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二、自動滅火噴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組織排放檢查一次。
三、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防水檢查一次公司內的地上消火栓。
四、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動或自動啟動檢查一次。
五、氣站的電子鼻的信號每季度由液化站測試一次信號。
六、公司的消防加壓、送風、排煙風機,每月由工程部門啟動運行測試檢查一次。
七、消防總控制聯動系統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工程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八、公司的各種電氣設備,每年聯合進行一次檢查。
九、備用發電機,由工程部根據設備檢查安排時間定期啟動檢查。
十、各部位的輕便手提式10升、推車式65~100升的泡沫滅火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監督各部位更換藥劑一次,其他器材損壞的要及時更換。
十一、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氣站、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十二、相關文件記錄:無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2
為了維護住戶的合法權益,保證各住戶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下簡稱《消防法》、《深圳經濟特區高層宇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確定住戶維護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其責任如下:
1、 責任履行戶的消防安全監督責任,讓本戶成員認真貫執行《消防法》和《規定》等消防法規及規定,有義務積極與消防主管部門和管理處組織的消防演習及宣傳活動。
2、 責任人應經常教育本戶成員樹立消防意識,正確使用電器、燃氣等設施設備。
3、 經常對本戶成員進行消防知識以及火災逃生、自教技能的教育,使成員都能掌握和使用所配備的消防設施和器材。
4、 定期對本戶的消防安全實施自行檢查,并主動接受消防監督機構和管理處對住宅消防工作的檢查。
5、 參與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在緊急情況下組織撲救出起火災和指導安全疏散,火宅發生時應服現場指揮員的統一指揮。
6、 有責任保護火災事故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關和管理處調查火災原因。
7、 具有國家規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責任人所應的權利,義務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 愛護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不得將其挪做他用。
9、 明火作業需報請管理處審批,未經批準作業,將承擔一切責任。住戶必須按照國力出規定的用途使用,嚴禁改變本物業及其設施的使用功能和用途。
為保證責任書的有效執行,對因違反上述條款造成火險隱患、火災的,管理處有權責令整改、追究安全責任人的責任,后果由責任人承擔,必要時報請安全消防部門處理。
本責任書自簽定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起生效至該物業單位更換住戶之日止。住戶需要更換責任應該辦理轉簽消防安全責任書,否則將由原責任人承擔一切責任。
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分別由住戶、物業管理單位各執一份,經責任人簽字(蓋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責任人(簽名):
聯 系電話:
年月 日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3
物業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時值班員運用監控設備及早發現火災,控制消防機電設備的重要部位,也是管理處領導組織指揮滅火戰斗的樞紐,為充分發揮消防控制中心的職能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控制中心實行專人晝夜輪流值班制度,值班員必須堅守崗位,克盡職責,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二、嚴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接班人員必須檢驗監控系統工作狀況,并簽字予以確認。
三、出現報警信號時,必須立即派人趕赴報警地點查驗信號真偽情況。
四、護衛員配合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及維修人員對大廈消防設備(施)進行巡查,保養,維修與管理。
五、室內嚴禁煙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六、除消防安全工作需要外,禁止使用消防報警電話以免影響消防聯絡。
七、控制中心備有手持滅火器材和消防器材供急用。
八、妥善保管各種資料,記錄。
九、無關人員禁止進入消防控制中心。
十、保持室內肅靜,整潔。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4
物業小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六)
1目的
規范消防管理工作,保證小區公共財產和生命財產安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__嘉園物業區域內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職責
3.1安管隊是消防安全的管理單位;
3.2維修班負責消防設備設施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
3.3管理處主任負責監督實施本規程要求;
4、實施程序
