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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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1
第一章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已經撤銷合同,或沒有正當理由但卻不開工,或在收到工程師要求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說明某些材料不適用或某工程應予否決后__天內未從工地搬走這些材料,或未拆毀此種工程重建,或不按合同施工,或長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義務,盡管工程師已書面提出警告,或不顧工作質量,或無視工程師的指示,轉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時,業主可在書面通知承包人_______天后進駐工地,并將承包人逐出,由此不會造成合同無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義務或責任,或影響合同賦予業主或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為完成工程,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認為合適的,按本合同規定被視為是專門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設備、臨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將出售收人抵付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或可能支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63.2業主進駐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師應盡快單方面,或通過了解雙方當事人,或在作過他所認為恰當的調查或咨詢之后作出安排或決定,并證明到此種進駐與被逐時為止,按事實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獲得或理應獲得的款項(如果有),以及計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設備和臨建工程的價值。
63.3如果業主按本條規定進駐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應在維修期滿,且所有施工和維修費、延誤完工賠償費(如果有)、和業主所發生的其他費用被核實,且經工程師證明后,方才負責對承包人按合同進行支付。此時,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如果有)僅為工程師證明,因他妥善完工而應得的款額減去上述款項之差。如上述費用超過承包人妥善完工應得的款額,經要求,承包人得向業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額,超出部分應視為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維修期間,因工程或部分工程發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需馬上進行補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以保證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愿馬上進行此種工作或修理,業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必要的此種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師認為,業主所進行的此種工作屬于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自己付費完成的工作,業主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應由業主向承包人收回,或從其應付給或可能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在此種任何緊急事件發生后,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應根據情況,盡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風險
65.本合同任何條款均服從以下規定:
65.1任何責任,不論屬于賠償或其他,也不論其是有關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條宣布為不適用的工程除外)、業主或第三當事人的財產的毀壞或損壞,或有關或涉及人員傷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規定的特定風險導致,承包人慨不負責。業主必須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從附近運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財產因上述特定風險受到毀壞或損壞,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下償付:
因此而被毀壞或損壞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以及,只要工程師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費加上工程師證明合理的利潤為基準支付;恢復或補償工程被如此毀壞或損壞的部分;恢復或補償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65.3因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他射彈、導彈、彈藥、或軍用炸藥的爆炸或沖擊(不論時間和地點)所導致的毀壞、損害、受傷或死亡應被視為是上述特定風險的結果。
65.4除本條以下關于戰爭爆發的規定外,業主應償還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風險而發生的任何施工額外或附加費用,在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按合同第39條視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種費用增加,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65.5特定風險指戰爭、戰爭狀態(不論宣戰予否)、侵略、外國敵對行為、本合同第20條第2款規定的核危險和聲波風險、或與正在或即將施工或維修的工程所在地國有關的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轉包人的雇員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騷亂、動亂或混亂。
65.6在合同執行時,如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宣戰與否,是否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重大影響,除非和在本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后隨時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旦此種通知發出,除本條所規定的雙方權利和第67條的規定外,合同應當終止,但不得損害任何一方與以前任何違約有關的一切權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設備,并向其轉包人提供同樣的轉移設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終止,就承包人所得的暫付款項中尚未包括的在終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項,業主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價格支付給承包人,此外還應支付:
所有有關臨時單據應予支付的款項,只要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已經完成,如此種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只完成一部分,則只支付經工程師確認的應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項。
因工程而訂購的材料或貨物的合理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材料或貨物,業主向承包人付款后,這些材料或貨物即成為業主的財產。
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種費用未將此費用包括在內。
本條第1、第2和第4款所規定的追加付款。
本條第7款所規定的搬遷建筑設備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此設備運回到承包人注冊國的主要設備堆置場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但此費用不得超過運回注冊國的費用。
合同終止時,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與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款項下業主應予支付的款項,業主有權用承包人的應付款來抵沖,包括建筑設備及材料的預付款的未償余額,以及其他任何在合同終止日按合同條款業主有權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項。
受挫失效
66.如合同締結后爆發戰爭,或出現雙方無法控制的其他情況,使得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的法律,雙方被解除了繼續履約的義務,由業主對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額應當等于按本合同第65條規定之金額,即如果合同根據第65條之規定終止時,應當支付的金額。
爭議的解決
