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經營性租賃合同
不少人都有寫過租賃類合同了,這就來動筆寫寫。在融資租賃、杠桿租賃等交易中,除了租賃雙方,還會出現銷售商、貸款人、受托人等當事人。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設備經營性租賃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設備經營性租賃合同1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同意將自己的產權商鋪出租給乙方,雙方在法律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制定如下協議:
一、 商鋪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二、 租賃期限
雙方商定商鋪租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三、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中止合同,收回商鋪
1、承租方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方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違法經營及犯罪活動的;
3、承租方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天的,并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商鋪,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由雙方協商后作適當調整。
四、 租金及交納方式
1、每年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承租方以現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暫定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須提前一個月時間,于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須按照約定時間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甲方將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的_____%加收滯納金。
五、 租賃期間商鋪修繕
出租方將商鋪交給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其經營情況也與出租方無關;租期結束或中途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商鋪架構。
六、 各項費用的繳納
1、 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 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表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后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由于乙方導致租賃商鋪的質量或商鋪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4、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帶、有線電視等設備的費用)。
七、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方出賣商鋪,須提前3個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因轉讓或其他原因將商鋪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事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八、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商鋪轉給他人使用的視為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鋪損壞的,還應負責修復或賠償。
九、 免責條件
若租賃商鋪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商鋪,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十、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如出現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應在法律的基礎上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本合同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設備經營性租賃合同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商鋪座落、間數、面積、商鋪質量、商鋪內設備與設施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共________年零____月,出租方從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將出租商鋪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終止合同、收回商鋪:
1.承租人擅自將商鋪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的。
租房合同如因期滿而終止時,如承租人到期確實無法找到商鋪,出租人應當酌情延長租賃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遷,出租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損失由承租方負責賠償。合同期滿后,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商鋪的,承租方享有優先權。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的交納期限租金的標準和交納期限,按國家________的規定執行(如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此條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協商確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條租賃期間商鋪修繕
修繕商鋪是出租人的義務。出租人對商鋪及其設備應每隔____月(或年)認真檢查、修繕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維修商鋪時,承租人應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出租人如確實無力修繕,可同承租人協商合修,屆時承租人付出修繕費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償還。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