4.1小區的防火工作依據'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貫徹__'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的指示,自覺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指導和監督,確保本小區的消防安全。
4.2對新上崗的員工要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對每名員工進行一年不少于兩次的消防安全培訓,對義務消防員進行針對性的業務培訓一年不少于四次。
4.3管理處加強宣傳消防法律、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管理層處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培訓上崗,安管部應制定詳細可行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演習演練,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應組織業主/業主/用戶參與,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本小區各單位應支持和配合管理處組織的初期火災撲救和安全疏散演練。
4.4 管理處制訂防火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防火安全檢查,及時掌握本小區物業的防火情況,協調有關方面采取相應措施,并監督實施。
4.5管理處負責組織本小區各單位開展防火自查,督促整改火險隱患,管理處在進行公共消防設施檢查、試驗、維修、保養前將提前通知本小區各單位加強防范。
4.6管理處定期對小區的公共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使其經常處于良好備用狀態。
4.7任何情況下消防設施停水、停電不得過夜。特殊原因需要過夜,必須經業主有關主管部門同意,管理處及時通知本小區各單位加強防范。
4.8嚴格控制裝有危險物品的車輛進入小區停放,特殊情況下必須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4.9小區各單位應自覺遵守電器安全使用制度,嚴禁亂接電氣線路,嚴禁私拆、改、裝電氣設施和用具。
4.10小區各單位進行室內裝修、改造,必須嚴格遵守裝修管理制度,防止發生火災事故。
4.11嚴禁封閉損壞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設施或消防標志。樓梯、過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應保持暢通無阻,不得擅自封閉或堆放雜物。
4.12消防設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嚴防損壞和丟失。一經發現,將對有關責任人作出嚴肅處理。
4.13管理處對違章用火、用電等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有權制止或向業主有關部門報告。
4.14、實行每日巡查制,對物業轄區所有部位進行安全巡查。巡查的內容包括以下內容。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4)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二次裝修現場的消防安全情況。
7)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4.15巡查人員在巡查過程中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通過對講機、消防電話等方式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4.16管理處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安全安管部組織實施,檢查內容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3) 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性。
4)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質的防火安全情況。
7)中控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8)防火巡查情況。
9)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0)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4.17防火檢查中存在的消防隱患應由安管隊長以內部派工單的形式交管理處負責人簽發至相關責任部門整改,系業主/用戶方的派發工作聯系函至業主單位或租戶,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要求其簽收通知書。
4.18重大節假日前,應成立由消防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及管理處負責人及其它相關人員組成的檢查小組對各物業進行全面徹底的防火檢查,并在節假日前消除一切火災隱患,隱患在整改過程中,應加強監控,指定專人管理并制訂出相應的防范措施
4.19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各安全出口門嚴禁上鎖封堵,如遇通道被雜物堵塞,應通知保潔人員將雜物清理,并跟進全過程。
4.20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按臨時動火管理制度(詳見《裝修管理規程》)作業。
4.21管理處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成績突出的應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管理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制度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對于違反消防法律法規,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人或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4.2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電梯機房、強弱電機房、中控室、停車場;各樓層的強、弱電井;消防通道、檔案室、機要室、財務室等。