67.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施工中還是在完工后,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撤銷或違約前后,首先應當提交工程師解決,應任何一方要求后_______天內,工程師必須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規定提出仲裁外,此種有關上述所有事項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的,且立即對業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應繼續施工并盡一切應有的注意,無論他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規定提請仲裁。在工程師將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后,如_______天內未收到業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請,上述決定應作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如工程師未按上述規定應要求在_______天內通知其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此種決定不滿意,在此后或此種情況下,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_______天內,或在最先所說的_______天期滿后_______天內,視情況而定,將爭議事項按下述規定提交仲裁。所有爭議或分歧,凡工程師的有關決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終和有約束力的,均應由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按該規則規定予以最終解決。上述仲裁員(們)有權評論、修正和復審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員(們)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出決定而采用的證據或論據。不論工程師按上述規定曾作過何種決定,均不得剝奪其被傳喚作為證人,且就按上述規定提交仲裁的爭議或分歧的任何有關事項向仲裁員(們)提供證據的資格。不論工程尚未或認為尚未完工,均可提請仲裁,但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得因在施工進程中提起仲裁而改變。
通知
68.1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給予承包人的所有證書、通知或書面命令均應郵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條款給予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郵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關通知條款所指定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為在施工地國的另外一個地址,但事先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在改變地址前需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業主違約
69.1如果業主:
在工程師證書所認定的應付款項按合同條款到期_______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業主按合同有權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干涉或阻礙或拒絕同意頒發任何此種證書,或
破產或、如為公司,即將被清算,而此種清算不是為了重組或合并,或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鑒于經濟混亂,其無法再履行其合同義務,承包人應有權在提前天書面通知業主,并將副本呈交工程師后,終止其合同雇傭關系。
69.2本條第1款規定的_______天通知期限到期后,盡管本合同第53條第1款作有規定,承包人仍然應盡量迅速地從工地撤走他所帶來的所有建筑設備。
69.3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按第65條規定終止時一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65條第8款所規定的款項外,業主還必須向承包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終止而造成的或有關的或導致的滅失或損失費。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70.1合同價格的調整應與勞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減,或其他任何影響施工費用的事項相關,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規定執行。
70.2在提交工程標書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政令或其他任何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律或條例或規章發生變化,或適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第1款所述的增減)的任何州的法規法令、政令、法律、條例或規章,此種費用增減應經工程師證明,且由業主支付或記人貸方,合同價格也應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71.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的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和/或貨幣兌換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承包人在此種情況下有權行使其他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不得由此而受影響。
72.1如果合同規定,承包人的支付應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種或多種外幣,此種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幣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貨幣間的匯率變化的影響。
72.2如業主要求標書計價只用一種貨幣,而支付卻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說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或數額,用于計算此種比例或數額支付的貨幣兌換率應為現行匯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國的中央銀行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的天當日所決定的匯率,就此,業主必須在標書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件中予以寫明。
72.3如合同規定使用多種貨幣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條規定使用暫列款的項目,其用外匯支付的比例或數額應按本條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則予以確定。
(本部分以下所列規定是對第一部分條款在各種具體情況下的補充或修改。)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2
建筑工程承包給別人一定要簽合同,建筑工程承包是一件很大的事,今天小編就給大家分享的承包合同,希望大家來學習閱讀哦工程總承包合同范本發包人:_________(全稱)承包人:_________(全稱)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信原則,合同雙方就_____項目工程總承包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_________工程地點:_________工程承包范圍:_________
二、主要技術來源
三、主要日期合同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施工期限(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其中:竣工日期(絕對日期或相對日期):_________)
四、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價格和付款貨幣合同價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除根據合同約定的在工程實施過程中需進行增減的款項外,合同價格不作調整。
六、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的含義與合同通用條款中賦予的定義與解釋相同。
七、合同生效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訂立地點:本合同在以下條件滿足之后生效:_____________________發包人:_________承包人:_________(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_________(簽字)(簽字)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工商注冊住所:_________企業代碼:_________企業代碼:_________編碼:_________編碼: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授權代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傳真: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賬號:_________賬號:_________有關于建設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結合工程的實際情況,為確保各方利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內容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期限