2.出租人出賣商鋪,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3.承租人需要與第三人互換住房時,應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應當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條違約責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條款的規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商鋪的,負責賠償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時交付出租商鋪供承租人使用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時(或未按要求)修繕出租商鋪的,負責償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員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受毀的,負責賠償損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應及時如數補交外,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5.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商鋪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商鋪毀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免責條件
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毀損和造成承租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范本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范本正本一式2份,出租方、承租方各執1份;合同范本副本________份,送________單位備案。
出租方(簽章):____________承租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設備經營性租賃合同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甲方 因施工租賃乙方的機械設備,在甲方標段內參與施工。為明確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設備名稱: 設備型號 數量
二、起始日期: 至甲方通知的實際停止日期。
三、單價: 元。
四、租賃方式:燃油由方負擔,進場費由方負擔。退場費由方負擔。
五、結算方式:每月25日至月末付給乙方議定的租賃費用 元整。設備每月允許故障停車三天,如有超日維修,可根據工作情況及施工進度相互協商。
六、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義務負責機械設備租賃費結算和支付。扣減超過維修日的費用,雙方協商。
2、甲方負責安排機械設備的工作任務。
3、甲方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督促乙方完善設備,消除隱患。
七、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提供符合合同規定狀況良好機械設備,配備一名能滿足工作需要有經驗的操作員,做好日常養護,保證機械正常運轉。
2、乙方應在保證施工需要的條件下,盡量節約甲方提供的燃油。嚴禁偷、倒、泄露等事件發生。
3、遵守甲方有關施工要求,完成交待工作任務。
4、乙方負擔除主燃油之外的機械保養費用。維修保養盡量安排在工作空余時間。
5、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及有關危害安全的指揮。
八、設備租賃日期應根據施工情況,以現場實際停止日期為準,中途因各種原因需要臨時停止租賃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停止前雙方有提前告知義務。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完全付清租賃費用后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備經營性租賃合同4
出租人(簡稱甲方):
承租人(簡稱乙方):
按照誠實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因建筑工程需要,租用甲方塔吊、攪拌機、鋼管、鋼模、扣件、腳手架等及各種動力設備,甲方同意有償出租給乙方使用(甲方向乙方提供機械設備租賃價目表)。
二、租賃物種類、數量、租金、損壞的賠償標準按市場標準執行。其租賃物的種類、詳細的規格、數量以乙方簽字的提貨單為準,押金、租賃費及賠償金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三、租賃物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乙方應將租賃物用于城建( ) 工程,并保證按照國家規定的施工規范、操作規程進行正確使用,乙方不得超負荷使用和違規使用租賃物。
四、乙方在合同生效后立即向甲方提供一份各種規格、數量租賃物的使用時間表,以便甲方按時、按量供應。
五、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天。乙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賃期限的,應在本合同期滿前15日,續訂租賃合同。
六、租賃費應按月支付,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租賃費清單,并付清上月全部租金,甲方收到租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據。
七、經雙方協商,乙方應向甲方交納租賃物押金人民幣(大寫): ,甲方收到押金后應向乙方出具收據并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內,乙方不得以押金抵交租賃費,租賃期滿,乙方返還的租賃物經驗收未發生缺損情況的,押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八、乙方在指定的地點提貨,提貨時雙方當場清點數量并驗收質量。乙方指派 為提貨人,提貨后甲方向乙方出具提貨單,乙方或提貨人在提貨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租賃物已驗收質量合格,完好無損。乙方提貨后對租賃物的數量、質量負全責,無論發生任何意外與甲方無關。
九、租賃物的提貨與返還時的運輸、運費、裝卸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租賃期間,租賃物的保管、維修及養護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一、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租賃物轉讓、轉租,也不得變賣或用作抵押。
十二、乙方對租賃物要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租賃期滿,乙方應返還全部租賃物,按時將租賃物運至甲方指定的地點并整理堆放。租賃物返還時,雙方要檢查驗收,如因保管、使用不當造成租賃物損壞、丟失的,乙方必須承擔租賃物的維修和賠償。
十三、違約責任
⑴、乙方不按時繳納月租金的,應向甲方支付日租金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⑵、乙方逾期不返還租賃物的,除繼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租賃費外,每天要向甲方支付逾期租金總額千分之三的違約金。