4.23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識或者通過宣傳使公眾知道具體方位。對客戶的消防安全宣傳:通過宣傳專欄、消防廣播、閉路電視等方式對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常識,各類宣傳活動每半年至少一次。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5
一、 為切實加強__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__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并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征求相關意見修政后,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 本管理制度適合于__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__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 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 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 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
八、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范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置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區的堅決支持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 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并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 。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并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并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并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后方可進行,并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十五、 大廈全體住戶要樹立安全笫一的觀念,在認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時,要有社會公德觀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嚴禁在各樓層走火疏散樓梯間堆放雜物。大廈一層安全出口通道嚴禁停放任何車輛,以保證大廈安全通道徹底暢通無阻。
十六、大廈廣大居民要有預防火災的警覺感,認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應當做好經常性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自查工作。廣大居民要認真了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切實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義務和責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識和法規、懂得檢查火災隱患) 。三會(會報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會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業委會懇請大廈居民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工作中來。為保障共同安全,確保大家人身、財產安全,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大廈物服人員提出。對于無視公德而又屢勸不止的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損壞、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大家都有消防法規頒布的義務和權力向公安消防機構、社區、派出所進行舉報、投訴,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現公告向__全體業主及居民征求意見。并發文至__公安局球場街派出所、__社區征求指導意見。并在匯集各類意見后進行修改定稿。再行公告正式管理制度,爭取在20__年10月1日前正式實施。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6
大廈物業工程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規及《61號令》,保證大廈及各部門的安全,根據工程部的實際情況,制定消防管理制度。
一、組織領導1.建立以部門經理、主管、領班負責的逐級責任制。
2. 消防工作人人有責,每位員工都是義務消防員。
3. 部門經理把防火安全工作與管理工作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 防火負責人的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的規定。
(2)制定有關防火安全制度。
(3)劃分防火責任區,為各負責工作的地段。
(4)明確重點防火部位為:配電室、制冷機房、燃氣鍋爐房、倉庫等要害部門。
(5)負責組織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6)每月召開一次防火會議,檢查一次執行情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員工消防職責
(1)認真學習消防知識,掌握一般滅火本領。
(2)自覺遵守物業管理中心的安全防火制度,注意自己工作崗位的防火安全。
(3)會使用消防器材,發生火警會報警,積極參加滅火。
(4)對違反安全防火規定的行為要敢于制止。
(5)認真檢查巡視工作范圍內的安全防火情況。
二、消防管理1.維修工作用火、電氣焊,必須配備滅火器,并派專人負責。
2. 生活用火、鍋爐用火,距可燃物應大于