1、本合同總工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
2、如遇下列情況,工期作相應順延。
(1)施工現場不符合安全施工;
(2)設計范圍內重大設計變更;
(3)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臺風、地震及戰爭)而影響工程進度;
(4)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工程款。乙方在以上情況發生的十天內,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甲方提出報告。甲方代表在收到報告后,在十天內予以確認和答復,逾期不予答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復,乙方可視為要求已被確認。
四、工程價款工程總價: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50%作為預付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2、工程施工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支付工程總價40%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3、工程驗收結束后,甲方在一周內向乙方付清全部余款,即人民幣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六、工程驗收
1、當該工程完工后,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竣工驗收申請。甲方應在7天內安排驗收工作,并告知乙方參加驗收。乙方自提出申請驗收報告7天后,因甲方原因未安排驗收的,則視為該工程符合設計和施工方案要求,運行正常,通過驗收。
2、工程未經驗收,甲方若需啟用,須與乙方協商,經同意方可使用。若未經乙方同意啟用,將視為通過驗收。
3、整個工程驗收合格,則通過竣工驗收的當天即為竣工日期。
4、工程未通過驗收,引起爭議時,請求
第三方驗收。
七、驗收標準本工程以相關設計方案、圖紙為依據,按照國家標準進行驗收;沒有國家標準的,則按照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八、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和義務指派為工地代表,負責協調甲方的相關事宜。在工程履行過程中此指派人員的所有簽名視為甲方行為。
(1)負責本工程的監督,積極協調施工配合關系。
(2)負責對乙方進度、安裝質量、安全保護、綜合管理的監督。
(3)提供有利施工的現場條件。
(4)審核工程計劃進度表。
(5)負責對圖紙、方案的審核、確認,負責對工程進度、工程質量、隱蔽工程、配套工程和合同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設計圖紙變更簽證,工程中間驗收和其他必要的簽證。
(6)負責竣工驗收工作,在收到乙方提交所有竣工資料后一周內組織驗收。
(7)按合同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規定的價款。
2、乙方權利和義務
(1)嚴格按設計圖施工,質量技術指標符合工程的各類標準和規范的要求。
(2)施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甲方報告并提出解決方案。
(3)編制施工組織方案,施工總進度計劃,材料進場計劃,開竣工通知書等,及時送甲方。
(4)提供竣工驗收技術資料,并準備竣工技術圖紙,辦理工程竣工結算,參加竣工驗收。竣工資料應滿足甲方要求。
(5)組織有技術水平的施工隊伍,明確現場技術及施工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技術人員不得隨意變動。
九、服務條款無。
十、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2、由于乙方原因,使工程延期完成,則視中國教育總網文檔頻道乙方違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3、由于甲方未按合同約定向乙方付款,則視甲方違約,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合同總價0、5%延期天數計算,違約金總數不超過合同總價的10%。
4、執行過程中,任何一方無故單方面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十
一、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1、合同簽訂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外(指戰爭、嚴重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以及經雙方同意屬不可抗力的事故),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因遇不可抗力事故,甲乙雙方均應采取有效措施盡力減少損失并阻止損失的擴大。若確需變更或解除合同時,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3天內給予答復,逾期未答復視為同意。
3、如果甲方未按合同付款,且延期支付任何一筆款項的期限達到____日的,乙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甲方延期付款期限達到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甲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4、如果乙方未能如期完成工程,且延期的期限達到____日的,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整個工程延期的期限達到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且有權請求乙方給予相應的賠償。
5、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十
二、爭議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除、終止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十
三、其他條款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合同未盡事宜協商確定。合同簽定地:_________十
四、合同文本和效力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頁無正文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郵編: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描述工程承包合同范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________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嚴肅履行。
第一條工程項目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編號: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圍和內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五、工程造價:全部工程施工圖預算造價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人工費________元。(各單項工程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第二條工程期限
一、開竣工日期:依照國家頒布的工期定額,經雙方商定,本合同工程開竣工日期如下: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單項工程開、竣工日期詳見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施工前各項準備工作,雙方應根據工程協議書中
第三條規定,分別負責按時完成。
三、在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可順延工期。順延期限,應由雙方及時協商,簽訂協議,并報有關部門備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圖、供料、供設備或所需材料、設備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順利施工者。
第三條物資供應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資按下列第項供應方式辦理:
1、特殊材料、統配部管材料及統配部管機電產品,均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2、統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調劑合用,特殊材料及統配、部管的機電產品,由甲方負責采購供應至乙方指定地點,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負責采購供應。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設備由甲方采購供應到現場或指定的加工地點。
4、其他方式:
二、由甲方負責供應材料和設備的品種、規格、數量及進場期限,詳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三、成套設備和非標準設備,由甲方負責辦理申請、訂貨及加工,引進成套設備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負責檢驗(甲方委托乙方總包承辦設備訂貨及非標準設備加工,應另簽訂協議)。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應部門規格、品種或材質不能滿足工程要求必須以其他規格、品種代替或加工處理時,應事先取得原設計單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簽訂協議后實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發生的量差、價差及加工費,應按現行規定辦理結算。
