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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

時間: 新華 勞動合同

合同可以約束雙方的行為,確保雙方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保護商業交易的安全。寫好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要注意什么?小編給大家分享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1

合法的試用期勞動合同范本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合法的試用期勞動合同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簽字: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2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和平等的原則,一致達成下列條款:

一、試用期限: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崗位:在擔任工作。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同時收到員工手冊,并知悉全文,愿意遵守各項規定

三、工作時間:每日八小時,甲方因生產需要加班,應按國家的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勞動報酬:依照按勞取酬的原則,乙方月收入不低于人民幣元,該收入由等構成。

五、勞動紀律:試用期間乙方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乙方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6、合同解除: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可在不說明任何原因的情況下辭職,甲方無異議;但乙方辭職必須提前5天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試用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或不適宜甲方工作等情況的,可以隨時終止試用,解除本合同,并不因此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族別: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同意雇傭__同志為臨時工,根據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條件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崗位,承擔生產(工作)任務,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變更,如乙方難以適應變更崗位和任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三條勞動時間、勞動報酬與勞動責任: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制度。

勞動報酬:甲方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乙方的技能,合同期內工資協商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試用期報酬相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不滿不予支付報酬。

勞動責任:若乙方在工作中因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第三條勞動保護及保險福利待遇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必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1、甲方為乙方辦理每年________元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如乙方在合同期不滿3個月終止合同時,甲方有權從其報酬中扣除相應的保險費。

2、

乙方在甲方工作年滿一年,并同甲方簽訂了二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時,乙方可享受一年一次的探親假,并在返回后可報單程路費(硬座)。

探親假間,生活費照發,標準/月。

3、因乙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其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事假、病舉超期曠工,全月累計超過4天以上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因訂立合同的客觀依據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

4、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內的。

1)甲方以暴力、監禁或非法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六條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雙方需要申明的其他事項:第七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元,賠償金元。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六個月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4

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系有限責任公司,現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甲試用期員工,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乙方工作部門

____職位(工種):

第二條試用期:乙方被錄用后,須經過____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乙方如生病(一般疾病及慢性病)發生的醫藥費均由乙方自己承擔,急診住院發生的醫藥費則根據甲方的經營狀況參照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結算方法適當給予報銷.任何一方均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第三條工作安排:甲方有權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現,安排調整乙方的工作,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指派的任務.

第四條教育培訓:在乙方被聘用期間,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進行教育培訓.

第五條勞動紀律:乙方應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規定,《職工守則》及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六條獎懲:甲方將根據乙方的工作態度,勞動表現,貢獻大小,按照本公司獎懲條例給予乙方物質和精神獎勵.乙方如違反《職工守則》和甲方的其他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給予乙方處分.乙方如觸犯刑律受到法律制裁,甲方將予開除,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七條合同期限: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終止合同或簽定正式合同,本試用期合同自動作廢.

第八條本公司《職工守則》(略)為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5

濫用試用期,通過設定較長時間的試用期來規避對職工應盡的法律責任,是近年來許多企業存在的比較嚴重的問題。《勞動合同法》自20__年1月1日開始施行以來,在保護試用期內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規范勞資雙方關系上發揮了重大作用。但作為新生事物,該法不可避免地會存在著一些疏漏;加之勞動爭議案件涉及的法規解釋紛繁復雜,實務界對相關規定的理解也各持己見。本文就司法實務中遇到的試用期條款(《勞動合同法》第19-21條)適用的一些問題,提出筆者的一些淺見,希望能在今后出臺的司法解釋中得以厘清與修正。

一、同一用人單位及其分支機構與勞動者能否分別約定試用期

少數用人單位利用新招用人員表現積極的特點,為節約成本,不斷“試用”不斷解雇,甚至把“試用期”變成了“白用期”。為此,《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2款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4條則規定“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用人單位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可以作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受用人單位委托可以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

假設有公司甲設有分支機構A、B、C(分公司形式,都領取了營業執照)。那么出現以下情況時,甲公司與其分公司A、B、C之間,以及分公司A、B、C互相之間,是算同一用人單位,還是不同的用人單位?