1.5m。
3. 倉庫、機房、配電室動火,必須符合用火規定。
4. 倉庫、機房、配電室禁止用明火取暖、吸煙。
5.存放易燃物品,要留足夠消防通道,配備足夠滅火器材。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7
物業管理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十)
消防安全檢查制度
為規范物業轄區的消防工作,檢查和防止消防隱患,特制定如下制度:
1、每月末及節日前,結合綜合管理考評對物業轄區公共區域、設施進行安全檢查;
2、檢查工作由公司組織,工程、保安、管理處主任參與;
3、檢查項目:
①各部門(管理處)配備的消防器材、消防栓設施是否齊全、有效;
②房間所使用的電器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③設有消防報警系統的物業轄區指示燈、煙感及報警系統是否正常。
3、檢查中發現物業轄區內各種設施設備有變異,或違反消防規定的問題,要立即查明原因,及時處理,不能立即解決的,由公司出具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消防培訓制度
為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對在職員工的消防知識培訓每年不少于一次;
2、公司對新入職的員工的消防培訓,培訓率要達到100%;
3、培訓內容包括:
①學習消防理論知識
②熟悉使用常用滅火器材
③開展消防綜合演練
4、公司每年至少對業主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包括:
①物業轄區防火的各種規定
②消防應急通道的位置及緊急情況的疏散方法
滅火器管理規定
1、滅火器是物業轄區內消防器材之一,在緊急情況及消防狀態下使用;
2、保安部負責滅火器的管理工作;
3、員工不得亂動、辦理或非緊急情況下使用存放的滅火器;
4、滅火器購回后,保安部應滅火器上貼明購入時間或充氣日期;
5、在每次的消防檢查中,要滅火器進行檢查,及時更換失效或損壞的滅火器,并在瓶身標簽上注明失效日期。
火災處理制度
1、發現初期火警,在場人員應該:
①及時報告物業轄區當值主管,報告內容包括火警具體地點、燃燒物性質、火勢蔓延方向;
②立即利用附近的滅火器器械撲救,盡量控制火勢發展;
2、物業轄區當值主管接到現場報告后:
①帶領消防人員,攜帶消防人員以最快速度到達火警現場;
②立即指揮在場人員進行滅火撲救;
③指揮火警現場及可能受影響范圍的人員疏散;
3、當撲救無效,當值主管及時決定:
①將滅火人員撤離至安全距離內;
②立即向上級匯報;
③情況如本部門或本公司無法處理,火情失去控制,應立即報告消防部門。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8
萬寧物業管理部消防應急管理規程
1.目的
迅速撲滅火災,保證用戶生命財產安全。
2.適用范圍
本公司所管轄的消防應急處理。
3.職責
3.1管理部消防中心人員負責消防監控、報警工作。
3.2工程部人員負責消防設備運行。
3.3義務消防隊隊員負責火場滅火。
3.4物業組負責現場維護警戒。
3.5服務中心辦公室人員負責現場人員物資疏散搶救工作。
4.工作規程
4.1各級人員分工
4.1.1消防中心人員
4.1.1.1自動報警系統顯示火警信號或火情報告后,應立即通知巡樓員前往火警現場觀察。
4.1.1.2火情確認后,向各部門負責人通報。
4.1.1.3向公司領導報告,由公司領導決定是否向消防部門報警。
4.1.1.4啟動相應的消防系統、噴淋系統、防排煙系統的設備(設施)。
4.1.1.5將火警記錄在'中央控制室監控運行記錄表'上。
4.1.2工程部人員
4.1.2.1在主管的領導下,負責應急電源設備的正常運行。
4.1.2.2切斷火災現場電源。
4.1.2.3關閉客梯,打開消防梯。
4.1.3義務消防隊隊員
4.1.3.1在管理部領班導下,負責火場滅火。
4.1.3.2接到火警信號后,義務消防隊隊員立即到達現場觀察,如確認火情,按下報警掣并及時組織滅火。
4.1.3.3管理部主管和各班班長確定人員分配,確定鋪設水帶和使用的滅火劑、滅火器材。
4.1.4物業組
4.1.4.1在部門主管領導下,負責現場維護警戒。
4.1.4.2維護公共秩序,保持通道暢通并協助義務消防隊。
4.1.5服務中心辦公室人員
4.1.5.1負責現場群眾的疏散、疏導工作,保障器材供應,協助義務消防隊工作。
4.1.5.2確定疏散人員物資安全出口、疏散路線,組織引導消防人員、護送用戶有程序地疏散至安全區。
4.1.5.3逐房檢查,核實疏散人員是否完全撤離火災現場。
4.1.6服務中心主任
4.1.6.1服務中心主任擔任小區滅火救人工作總指揮。
4.1.6.2服務中心主任現場滅火組織指揮組長;擔負各個環節分工、決策。
4.1.6.3組織火情偵察,掌握火勢發展情況,確定滅火方案。
4.1.6.4向服務中心以下各級主管明確布置救人、疏散物資和滅火、檢查執行情況。
4.1.6.5專職消防隊到達現場時,及時向專職消防隊領導報告火情,服從統一領導,按照統一部署,帶領員工執行。
4.2滅火器材選用和使用
4.2.1滅火器材選用
4.2.1.1因電器、電器故障短路引起火災,應迅速切斷電源,用1211滅火器或其他阻燃材料進行撲救。
4.2.1.2汽油、柴油等著火,用1211滅火器進行撲救。
4.2.1.3液化石油氣等燃氣著火,用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4.2.1.4其它固體物質的著火,用1211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進行撲救。
4.2.2滅火器材使用
4.2.2.11211滅火器應對準著火部位根部噴射。
4.2.2.2使用水槍時,要利用掩蔽物體,盡量接近火源,充分發揮水槍的作用,提高滅火效果。
4.3疏散原則
4.3.1嚴禁使用電梯,人員疏散應徒步從消防樓梯疏散撤離至安全地帶。
4.3火災、火警應急處理程序圖
煙感器通知當班向各級部門確定疏散維護公共秩序滅火劑消防栓
電話義務消防布置警戒、疏路線、出口水槍噴淋
觀察隊員確認火警散、滅火疏散人員、保障通道暢通偵察火情防排煙
向公安消防物資斷電
隊報告火情核實人員斷氣
疏散情況
119報警
5.相關記錄
5.1'中央控制室監控運行記錄表'
擬制:審核:批準:
日期:日期:日期: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9
物業轄區消防泵房管理制度(6)
消防泵房是全公司消防系統的心臟,為保障公司生產、辦公、生活等的正常用水,制訂如下規章制度:
(一)泵房設備由保安隊長負責使用和保養,未經保安隊長同意,任何人不準隨意啟動或關閉。
(二)使用和操作必須按章進行,應先關閉室外進出管連通閥,并確定設備完好才能開啟電源按鈕,如發現水壓控制表失靈,應立即停機,嚴禁違章操作,嚴禁開空泵。
(三)對泵房內的設備要定期巡視,對事故苗頭及時上報。對泵房的附屬設備,即貯水池注意流量,謹防閘閥失靈溢水造成浪費;對深井泵要每周啟動一次,檢查性能,以防失靈,維修工具妥善保管,未經允許不得隨便借出。