五、凡應附有合格證明的材料,在進場時必須由供應方負責驗證;如無合格證明,必須經供應方試驗合格后方準使用,其試驗費用,應由供應方負擔。因建設單位或設計單位對有出廠合格證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試驗,其試驗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六、由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和設備,如未按期供應或規格、質量不符要求,經雙方努力仍無法解決,因此造成乙方的損失,應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工程款結算
一、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下列第項規定辦理:
1、以審查后的施工圖預算加增減變更預算進行結算。
2、按施工圖預算加包干系數確定的包干造價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3、按標準施工圖單方造價包干結算,包干范圍以外的費用,另按有關規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預算定額規定的人工費結算。
5、招標的工程,按中標的價款結算。
二、工程款撥付與結辦法,按現行規定辦理(詳見附件)。
第五條施工與設計變更
一、乙方要依據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以及設計要求組織施工,要全部達到合格。
二、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如遇下列情況給對方適成窩工、返工、材料、構件的積壓、施工力量和機械調遷等損失,應由責任方負擔:
1、施工中如發現設計有錯誤或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內與原設計單位商定,提出修改或變更設計文件,經甲乙雙方簽訂協議后,方準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設計變更超出原設計標準或規模時,應在施工前按審批程序重新報批,經審查處審核工程預算,經辦銀行審查投資后,并由甲乙雙方簽訂協議,方可施工。否則,任何一方不得強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緩建,甲乙雙方對在建工程,應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發現甲方投資不足,不能按時撥付工程進度款,而中途停建、緩建,給乙方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乙方應嚴格執行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凡隱蔽工程完成后,必須經過驗收作出記錄,方能繼續進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隱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檢查驗收,并作好記錄,重大或復雜隱蔽工程,應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和設計單位共同進行驗收,并辦理隱蔽工程驗收手續。如甲方未屆時參加,乙方可自行檢查驗收,甲方應予承認。
四、甲乙雙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項,應按定額管理辦法報批。變更工程協議所附的變更預算,應在施工前及時送經辦銀行,做為結算工程款之依據。
第六條竣工驗收、結算與保修
一、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前____日將驗收日期以書面通知甲方屆時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參加驗收,須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訂驗收日期,但甲方須承認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時參加驗收,其所發生的管理費和各項損失均由甲方承擔。并償付給乙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二、竣工工程驗收合格,從驗收之日起3天內,乙方向甲方移交完畢。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驗收后的工程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三、本項工程中的單位工程,如需單獨移交甲方,在移交時,雙方應辦理中間驗收手續,作為該單位竣工工程驗收之依據。
四、在進行竣工工程驗收中,如發現工程質量不符合規定,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或返工,并在雙方議定的措施和期限內完成。經驗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每日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
五、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種材料或設備雙方均無法解決,致使該項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經雙方研究同意,可做減項竣工,并對已完工程進行竣工驗收和辦理移交手續。
六、竣工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技師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在進行竣工驗收時,乙方應在驗收前10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減變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記錄;
2、隱蔽工程驗收記錄和中間交工驗收記錄;
3、工程竣工后,應繪制竣工圖,工程變更不大的由施工單位在原施工圖上加以說明,提交建設單位存檔。工程變更較大的,可以由建設單位自繪或委托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繪制竣工圖。
七、乙方在單項工程竣工驗收后,屬于民用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15天內,屬于工業建設項目,應于竣工驗收后30天內,將竣工結算件送交甲方進行審查。甲方應在接到竣工結算件后,民用建設15天內,工業建設20天內審查完畢,如到期未提出異議,由經辦銀行審定撥款。
八、工程竣工驗收后,乙方對施工的土建工程質量負責保修________年,采暖工程保修
第一個采暖期內。在保修期內,確由施工單位責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氣、堵塞等質量事故,乙方應負責無償修理。(屬于專業性建筑安裝工程按國務院各有關主管部門的特殊規定辦理)
九、工程未經驗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由此而發生的質量或其他問題,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和仲裁
一、由于乙方責任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驗收合格日期計算)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造價萬分之一的逾期違約金;屬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應償付給甲方按預算人工費千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
二、甲乙雙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種應付款項,如拖期不付,按銀行的短期貸款利率償付給對方逾期付款違約金。
三、實行合理化建議獎和提前竣工獎的,甲乙雙方應根據有關政策的規定,另行協議。
四、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各級城鄉建設委員會或雙方上級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解決不了的,可選擇下述第項處理:
(1)向建筑物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附則
一、預算審查手續,由建設單位將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圖預算)送市建設工程合同預算審查處審查。要求鑒證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進行鑒證。
二、在本合同簽訂之前,雙方簽訂的施工準備合同(工程協議書),可做為本合同之附件。
三、招標工程,按_____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暫行辦法簽訂合同。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九條合同附件
一、工程項目一覽表。
二、全部施工圖紙。(合同正本有此附件)
三、施工圖預算。(合同正本及銀行有此附件)
四、甲方負責供應的材料、設備一覽表。
五、有關協議:
六、有關補充合同:
第十條合同份數及有效期
一、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并分別報送雙方業務主管部門副本一份。
二、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并結清尾款后失效。建設單位(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建工單位(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相關法律,承建工程的實際情況并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下,雙方一致同意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以資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房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結構層次: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質量:確保證一次性驗收合格。
5、工程工期:確保總包單位,在本工程節點和總進度計劃前完成施工任務,進場日期待中間驗收后以甲方通知進場之日起完成。