(1)勞動者王某和甲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過試用期,王某后來又至分公司A處工作,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2)勞動者王某和分公司A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過試用期,王某后來又至母公司甲處工作,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3)勞動者王某和分公司A簽訂勞動合同,并約定過試用期,王某后來又至分公司B處工作,能否再次約定試用期?

這涉及到對用人單位的理解問題,按照《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4條的規定,法人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獨立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依此解釋,以上情形都可以作為不同用人單位再次約定試用期,這對于勞動者是明顯不利的,也違背了了公司法的基本原理。《公司法》第14條第1款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等級,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因此從法律上講,分公司是一個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均受本公司管轄而不具有獨立地位的分支機構,應與母公司視作一個整體。

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防止企業規避法律,筆者建議在今后出臺的司法解釋中,應明確將本公司與其分公司視作同一用人單位,不得與同一勞動者多次約定試用期。

二、同一用人單位與重新入職的勞動者能否重復約定試用期

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反復試用,損害勞動者合法權利的行為,本法第19條規定了“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但是筆者認為這一規定沒有考慮到離職后再次被招用的情形。

現在離職員工回原單位工作的情況越來越多,其間隔時間長短不一,有的幾個月,有的好幾年。筆者認為,對于這類離職員工重新被單位招用一概不得約定試用期的規定過于絕對化。因為時隔一定期限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有可能發生比較大的變化,或者就職的部門和崗位與原來不一樣;甚至由于人員的變動,原單位沒有人認識這個曾經在單位工作過的人。所以,如果因為是同一個單位和勞動者,就不能再次約定試用期,很可能引發新的問題,用人單位招用離職的員工不能約定試用期就可能有很多顧慮,但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者有可能依據本條提出異議,引發新的糾紛。

這一點在以往的規范性文件中可以找到根據。勞動部在1994年就在《關于〈勞動法〉若干條文的說明》中對勞動法的試用期作出了解釋:本條中規定的“試用期”適用于初次就業或再次就業時改變勞動崗位或工種勞動者。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勞部發〔1996〕354號)第四條規定,用人單位對工作崗位沒有發生變化的同一勞動者只能試用一次。其背后的意思是工作崗位發生變化,用人單位就可再次試用。

因此筆者建議在今后出臺的司法解釋中,可以對《勞動合同法》第19條第二款做一個例外規定,即“離職一定期限以上的勞動者重新入職的除外”。

三、試用期最低工資標準的理解

在以往的勞動關系中,有一個比較突出的違法現象,就是有些單位濫用試用期,明明是短期用工,卻約定較長時間的試用期、利用試用期工資較低、勞動合同便于解除等特點,侵害勞動者的權益。對試用期工資進行規范,是《勞動合同法》的一大特色,也廣受輿論好評。本法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雖然對試用期工資的標準進行了規范,但是該規定仍然不明確,對該條文的具體含義存在兩種理解:

第一種理解:試用期工資(1)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2)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種理解:試用期工資(1)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或者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2)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就中文語法而言,兩種理解均不為錯。不過這一歧義已被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15條所明確,采用的是第二種理解。

但是無論哪種理解,都有一個問題,那就是誰來規范本單位的最低檔工資。因為第一個條件中可以選擇有兩種情形中的任何一種,即“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由于兩者是選擇關系,所以,只要具備其中一種情形,就符合了第一個條件。如此一來,試用期工資在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只要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都是合法的。

問題就在于,如果套用“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的百分之八十”,那對勞動者就非常不利了,因為最低檔工資基本是由用人單位說了算的。套用這一標準的話,本法規定“不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的規定就有可能完全成了擺設。

因此筆者建議把該條款中的選擇關系改為并列關系,即“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也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試用期內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賠償用人單位的培訓費用

試用期既是企業全面考察新錄用職工的過程,也是新職工考察企業的雙向過程。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之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22條規定,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那么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為勞動者出資進行培訓并約定了服務期,當勞動者辭職時,用人單位可否要求勞動者賠償費用?