(四)管道工離開泵房要及時關閉門窗,嚴禁閑雜人員入內。
(五)應保持泵房清潔衛生,及時抽盡積水,嚴禁在機房內大小便,違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批評、罰款。
(六)半地下貯水箱頂層除管道工及檢修人員,未經許可嚴禁攀爬玩耍,嚴禁向池內投擲雜物,管道工負責箱蓋上鎖及水源清潔的監護。管道工應定期察看水質,有情況及時上報,水池每年夏季清掃一次,冬天要進行管網保暖工作。
(七)泵房及附屬設備周圍要保持整潔,及時清除雜草、蟲類等。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10
小區物業消防管理規定知識培訓
根據安全用電、用水、用氣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物業區的具體情況,對小區供電、供水、供氣管理規定如下:
1.凡屬管理處管轄范圍內的供電、供水系統(即供電局、自來水公司向本小區供電、供水總表以內的)一律由管理處管理;由供電局、自來水公司直接抄表到戶的,由供電、供水部門管理;管道燃氣系統由市燃氣公司負責管理,其他單位經許可不得介入;
2.業主(住戶)出門前應將電器、燃氣和水擎閥門(開關)關閉,避免發生事故;
3.小區電、水、氣管線均經科學設計、精心安裝,業主(住戶)不可隨意更改。如卻需改動,請報告管理處并雇請專業人員完成;
4.業主(住戶)如需要增加用電容量,必須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由管理處或有關部門審查并確認符合增容要求的,經批準后方可增容,但必須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1)每增容1kw(或1kva、5a),收增容費元,凡不足1kw(或1kva、5a)的,均按1kw(1kva、5a)計算,余此類推。
(2)電度表每增容一級的,其電度表計算基數按度/月或度/月的倍數遞增計收電費,凡不足度/月的按度/月計收,余此類推。
(3)業主(住戶)如需另拉電纜、電線或更換電表的,該工程費(包括材料費)均由業主(住戶)負責;
5.已或批準增容的業主(住戶)連續3個月達不到增容要求的用電負荷,將取消其增容資格,及繳納的費用不退回;
6.每單元設計最大功率為4kw,請業主(住戶)累計電器功率,勿超過最大限量,否則,不可同時使用所有電器;
7.有以下現象的均屬偷電、偷水、偷氣行為,管理處將按下列規定處理:
(1)私自增加電器設備容量,且造成電器線路故障的,除每增容1kw(或1kva)罰款元外,必須賠償因此造成的損失,并要重新辦理申請增容手續;
(2)私自裝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或繞表接電、接水、接通燃氣者,除當場停用,按電器容量全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并處以--元罰款;
(3)私自啟動電表、水表、燃氣表的封印或改動電力運行回路,影響準確計量的除按用量負荷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費、燃氣外,每次還將罰款-元;
(4)私自啟用電表、水表、燃氣表的,不管停用時間長短,除按用電容量和入住時間追計電、水、燃氣費外,還將處以其10倍罰款;
(5)擅自改動上、下水、燃氣管道,電器線路(包括通訊、有線電視系統)者,除應按實際情況糾正外, 每項罰款元;
8.業主(住戶)違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規定,拒絕管理處機電維修人員檢查、不采納安全用電、用水、用氣意見及措施而造成事故,影響供電、供水、供氣系統或對其他業主(住戶)造成損失的,除按實際情況賠償損失外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11
(一)違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這種現象在老舊小區、城中村、農村等地最為常見。居民私自搭建簡易車棚、儲物棚等臨時搭建,且很多采用易燃可燃材料,極易引發火災蔓延,且這些違章搭建占用消防通道,導致消防車輛無法正常通行。
(二)違停占用消防通道。隨著家用汽車的普及,住宅小區的停車問題一直難以妥善解決,居民購買或租用停車位或車庫要花費大量資金。由此導致很多住宅小區的居民一方面圖方便,一方面圖省錢,經常將私家車停放在消防通道上。長此以往,違停占道也成為小區消防安全通道管理上的最大積患。
(三)擅自堆放占用消防通道。在一些小區檢查中經常可以發現,很多居民擅自將雜物堆放在樓梯間,有些居民家中裝修甚至將大量裝修材料和磚墻破瓦隨意堆放,造成嚴重的消防通道堵塞。有些居民將電瓶車放置在共用樓道充電,不僅占用消防通道,還帶來很大的消防安全隱患。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12
(一)居民自身消防安全意識欠缺。居民群眾做為占用、堵塞小區消防通道的主體,其消防安全認識不足、存在僥幸心理等是主要原因,并未從自身小利益和消防安全的大利益之間加以考慮。這些也反映出消防宣傳的廣度、力度不強,強制手段、措施應用不到位。
(二)物業管理單位措施不足。做為居民小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對消防通道的.管理工作擔負主要職責。但很多物管單位為避免與居民發生沖突,物業管理費收繳便利等因素,往往“睜一只眼閉一只眼”或推諉扯皮,對居民違法行為約束力不夠。
(三)崗位職責不清。物業管理單位對小區的消防通道管理通常都依靠保安來兼職,沒有形成專人專管,也未從思想認識上高度重視。特別當發生占用消防通道的問題,互相推卸職責,往往形成發現問題后“無人管、無人解決”的尷尬局面。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13
(一)全面開展防火巡查。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消防管理人員,落實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加強對小區內消防通道的日常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確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車通道,以及相關安全出口保持暢通。消防車通道上若需設置石墩或其他障礙物,應設置可移動式,緊急情況下可迅速移除。