二、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范圍:
乙方已踏堪現場且已熟悉和理解施工,按圖紙要求,負責施工,二次結構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設計圖紙,設計變更等技術文件所顯示的全部工程項目。
四、工程質量:
1、質量目標:同甲方和總承包方合同條項確保合格工程。
2、人員進場須進行樣板工程,一旦確認,后續工程需按照同等,質量要求進行施工,如樣板工程不能滿足質量要求,本合同乙方自動
放棄。
五、施工工期:
1、乙方承諾:工程的施工工期完全滿足甲方編排的工期節點進度表要求施工,月時度計劃要求完成。
(包括法定的節假日在內)否則每延一天罰款1000元/天。
乙方保證每天施工所需要的人數。
2、在農忙期間,保證施工生產的正常進行,確保甲方要求的節點工期,若乙方施工的節點工期天數有拖延的每延遲一天罰款20__元/天。
六、安全生產:
1、甲方為乙方工人購買安全意外責任險。
2、乙方必須按安全施工要求進行施工,杜絕重大傷亡事故。
3、雙方對各自施工安全分責任承擔,若出現重大傷亡事故,根據事故鑒定分清雙方責任承擔事故責任和費用。
原則是誰的安全責任由誰負責。
4、安全防護乙方不得隨意拆除和移動,在施工需改動的部位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并按照防護要求,否則,每處罰款500元。
七、文明施工:
1、本工程的文明施工,目標為江蘇省文明工地。
八、甲、乙雙方約責任:
1、甲方負責:
甲方________為履行本協議的全權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對工程的施工,生產、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負全責,對乙方各項指標的考核有一票否決權,對乙方定期的召開生產協調會,并按合同條款撥付生活費和工程進度款,和對乙方各項工作的指導,檢查和督促。
2、乙方負責:
⑴乙方委托________為履行本協議的代表人,行使合同的約定的權利,履行合同約定的職責,合約期內,乙方代表必須常住施工現場,每月不得少于25天,若確需離開工地,必須得到甲方現場負責人的同意。
否則,每缺勤一天罰款貳佰元。
⑵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編排合同,同等工程施工計劃精心組織,按排施工,所有甲方在工作上的布置和調度,如乙方不執行,甲方可直接安排他人實行施工,因此發生的費用,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⑶根據工程進度,由甲方提供準確的要料計劃,各工種自用鋼絲繩、小型工具等由乙方自行采購。
⑷嚴格按照江蘇省文明工地的要求組織施工生產,確保本地直到“江蘇省文明工地
九、材料:
1、甲方只提供,
⑴置筋的鋼筋,黃沙、水泥、紅磚、石子、砼乙方根據施工圖紙及承包人的要求,完成合格的二次結構砌體工程。
⑵升降機、塔吊、外架、攪拌機、電源提供至三級箱。
十、工程結算造價的確定:
本工程的結算價按圖紙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結算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計算。
十一、工程結算造價的結算方法:
乙方憑單位工程負責人開具的工程完成情況證明并經甲方審核通過后可須結當月完成的工程量,當月完成的工作量可作為預付工資
(生活費)的依據。
十二、工程款的支付方式:
工程款的結算參照甲方和總承包方的合同工程的結算方式進行結算。
十三、其它事項:
1、若乙方的勞動或工程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不能滿足合同中約定的要求,并經整改不力仍達不到約定要求,甲方可隨時終止本合同的執行,退場不予結算。
2、工程施工中所有針對乙方的罰款,如乙方不簽字同樣生效。
3、未盡事宜,同甲方和總承包方的合同與本合同有同樣的效力。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工程款清自行失效。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4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39;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公平、友好的原則,根據法律法規,簽訂如下協議,供雙方信守執行。
一、工程名稱、工程概況:
1、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位于陸水湖大道陸水賓館的裝修工程;
2、甲方以人民幣捌拾萬(800,000)元整將上述裝修工程承包給乙方。乙方的具體施工范圍按照甲方提供的乙方認可的施工項目圖紙確定。
二、付款方式:
1、陸水賓館項目的土建工程、足療城、賓館自有廚房的五樓改造、項目整體屋面做油、鋪場子、做花池、兩個門店門角的處理工作、足療城路基基面、做隔墻、開門封門、化糞池、操場間場子(施工范圍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施工圖紙確定)基本完工時,甲方須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100,000)元整;
2、陸水賓館項目的水電預埋、鋁合金架子、廁所基礎防水工程完工時,甲方須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伍萬(150,000)元整;
3、陸水賓館內的整體鋪地磚、樓梯踏步、消防梯完工時,甲方須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伍萬(150,000)元整;
4、陸水賓館項目的木工、套裝門安裝完畢時,甲方須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100,000)元整;
5、陸水賓館項目整體油漆鈣粉完畢付時,甲方須支付乙方人民幣壹拾萬(100,000)元整;
6、陸水賓館項目整體工程量完成90%(基本完工)時,甲方須支付乙方總工程剩余價款的%;
7、整體工程驗收合格時,甲方須在驗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內支付乙方總工程的剩余款項;
8、乙方在合同簽訂后的三日內交存總項目價款的10%即人民幣捌萬元(80,000)整給甲方,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在工程驗收合格后的一年內如無質量問題,甲方必須返還此合同保證金。
三、施工工期:
甲、乙雙方約定,陸水賓館的裝修工作須在簽訂合同之日起100天完成。如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未完成裝修工作,如超期五天以上(包括五天),乙方須支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處罰,如乙方在約定的時間內提前完成裝修工作,如提前五天以上(包括五天)則甲方須支付人民幣元作為獎勵。
四、合同履約保證金:
1、甲、乙雙方簽合同后三天內,乙方須打款人民幣萬元在甲方賬戶或甲方指定的賬戶上,作為合同履約保證金,乙方中途無理由停工,此合同履約保證金甲方不予返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且有權另請他人;
2、如乙方按照約定的時間開工,無停工現象時,在甲方支付整體油漆鈣粉工程資金(即付款方式中的第五項)時,甲方須返還乙方付給的合同履約保證金;
3、如乙方因甲方的原因,如甲方不給付工程進度款、甲方臨時改變或增加施工項目、應甲方的要求而暫停施工等歸因于甲方的原因而停工時,乙方不承擔停工、延期完工的違約責任。
五、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1、乙方施工時必須保證每天的施工人員不少于10人,若無故停工每日罰款500元;
2、乙方施工前須給其施工人員辦理相應的人身安全保險,施工期間產生的的一切安全問題(包括施工期間的施工活動對第三方的侵權賠償),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施工期間須按照按甲方項目表、圖紙進行施工,如有任何變動,甲方須及時通知乙方,并出具書面的變更裝修材料,由此產生的順延工期和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并達成書面協議;
4、乙方須按時發放工人工資,如因此而影響甲方的工作并給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但如有政府部門影響乙方施工,則甲、乙雙方應共同積極處理協調,在此停工期間乙方不承擔約定的停工責任;
5、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購買的各種裝修材料,不得以次充好,不得使用不合格材料,甲方隨時有權進行檢查、監督和核對相應的預算單價,發現不符合約定的情形時,應積極與乙方共同協商解決。在此期間乙方不得私自施工,私自施工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負,并罰款該材料價款的50%;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須確保裝修工序和工程的質量,甲方如發現質量、工藝等不合格,有權要求乙方立即返工,由此帶來的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的效力,該項目前期完成的工作費用乙方無權向甲方收取;
7、乙方應指定此項目的主要管理人員,并告知甲方。乙方主要管理人員必須每天到場,現場檢查、指導、協調施工,保證工程按照約定的質量和時間完成;
8、甲方保證乙方施工期間水電暢通,并由甲方承擔在此期間產生的水電費用,同時甲方積極處理與外界各職能部門的協調工作,保證乙方的工作順利進行。
9、20_年4月底由甲方負責陸水賓館中原租賃戶的全部清場退離的工作。
10、本工程項目的各種稅費(不包括工程材料、施工人員工資等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六、不可抗力:
因任何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山洪等自然災害影響乙方施工時,甲、乙雙方應積極協調處理,乙方工期予以順延,不承擔工期延誤的責任;
七、其他約定
1、因本協議未規定之事宜,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乙方簽訂此合同時,必須具有甲方認可的施工資質;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人簽字:乙方代表人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6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工程勞務作業承包事項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務作業承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4、承包范圍及內容:
二、工程工期
1、本工程的工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總日歷天數_______天。
2、乙方應無條件執行甲方的進度計劃安排(包括新調整的進度計劃)。
3、因刮風、下雨雪、停水、停電等客觀因素造成停工以及乙方無故窩工、返工等均由乙方自行安排好工作,工期不順延,如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承包價款及支付方式
1、承包價款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元計算,總承包價款暫定為元。
(1)1樓:5137.92㎡×元/㎡=元。
(2)2樓:4770.42㎡×元/㎡=元。
(3)3樓:5607.36㎡×元/㎡=元。
2、承包最終價款以工程竣工決算面積為準。
3、支付方式:甲方按乙方的工程進度以生活費的名義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具體支付日期及數額由甲方確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程款應達到工程款總額的80%,剩余20%的工程款作為乙方的質保金,在工程竣工驗收一年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
四、工程質量標準及驗收
乙方所承包工程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必須達到。
五、材料供應及質量要求
應由甲方所提供的材料,甲方需按進度要求保質保量供應,但乙方需提前五日提供所需材料的明細及進場時間計劃,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雙方責任和權利
(一)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方負責及時提供所需施工圖紙、技術資料、技術交底、安全交底等。
2、甲方負責必須保證整個工程所需用的各種材料。
3、甲方對承包工作質量、工程進度、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監督、檢查、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對違反本工程項目管理制度行為的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達不到標準,甲方有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權利,乙方如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予以賠償。
4、乙方固定技術力量達不到合格標準,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隨時退場。
5、乙方不服從項目部工作安排、施工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或工程工期、質量達不到項目部的質量工期要求,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場。
6、乙方施工所需的手頭工具由乙方自理。大型機具場內水平垂直運輸,由甲方無償提供給乙方使用。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機具應妥善保管使用,并辦理領用簽證手續,若丟失損壞,均由乙方照價賠償。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遵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遵守業主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勞動保護等工作。
2、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對本合同勞務承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甲方負責;根據業主或甲方的計劃要求(包括調整后的計劃),合理組織,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返修、工期拖延損失及各種罰款。
3、乙方的技術工人必須按國家規定持上崗,技工必須有職業技能操作證,特殊工種必須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由乙方進行賠償。
4、服從甲方和業主的監督、檢查、管理;接受甲方和業主有關人員對質量、進度、技術、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
5、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乙方責任發生損壞,應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7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公正、平等自愿原則,為了明確雙方責任,確保工程質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和地點:
二、承包范圍和內容:
三、開竣工日期:
工程__年__月__日開工,__月__日竣工,工期__天
四、工程造價及付款辦法:
工程總造價萬元,最后以工程結算為準,工料包干,一包到底,竣工驗收,交付使用。工程款開工時付20%備料款,工程按進度付款,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扣除10%質量保證金,余款一次付清,付款以乙方在肅南縣地稅局開據的發票為準。
五、工程質量要求:
合格工程
六、甲、乙雙方責任:
1、甲方負責三通一平,辦理各項開工手續,委派專人進入工地負責分部分項工程的驗收簽證工作,按時撥付工程款。
2、乙方負責工程質量,保證按時,保質保量完工,如出現質量問題負責無償返工維修,聽從甲方管理人員合理安排與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一切工地安全由乙方負責,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應共同信守承諾,出現違約,一切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8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住房裝修,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裝飾施工地點:
2、住房結構:房型房廳套,施工面積平方米。
3、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4、承包方式: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5、工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________工期________天。
二、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詳見本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
2、工程款付款方式按下列方式支付:
(1)
第一次,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支付10000元訂金,
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2)
第二次合同簽定后開工前支付工程總造價50%合計_________元
(3)
第三次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支付工程總造價40%合計_________元
(4)
第四次竣工驗收當天支付工程總造價10%合計_________元
(5)工程保修期兩年。工程款全部結清后,甲、乙雙方簽訂《工程保修單》,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三、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合同裝修工程報價單。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3、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為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四、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3____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4、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雙方同意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
5、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6、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____日內組織驗收。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
五、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六、其它事項
1、甲方應在開工前,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并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做好施工中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2、乙方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糾紛處理方式雙方如對合同執行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無效的,可以提交人民法院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