⑶、乙方在租賃期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變賣、抵押等行為,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立即返還租賃物,否則,按本條第⑵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⑷、其他違約行為:如因未按規范要求或違章操作所引發的經濟損失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十四、擔保人 就乙方的合同義務向甲方提供擔保,保證乙方履行合同義務,如乙方違約,擔保人按《擔保法》的規定對乙方違約行為承擔保證責任。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簽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備經營性租賃合同5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車期限,交付驗車;
出租方將牌車輛輛,車輛號碼,從年月日時起交付給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時止收回,租賃期共。
交付地點:_,雙方共同檢驗車輛,確認車輛現狀安全性能符合要求并在合同附件上簽字認可。租賃期滿,出租方按合同附件標準驗收回車輛。
第二條:租金﹑押金標準,交納期限及違約金;
(1)承租方接收車輛時向出租方預交押金元。大寫:_.(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或者因操作不當造成車輛損壞﹑違章﹑肇事造成車輛損壞停駛等給出租方造成經濟損失時,出租方從押金中扣除)
(2)每天(日)租金元:共計人民幣元,出租方于收回車輛時從承租方交納的押金中按實際租用的天數扣除租金(包月按30天計算)
(3)承租方租車二個月以上的,每月簽訂合同時,提前三天向出租方預付下月租金,逾期交租金,超過天數按日租金的40﹪向出租方交納違約金。
(4)承租方所租車輛,每天(24小時計),行駛不得超過280公里,超出部分由出租方按每公里加收元,承租方還車時,不超過1小時不收費,超出1小時收10元,超出2小時收25元,超出3小時收40元,超出4小時按半天收費,超出6小時按1天收費。(高檔車另訂超出價格)
(5)承租方還車后,如有違章罰款需租車本人帶駕駛證親自前來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違法﹑違章扣分需本人親自辦理)
(6)承租方交還車輛時,如車輛不清潔,出租方收取元洗車費作清潔車輛使用。另需在承諾書上簽字確認所租車輛的還車時間。
第三條:出租方責任;
(1)向承租方提供公安部門年檢合格及證照齊全的車輛。
(2)提供的車輛保險需按保險的有關規定執行。
(3)協助承租方處理租賃車輛在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事宜。
(4)租賃期間對租賃車輛的使用情況實施監控。
第四條:承租方責任;
(1)租賃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安全行車,因違法﹑違記﹑違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責任由承租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給出租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租賃期間負責對車輛例行檢查保養和小修,如車輛在例行保養和小修時需要更換零部件,應事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出租方認可后才能更換。車輛在租賃期間如發生故障時承租方必須與出租方取得聯系,修復后方可行駛,否則后果由承租方全部承擔。
(3)不得用租賃車輛從事營業性活動,不得將車輛轉租﹑出借﹑典當﹑抵押或交與無駕駛證人員駕駛和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過橋費﹑過路費,并負責承擔租賃車輛被盜時保險公司賠付后的不足部分和其他費用。
(5)租賃高檔車時,應出具本人及擔保人合法有效的證明﹑證件及簽字。
(6)在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時,承擔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裁定的責任和第三者損失及其它所以責任和損失,(駕駛人不是承租人時駕駛人負連帶責任),并承擔保險公司賠付出租方后不足部分的損失和車輛維修期間停駛的租金(停駛租金按日租金的90﹪計算及承擔修理費總額30﹪的車輛折舊補償,車輛發生小的損傷時負責賠償出租方修理費)
(7)租賃車輛使用期間,若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通﹑保險部門報案聯系,并立即通知出租方協助解決,不得擅自移動車輛和改變現場,待有關部門驗定完畢,出租方同意后方可移動,否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
(8)如需續租車輛,須在合同期滿前向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合同期滿未辦理手續逾期三天(含三天),未交還車輛,除應交納逾期期間的租金外,另支付逾期租金40﹪的違約金,逾期三天以上。未與出租方辦理續租手續者,出租方將向有關部門申報,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及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第五條:其他約定條款;
(1) 租賃期間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承租方承擔與出租方無關。
(2) 租賃期間內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應即時與出租方聯系,必須到出租方指定的修理廠修理。
(3) 如發生車輛被盜遺失,由承租方先行負責全額賠償給出租方,保險公司賠付的一切款項由承租方獲得。在責任人或保險公司賠付后,不足車輛損失的賠償費及因向責任人或保險公司索賠支出的一切費用由承租人賠償。
(4) 承租方不得使用93#以下汽油,否則后果自負。
第六條:擔保條件;
(1) 擔保人對擔保承租方所租車輛,租金及其它費用負有連帶清償責任,如被盜﹑滅失﹑詐騙﹑交通違章罰款,違反操作規程,導致車輛損壞等一切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1) 出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承租方的損失。
(2) 承租方未按規定履行責任,應承擔出租方的損失。
第八條:補充條款;
(1) 本合同一式貳份,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有同等效應,雙方簽字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或按有關規定解決。
(3) 發生糾紛,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分則,財產租賃合同有關條款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糾紛﹑當事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昆明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擔保人(簽字蓋章)
地址: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駕駛證檔案號: 現住址:
委托代理人: 工作單位: 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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