(二)嚴格落實法律責任。《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消防車通道。單位違法,可依據《消防法》第六十條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法,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若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強制執行,所需費用有違法行為人承擔。《江蘇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高層建筑的消防車通道應當按照規定設置明顯標志,并加強日常管理。劃定、設置停車泊位、設施時,不得妨礙消防車通行。不得在消防車通道出入口設置固定隔離樁等設施。有關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的,可依據《江蘇省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五十二條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加以處罰。
(三)加強消防通道管理。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和小區業主要自覺增強安全意識,學習消防常識,加強日常檢查,共同維護小區消防通道的正常秩序,確保消防通道,尤其是消防車通道時刻保持暢通,切實維護自身權益及小區公共消防安全,全力保障自身生命財產安全。
(四)積極開展宣傳演練。住宅小區物業管理部門要成立專門的保安防火應急隊伍,經常性開展消防常識及消防技能的培訓和宣傳;小區業主委員會和所有業主要積極配合物業管理部門成立義務防火巡查隊伍,每個單元設置一名“樓道長”,每幢建筑設置一名“消防網格員”,定期聯合開展防火巡查、及時消除潛在的火災隱患,并做好檢查記錄;物業管理部門要聯合小區業主積極開展日常消防疏散演練,切實提高家庭防火水平以及小區整體防火自救能力。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14
一、崗位職責
1、消防主管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工程部經理
直接下級:消防控制室操作員
具體內容:
1.1 在經理領導下,負責小區物業消防日常工作,當好經理的參謀;
1.2 利用各種時機、各種場合宣傳和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做到人人重視消防工作,人人會使用消防器材;
1.3 認真貫徹執行和落實國家及小區內部制定的各項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和規定;
1.4 制定小區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火災緊急行動程序、滅火作戰和疏散安全方案,督促各部門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1.5 全面了解小區的結構,熟悉小區內的消防系統,了解各部位情況,熟悉疏散安全方案,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1.6 定期檢查各部門防火制度的落實情況。
1.7 確定小區的消防重點部門和要害部位,對重點部門、要害部位和各種危險品監督管理,上述部位的消防工作落實到人;
1.8 保證小區內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處于良好狀態,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與有關部門商量整改,發現重大隱患或解決不了的問題,用書面形式向上級領導匯報,同時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1.9 負責對小區內消防器材及設施的管理,按期更換滅火器,負責編制新購各類消防器材的預算;
1.10 建立動用明火管理制度,對小區內動火部位實行安全監督,并加強管理;
1.11 制定消防訓練計劃,組建小區內部義務消防隊,并定期組織訓練。做好保安員的防火常識教育和消防培訓工作,組織對小區內部保安員的消防考核工作;
1.12 負責督促相關部門,到消防局辦理新建及改建工程中有關消防設施的呈報和審批手續;
1.13 如小區內發生火災,立即趕赴現場,協助領導組織撲救和組織人員安全疏散,控制火勢;
1.14 負責小區內發生火患、火災的調查處理;
1.15 每月向上級呈報小區內消防情況報告,如有特殊情況隨時向上級報告;
1.16 同消防部門保持緊密的聯系,并接受其業務指導;
1.17 完成上級交給的其它任務。
2、消防監控員崗位職責
直接上級:消防主管
直接下級:
具體內容:
2.1 服從消防主管的指揮,負責消防監控中心的當班運作;
2.2 能熟練掌握消防主機、監控系統、消防廣播的操作方法,及時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2.3 對辦公樓內的各類滅火器材,能熟練掌握其功能,使用方法,對失效有損之消防設施應立即報告上級領導;
2.4 熟悉消防、監控系統消防設備的操作,發現報警時立即進行現場核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2.5 每班巡查消防設施,對違章施工、消防設施挪作他用,以及各種消防隱患均要記錄在案,限期整改;
2.6 當發生火警火災時,必須按照火警處理程序去做,不得驚慌失措;
2.7 當發生火災時,在辦公樓內的非當班消防監控員接到通知,應在三分鐘內趕赴火場,向消防主管報到;
2.8 消防員不但要有良好的身體素質,還應加強業務知識學習,以求人人達到“四會”(會操作使用、會排除一般故障、會維修保養、會報警滅火,持證上崗;
2.9 遵守單位領導安排的其它職責和上司的工作安排和指令。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消防、安全隱患處理及整改制度
目的: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管理方針,加強事故隱患整治工作,提高安全生產的整體水平和保障能力,增強抵御重大事故的能力
適用范圍:適用于事故隱患整治的管理
具體內容:
3.1 對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責令當場改正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等確定的火災隱患或相關部門下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整改通知書,工程部應責令有關部門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報告工程部核查.
3.2 對公安消防機構下發的《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確定的或需動用較大數額資金整改的火災隱患,由工程部具體制定整改計劃內容,包括隱患情況、整改方案、整改時限、落實部門等,提交晨會集體討論,并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批示后,具體督促落實。整改期間由工程部采取臨時性監護措施.