十、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方(簽章):電話:乙方(簽章):電話:簽訂地點: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有關室內裝修工程承包合同甲方:乙方: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 裝修施工事宜達成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該房屋裝修的全部施工工作,即實行包工不包料,甲方自備裝修材料,乙方只負責施工,具體施工內容詳見附件。
二、包干承包費用:人民幣整(小寫13800元)。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三、支付方式:
1、乙方進場施工之日,甲方向乙方預付人民幣仟圓整(小寫元);
2、乙方完成全部裝修施工后,支付進度款人民幣仟圓整(小寫元);
3、全部裝修施工完成后天內,甲方支付余款人民幣整(小寫元)。
四、工期:雙方確定該房屋裝修施工工期為天,乙方應在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
五、其他約定:
1、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清單及時自行負責采購裝修材料;
2、甲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付款,否則按200元天支付違約金;
3、乙方自行準備工具、聘請人員,自行負責施工安全,嚴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現質量不合格行為,造成返工,因此造成的裝修材料損失、人工損失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浪費、挪用甲方的裝修材料,否則按500元次予以處罰,并需賠償甲方損失;
5、乙方應在合同約定的工期內完成全部施工任務,每延期一天按照200元天予以處罰。如因甲方不及時付款、裝修材料延誤或新增施工內容等甲方原因而延誤工期,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6、該房屋裝修保修期為________年,保修期內乙方應該及時負責為甲方維修。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時間:時間: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承建的鋼筋單項工程,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甲方發包給乙方采用包工方式進行施工。為了明確工程內容及雙方責任,本著互相協助及分工負責等原則,根據本工程的情況,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內容
按施工圖紙中基礎分部±______以下所有的鋼筋加工制作和安裝項目,包括各種予埋件、砼墊塊、馬凳筋的制安。設計變更工程量按實調整,現場不產生計時工,工完場清。其中:徐云根承包鋼筋加工制作分項工程;朱云高承包鋼筋安裝綁扎分項工程。
二、承包造價
以總鋼筋設計含量計算,單價______元/噸(該承包單價已含乙方管理費及各類補貼費用在內)。其中:鋼筋加工制作______元/噸;鋼筋安裝綁扎______元/噸。
三、組織領導
1.甲、乙雙方必須指定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安排施工、生產、人員調動、技術安全、工程質量以及生活、計生等工作。
2.乙方必須確保進場人員的政治素質及身體、技術素質,嚴禁使用童工、女工。特殊工種必須持有上崗證、操作證。經批準進場的工人須持有效證件。進場時,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三張,并附花名冊一式二份。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隨意更換施工人員,以保證本組技術實力和隊伍的穩定性。
3.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指揮、調配、指導及管理,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管理制度,如質量、安全、進度文明施工制度及宿舍、伙房紀律。
4.合同期內,未經雙方商妥并正式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不得單方撤離施工隊伍,否則,因此而導致施工現場生產停頓、延誤工期等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單方負責,同時,甲方有權單方面凍結乙方的承包工程款。
四、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提供乙方進場人員的生活住宿條件,負責申報臨時戶口。
(2)負責工地現場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工程進度、配料用料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指揮、監督與管理。
(3)提供施工必要的機械設備,負責機械的一次性調試運轉(以后由乙方負責),小型工具由乙方自備。
(4)保證材料供應(材料運至現場______米內,但不提供塔吊運輸),如確因種種原因供應不足時,甲方應及時安排其它工作,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配。
2.乙方責任:
(1)嚴格按照施工圖紙與設計變更通知施工,遵守執行國家現行《施工技術驗收規范》。尊重和服從建設、臨理單位及甲方管理人員的監督與指揮,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優良等級以上。
(2)嚴格本班組自身的安全生產教育。每個工人入場時,都必須認真學習、遵守執行經理部制訂的《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附后)等制度,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保證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避免民生安全事故,并承擔凡是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制度的大小安全事故的責任。
(3)提倡文明施工,工完場清并遵守甲方現場的各項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搞好與建設、監理單位、甲方及其他班組間的關系。必須要求每一個工人遵守紀律,不打架,不滋惹是非,若違反,乙方要承擔責任。
(4)絕對服從甲方的工程進度安排。班組長必須在操作作業現場,未經經理同意不準離開工地。應保證足夠的施工力量,否則,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擔。負責組織工人進退場,其費用由乙方負責。
(5)嚴格按照甲方規定的配合比合下料,、不造成人為的浪費。收工前要把剩余的材料清理并盡量回收,做到工完場清,不準從樓層上往下倒建筑垃圾。
(6)愛惜甲方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承擔本組一切機械設備和工具的維護與保管。違章操作致使機械設備和工具損壞的,其維修費用及由此而引起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嚴格履行材物領(借)用手續,工完退回。
(7)負責鋼筋化驗取樣、鋼筋焊接工作(豎向電渣焊除外),焊接要符合規范要求。
(8)鋼筋制安質量要求,應以市質檢站、監理單位及甲方工程師簽證達優良等級為準,絕對不能出現返工現象。每次撓搗砼梁、板、柱的時候,必須派專人跟班調整鋼筋,必須保證砼澆灌后的鋼筋質量。
(9)鋼筋工種必需的工具、護具及勞保防護用品由乙方自備。
(10)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以上各項規定和要求,否則,甲方有權逐項予以罰款處理,所罰款項在結算款中一次扣除,情節嚴重者則予清除離廠。
五、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國家現行施工及驗收規范以及建設、監理單位和甲方的要求。如果由于設計和管理指揮原因造成損失,所有經濟全部由甲方負責;由于操作者盲目蠻干、圖速度、不按規范規定操作所造成的返工,其返工費用由乙方負責,所造成的材料浪費及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六、工期
根據項目經理部現場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計
劃的時間、期限,保證按期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項目的`施工任務。
七、付款方法
1.為保持施工生產的穩定、連續性,甲方按乙方所完成的施工進度支付給100%的工款,基礎工程完工且驗收通過后,十天內結算并付清所有工款。若乙方中途因不能保證甲方的工期、質量、安全及違反國家有關法規而退場,甲方有權拒付工程承包余款,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2.結算程序:每月底結算當月______-______日(______日)的工作量,乙方根據主管工長簽證的分項工程驗收單、現場質檢證質量等級、下道工序工長簽字接收,經項目經理審核,報公司預算部結算核定,總經理簽字同意后,財務部在下月十五日左右予以支付。
八、其它
1.由甲方違章指揮或強命工人違章操作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造成終身致殘的,視程度予以賠償,但最高幅度賠償為一次性五萬元封頂。
2.由于他人違章作業而造成的傷害,其經濟損失由肇事者負責。甲方負責追查傷者費用暫由甲方支付。
3.凡操作者違反操作規程和工地有關規定所造成的傷害,其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4.傷者費用在______元以內,不管何種原因均由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十、甲方對以上各條款負有解釋權。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完付清所有承包款時失效。
發包方(甲方):工程公司項目經理部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鋼筋工程承包班組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10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潢。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地址:
2.居室規格:房型層(式)室廳廚衛
1.室,計__________平方米;