3.3 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完畢,經工程部匯同有關部門確認后,填寫隱患整改復函報告相關部門。
3.4 在公司組織開展的防火巡查和安全檢查過程中,發現能當場能改正的火災隱患和生產安全隱患責令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當場給予整改。
3.5 對當場不能改正的火災及生產安全隱患及由綜合部下發《限期改正通知單》,由存在問題或隱患的相關部門責任人簽收;并責令相關部門責任人負責限期改正。
3.6 各部門防火巡查和安全檢查中發現的火災及生產安全隱患應及時糾正或填寫《工程維修申請單》通知工程部維修整改并向工程部反饋信息。
3.7 工程部應及時組織督察,并責成相關部門制定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應急措施,確保消防及生產安全。
3.8 隱患整改完畢,工程部消防、安全責任人在整改情況記錄上簽字并報基地消防安全管理人確認簽字后,存檔備查。
2、消防監控室值班制度
目的:為嚴格控制消防監控室人員的管理
適用范圍:消防監控室的日常管理
具體內容:
3.1 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國家消防法規、技術規范和有關消防聯動控制及操作等專業知識,應具備專業操作資格,經自治區社會消防培訓中心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3.2 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員應能熟練掌握消防設施設備操作技能和常見故障處理方法,負責監視消防主機信號;
3.3 消防控制室必須實行專人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操作管理人員值班期間嚴禁脫崗,認真填寫值班記錄和巡查記錄;
3.4 消防控制室應確保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滅火系統處于正常工作狀態;
3.5 消防控制室應確保高位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氣壓水罐等消防儲水設施水量充足,確保消防泵出水管閥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管道上的閥門常開,確保消防水泵、防排煙風機、防火卷簾等消防用電設備的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接通)位置;
3.6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警信號后,必須立即通知樓巡樓保安(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員)進行確認,并填寫《火警報警記錄表》,存檔備查;
3.7 火災確認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將火災報警聯動控制開關轉入自動狀態(處于自動狀態的除外),同時撥打“119”火警電話報警;
3.8 火災確認后,消防控制室必須立即啟動單位內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應同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3.9 填寫《消防值班記錄表》
3、消防巡邏制度
目的:為更好的的檢查了解消防設施的在位情況,做到預防為主的原則。
適用范圍:全體消防人員。
具體內容:
5.1 職責
5.1.1 消防員負責日常消防巡邏;
5.1.2 消防主管不定期進行巡查,并對各消防員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 處理程序
5.2.1 巡邏隊員應帶齊對講機,巡邏登記進行檢查;
5.2.2 檢查施工單元,有無違章施工,擅自動火,及按照規定配置滅火器;
5.2.3 公共區域內的滅火器消火栓水袋是否擺放是否整齊,消火栓及內置器材有無缺少并記錄;
5.2.4 煙感、噴淋有無缺損、生銹、變色,如有異常應做好記錄并通知工程部維修;
5.2.5 消防廣播及防排煙系統表面外形有無損壞,做好記錄;
5.2.6 安全出口指示燈是否正常運作,如有損壞或燈管燒壞應做好記錄并通知工程部維修;
5.2.7 疏散通道是否堵塞及防煙門是否保持常閉易開狀態,如有異常做好記錄,并通知有關部門跟進;
5.2.8 檢查消防設施有否挪作他用并記錄,通知上級做出即時整改或罰款處理;
5.2.9 檢查其他違反消防規定,事后做好巡邏記錄。
4、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目的:為使防火檢查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確保檢查實效
適用范圍:物業全體員工
具體內容:
6.1防火巡查
6.1.1 組織實施
6.1.1.1 實行工程部每日防火巡查和各部門內部巡查制度;
6.1.1.2 工程部防火巡查由工程部消防主管負責組織,消防員具體實施,消防主管實施抽查;
6.1.1.3 各部門的防火巡查由各部門負責人組織,崗位工作人員具體實施:
6.1.1.3.1保潔部防火巡查由樓層做保潔員工結合日常做保潔工作情況具體實施;
6.1.1.3. 2工程部的防火巡查工作由工程部各組員工結合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實施,巡查情況填寫工程部工作日志,值班工程部領導對其進行監督,次日晨會前向工程部反饋。
7.2 巡查的內容
7.2.1 工程部消防人員對基地公共區域、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巡視,巡查內容包括:
7.2.1.1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各辦公區域下班結束后的斷電、斷氣情況;
7.2.1.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小區物業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精選篇15
1.目的
規范消防器材管理工作,確保消防器材性能完好,齊全好用。
2.適用范圍
適用于物業轄區內各類消防器材的管理。
3.職責
3.1消防管理中心負責消防器材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
3.2消防管理中心具體負責消防器材的管理。
4.程序要點
4.1登記入庫