2.廳,計__________平方米;
3.廚房,計__________平方米;
4.衛生間,計__________平方米;
5.陽臺,計__________平方米;
6.過道,計__________平方米;
7.其他(注明部位),計__________平方米。
總計:施工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8.施工內容:見預算書和施工圖。
9.委托方式:
10.工程開工日期:年月日
11.工程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程總天數: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元,詳見本合同附件(二)《預算書》。
1、材料款__________元;2、人工__________費元;
3、設計費__________元;4、施工清運費__________元;
5、搬卸費__________元;6、管理費__________元;
7、其他費用(注明內容)元。
第三條:質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詳見本合同附件(三)《工程材料決算清單》。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3.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4.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詳見預算書。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10%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合同一經簽訂,乙方進場后甲方即應付35%工程款;當工期進度過半(年月日),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后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周內結算。(注:甲方需在乙方通知三天內驗收)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項目增減或需要變動,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工程項目變更表》,雙方應簽訂補充合同,并由乙方負責開具施工變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負責人。增減項目的價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預付工程價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價款額的1%支付給乙方。
第六條:工程工期
1.如果因為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1%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人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1%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元。
2.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內容而延誤工期的,需簽證,甲方須承擔全部施工費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擔責任,工期不變。
5.施工中,甲方未經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員擅自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質量問題和延誤工期,甲方自負責任。
第七條:工程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除隱蔽工程需分段驗收外,待工程全部結束后,乙方組織甲方進行竣工驗收。雙方辦理工程結算和移交手續。
2.乙方通知甲方進行工序驗收及竣工驗收后,甲方應在三天內前來驗收,逾期視為甲方自動放棄權利并視為驗收合格,如有問題,甲方自負責任。甲方自行搬進入住,視為驗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時限內前來驗收,應及時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應承認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八條:其他事項
1、甲方
1.1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1.2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應向所在地房管部門辦理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施工中如需臨時使用公用部位,應向鄰里打好招呼。
2、乙方
2.1指派(姓名)__________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2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2.3嚴格履行合同,實行信譽工期。
2.4在裝潢施工范圍內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驗收入合格之日算起,為12個月。
第九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5%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十條:爭議解決
1.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憑本合同和乙方開具的收據向________裝飾行業協會家庭裝潢專業委員會投訴,請求解決。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壹份。
甲方(業主):(簽章)乙方:(簽章)住所地址:企業地址:郵政編碼:郵政編碼:工作單位: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電話:電話:簽約地址:簽約日期: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11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條例規定的原則,結合房屋建設的實際情況,經過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甲方準備在______新建______間______層帶尖子的房屋一棟。經與乙方接觸、洽談、協商,決定將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從主體結構開始到粉刷完畢)承包給乙方進行施工建設,工程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動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房屋建設采用費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圖紙保質保期來進行施工。
2、采取費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負責房屋建筑時所需的設施(比如:腳手架、跳板等),甲方負責材料的供應;工程開工,從協議簽定之日開始,歷時______天內完成;房屋建筑總面積______平方米,按每平方______元計算,費用金額共計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主體結構工程完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經甲方驗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項。
二、質量要求:
1、工程驗收標準,甲方按照下面的規定執行。
2、施工中,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施工,主體結構建設時,墻體要垂直、整體平整,所有的門及門窗的安放與墻體成一條線;粉刷時墻體厚度均勻,無裂縫,內墻面達到整體水平、平整、無裂縫,門及門窗與墻接觸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縫隙,天面要達到厚度均勻,無裂縫,所有刷白顏色均勻,大門墻體及衛生間的瓷磚要平整完好的粘貼,達到水平;陰陽角與墻體成一條線,與墻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進行雨水排除的處理,待工程全部結束后,甲方進行竣工驗收。
三、安全問題:
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負責,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負責,承擔一切責任,甲方概不負責,沒有任何法律責任。
需要說明: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雙方證明人:_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協議合同書怎么寫篇1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行政法規,遵守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雙方就本建筑工程外墻磚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美域美家B2樓
二、工程承包范圍及工程量計算方式
計算方式:按所施工貼磚的實際面積計算。
三、質量要求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乙方提供圖紙及建筑規范施工,接受質檢、監理和甲方的現場工作人員的&39;指導和監督,經質檢部門,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驗評,驗評達到標準后,剩余工程款至20_年12月31日前付清。
四、合同價款
外墻貼磚按實際面積計算元/平方米。
五、支付方式
乙方外墻貼磚工程施工大面積做完后甲方付清乙方工人工資。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日期:
乙方: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