4.1.1從采購領回的消防器材應先進行檢驗。檢驗器材的性能、規格、數量、使用日期、使用范圍等是否符合公安消防局的有關標準,驗證數量和用途是否和申購單上的數據相吻合,凡不符合標準的一了;律退回采購。
4.1.2對符合標準的消防器材進行入庫登記。
4.2領用與歸還
4.2.1臨時領用的消防器材須經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登記確認后,方可領出,用完后及時歸還。
4.2.2平時用的訓練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領出。訓練完后統一送還倉庫保管。
4.2.3配置在每個消防控制中心的消防器材必須經當值消防員簽字確認,并進行班次登記移交。
4.2.4配置在各部門、公共娛樂場所、電房、小區樓宇、小區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消防管理中心主觀和配置場所的負責人雙方簽字確認,并由配置場所的負責人監督其部門員工保管,消防管理中心定時檢查。
4.2.5機電維修部、園林綠化部或其他部門須借用消防器材時,須經主觀經理同意,將破舊修復的器材借給對方使用,歸還時應將器材洗凈涼干,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簽收后入庫保管,班長填寫《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4.3使用與維護
4.3.1戰斗服、頭盔、戰斗靴:
a)戰斗服、戰斗靴和頭盔只能用于訓練和火場撲救;
b)戰斗服應洗刷干凈,涼干后折疊放置于貨架上;
c)不能將頭盔拽動或墊坐,帽殼損壞時應申購調換
d)戰斗靴不能用作便靴;
e)應將戰斗服、戰斗靴、頭盔、安全帶按照著裝訓練時準備器材的要領統一放置,便于快速接警出動時使用。
4.3.2水帶、水槍:
a)水帶(含接口)和水槍應合理配置于小區樓宇樓層的消防栓(箱)內、小區各安全員亭里;
b)水帶、水槍只用于火場供水和平時訓練;
c)水帶用后應保持清潔、整齊、清洗涼干后卷放在貨架上(崗亭或消防箱內);
d)水帶接口相互連接時,應靈活、松緊適度,保證其密封性,并連接可靠,加壓時不能自行脫開;
e)平時訓練用水帶(水槍)時,收卷水帶應小心輕放,防止水帶接口、水槍震動甩打破損;
f)注意防潮、防震、防腐蝕、防霉和腐爛、破損、生銹,水帶、水槍應置于通風干燥的地方。
4.3.3安全繩、安全帶、安全鉤、高空緩將器:
a)使用時應先測試安全繩的靜電負荷,檢查其牢固性,確認無任何斷裂現象,方可使用;
b)使用安全鉤時應先檢查各部件的動作是否靈活,定期用4500牛頓的工作拉力作負重測試,發現問題停止使用;
c)安全帶要端正清潔,半圓環、大方扣等活動部件要轉動靈活。當出現破損、灼傷、惡化、磨損及變形時,不能用于高空作業;
d)高空緩降器應定期作拉力測試。保持繩索光潔,無腐蝕及磨損;
e)平時應刷洗干凈、涼干后統一放置在貨架上。
4.3.4消防斧及消防腰斧:
a)消防斧和消防腰斧用于火場破折;
b)消防斧應注意保養,防止生銹、潮濕,存放于貨架上;
c)消防腰斧有變形、裂縫或橡膠柄套損壞時,應停止使用。
4.3.5消防電話、對講機、巡邏單車:
a)消防電話只能用作火警報警,不能用于私人用途。電話應經常擦拭,防積塵、防污垢、防線路破損。辦公室電話一般應控制說話時間不超過5分鐘;
b)對講機按《安全員警用器械管理標準作業規程》相關要點執行;
c)工衣由消防管理中心班長統一保管和發放;
d)巡邏單車應防雨淋和日曬,經常擦拭,保持干凈光亮。單車只能在防火檢查時專用,不能駛出小區和借給他人使用。
4.3.6登高二節拉梯(6米拉梯):
a)二節拉梯用于樓層登高、救援、鋪設水帶;
b)二節拉梯在使用時應檢查:
--梯子的螺栓、滑輪、掛鉤及各部位連接處是否松動;
--梯登、側板等竹木部位是否折斷或損壞;
--拉繩是否斷裂、破損,發現問題及時更換零部件或修理。
c)二節拉梯應置于干燥、通風的地方,防梯身變形、彎曲。
4.3.7室外消防栓:
a)室外消防栓是連接市政供水的管網系統,應每月逐個出水實驗;
b)消除閥塞啟閉桿端部周圍的雜物,將消防專用扳手套于桿頭,檢查是否合適,轉動啟閉桿,加注潤滑油;
c)用油沙頭擦洗出水口螺紋上的銹漬,檢查悶蓋內膠墊圈是否完好;
d)打開消防栓,檢查供水情況,再放凈銹水后關閉,并觀察有無漏水現象;
e)外表油漆剝落及時修補;
f)消除消防栓附近的障礙物,3米內不準堆放任何物品。
4.3.8滅火器(“1211”滅火器):
a)滅火器配置在小區安全員崗亭和樓層三、五、七的消防箱內,高層和超高層樓均配置有手提“1211”滅火器,電房、機房內均配備有推車式“1211”滅火器;
b)滅火器應置于通風、干燥、清潔的地點,不受烈日的暴曬,不接觸熱源或劇烈震動。懸掛地點環境適宜溫度為10C--55C;
c)壓力表指針是否早綠色區域(如在紅色區要檢查原因,發現重量減輕10%,檢查后要及時灌裝);
d)鉛封是否完好(一經開放,須按規定再充裝,并作密封試驗,重新鉛封);
e)噴嘴和噴射管是否堵塞,腐蝕損壞,鋼性連接式噴筒是否繞其軸線回轉,并可任意停留,推車式滅火器的行車結構是否靈活,有無檢驗標志;
f)噴筒是否暢通(如堵塞要及時疏通)。
4.4器材保管
4.4.1消防管理中心班長應做好消防器材的統一保管,在其主管的領導下建立消防器材臺賬。
4.4.2保管要求:
a)消防器材必須整齊存放于貨架上,銘牌朝外,標識清楚;
b)必須保持干凈、整潔、無積塵;
c)存放的器材必須在接警時能及時取用;
d)所有器材一律不準挪作他用和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須經主管經理同意;
e)各類器材應分類堆放,標識清楚,嚴格按器材說明書的內容放置;
f)存放的環境溫度適宜;
g)配置在小區安全員亭的消防器材由當值安全員員保管,并進行登記移交,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監督檢查。
4.5維修保養
4.5.1消防管理中心班組長和機動消防員每天巡檢時,發現破損、漏氣、霉爛、腐蝕的消防器材應立即送到消防管理中心進行登記、維修和日常保養。
4.5.2消防管理中心主管根據每月消防器材檢查保養情況,對消防器材進行報廢、充氣和更換。
4.5.3一般維修由消防管理中心主管負責指導維修。
4.5.4需外委維修(或公安消防部門有特殊規定)的送公安消防局或安裝廠家進行維修。
4.6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監督填寫各類維修保養記錄,每次巡檢、維修、保養均應有完整的記錄,消防管理中心班長認真填寫《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和《消防器材配置統計表》,并將各類表格歸檔保管,保存期3年。
5.記錄
5.1《消防應急器材檢查登記表》
5.2《消防器材配置統計表》
5.3《消防器材保管記錄表》
5.4《消防器材借用登記表》
6.相關支持文件
6.1《消防系統操作標準作業規程》
6.2《消防系統運行管理標準作業規程》
6.3《消防演習標準作業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