《勞動合同法》第22條并沒有把試用期排除在服務期可約定范圍之外,因此理論上一旦雙方約定了服務期,用人單位就可以向辭職的勞動者追討培訓費用;然而如此一來,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可以隨時辭職的權利又如何得以保障呢?勞動合同法賦予了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該解除權應當是無條件的。所以這個問題的實質在于用人單位可否與勞動者約定把試用期包括在服務期之內。

1995年《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264號)規定:“用人單位出資(指有支付貨幣憑證的情況)對職工進行各類技術培訓,職工提出與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如果在試用期內,則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支付該項培訓費用”。按此復函精神,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賠償用人單位支付的培訓費用,即使勞動合同中有約定,該約定也無效。然而這一十五年前的復函效力如何仍值得商榷,故筆者建議今后的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中應明確這一問題。

筆者認為,用人單位把試用期約定在服務期之內實際上限制了勞動者的解除權,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應當確認為無效條款。同時這也提醒用人單位,為了避免勞動者在試用期內獲得用人單位的專業技術培訓后離職,用人單位可采取如下應對措施:(1)盡量不在試用期內支付專項培訓費用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2)如急需對勞動者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且勞動者仍處于試用期的,可協商縮短試用期。

五、試用期內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是否需賠償用人單位的招錄費用

根據勞動部辦公廳《關于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處理依據問題的復函》(勞辦發〔1995〕264號)規定:“如果是由用人單位出資招用的職工,職工在合同期內(包括試用期)解除與用人單位的勞動合同,則該用人單位可按照《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勞部發〔1996〕223號)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向職工索賠”。《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一)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從勞動部該復函的規定看,試用期內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是有可能需賠償用人單位的招錄費用的。

但是《勞動合同法》頒布后,對勞動者的責任承擔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勞動合同法》第25條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第90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義務或者競業限制,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從該規定看,勞動者承擔賠償責任的僅限于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為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即未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或試用期內未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第二種情況為勞動者違反保密或競業限制約定,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只要履行提前三天通知解除勞動合同的義務,該解除行為就符合法律規定,無須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根據《勞動合同法》推論,勞動者在試用期內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無須賠償用人單位的招錄費用。

然而勞動部的這兩個文件至今并未被廢止,法律體系內部之間的不一致可能為今后法律的統一適用帶來阻礙,故筆者建議今后的勞動合同法司法解釋中應明確這一問題。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聘用乙方為試用期員工,試用期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經雙方平等協商,現就試用期間的有關事項訂立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崗位(工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在試用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治理規定及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在試用期內,除工資外,本公司的任何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試用期工資內。

六、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____日左右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時,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七、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七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協商解決,否則,將根據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論處。

八、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____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800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九、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或計件工資總額),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條款)結算。

十、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予以全額的賠償責任。

十一、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二、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并且繳納養老保險。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三、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起生效。

十五、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____日期: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7

甲方:

乙方代表: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從年月日起至建筑業勞動合同約定工程完成日期年月日止。合同期限如需變動,需及時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二、工作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在班組從事工作。乙方應按勞動合同約定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從事工作。

甲方根據乙方崗位實際情況,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工作時間

甲方確因工作原因需要乙方加班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按以下第種方式,按工期進度結算:

一按時計酬,日薪元或月薪元;

二按建筑面積計酬,每平方米元;

三其它:

若按工期進度結算工資超一個月的,在正常工作情況下,甲方須按月先支付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元,待工程實際完成結算工資時扣減。

六、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七、勞動紀律

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及施工規范、安全等各項規章制度。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有關的規章制度,甲方可給予批評、教育、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與不得解除的規定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乙方因其它情況需要辭職,需在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隨意解除勞動合同:

一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應支付違約金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按法律規定承擔賠償責任。非因雙方原因造成違約除外。

十、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時,可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當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聯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若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的,當事人應向中山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仲裁裁決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天內,向中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它約定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合同連附件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各存一份,甲方公示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甲方(蓋章):乙方代表(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你為臨時聘用教師,擔任教育教學工作。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聘用合同:

一、合同期限:聘期從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放假前止。

二、受聘人員應履行如下義務:

1、熱愛教育事業,遵守聘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師德規范》,遵紀守法,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忠實餞行《教師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人師表、率先垂范。

2、學習業務,鉆研教材,努力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目標任務。

3、尊敬領導,服從安排,積極主動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任務。

三、勞動報酬:聘用期間月工資:20____元/月(貳仟元整)。請假35元/天從應發工資里扣除,學校安排住宿、有教職工食堂,費用自理。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聘用單位可以解除合同:

1、受聘人員在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聘用所規定的條件的;

2、受聘人員違法違紀或違反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受聘人員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4、聘用期滿本協議自行解除。

五、乙方在校外所發生的一切事故,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甲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9

甲方:

乙方:

居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現居住詳址: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需要,雇傭乙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依據《合同法》訂立此《臨時勞務雇傭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為年,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至。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勞務雇傭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需要,承擔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待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職責》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的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繳納,乙方自行承擔法律后果。

如甲方因此被有關機關行政處罰,有權就經濟損失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件規定和約定。

第十條甲方給乙方繳納意外傷害保險,如乙方不能執行本合同條款,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勞務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3、雙方約定的其它情形;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

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自行解除。

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紀律。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勞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于經濟賠償。

2、甲方有權隨時對公司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內,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也做相應的調整。

第十六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1、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2、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崗位職責》;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10

編號: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甲方生產因素,需要各_______崗位人員,在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

本合同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二.生產、工作任務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任務需要,安排乙方工作,并承擔本崗位工作任務。

2.乙方同意并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并按合同規定和各崗位要求履行本崗位職責。

三.勞動制度

1.甲方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各項具體規章制度。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提供必要的勞動場所和設備。

2.甲方發放各崗位規定的勞動保護用品。

3.乙方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維護生產設備,搞好崗位環境衛生工作。

五.工作任務和勞動報酬

1.乙方應認真學習業務技術,積極工作,完成甲方分配的_______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安排的其它工作。

2.甲方根據生產需要暫定乙方的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崗位工資____________元。如有需要,甲方有權調動乙方崗位和工資。

3.甲方應按期支付乙方工資,即次______月的28日發放。

4.經甲乙雙方協定,乙方必須完成甲方交給的______月計劃生產任務,按勞計酬。具體作息時間由各車間、部門自行調整。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完成任務,乙方自覺自愿加班,加班所產生的費用由各部門、車間負責報到生產部批準后在______月工資中發放,不再另計報酬。乙方請假時,不計報酬。

5.乙方對報酬存異議時,必須在次月提出,否則視為認可。

6.解除勞動合同后,乙方的當月工資,甲方應按規定在次月______日發放。

六.保險福利

1.乙方因公受傷時,按企業有關規定辦理。

2.乙方按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的標準繳納社會養老保險,由甲方按月代為扣繳,轉入當地社會保險機構。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為乙方繳納社會養老保險。

4.乙方自愿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簽字、蓋印:_____。

七.教育與培訓

1.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

2.甲方派人或出資對乙方進行培訓后,乙方必須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另附簽《培訓協議》。

八.合同終止和解除及續訂及責任

1.合同期滿時,合同即行終止。

2.甲方拖延工資,未經乙方同意時,即行終止。

3.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合同解除。

4.乙方損害甲方利益及甲方公共形象時,合同解除。

5.合同期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續訂。

6.因乙方違反企業制度或違反法律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承擔相應的賠償。

7.甲方認為乙方無法勝任甲方給予的工作崗位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在試用期間,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有權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9.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0.雙方解除合同時,乙方必須按企業規定辦理相關辭職手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履行本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時,可以向甲方提出調解,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自愿簽訂,簽字生效。

2.對本合同有異議時,乙方必須在________月內向甲方提出解除或更改

3.因部分職工不愿參加社會保險,甲方將不負責其各類保險費用,視為自動放棄,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以任何理由索取。

4.乙方必須認真完成甲方交給的生產任務。

5.乙方要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并自愿接受違反企業規章制度的處罰。

6.乙方在進入甲方上崗后,必須認真學習甲方所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企業標準)。

7.乙方因某種原因,請求辭職時,必須提前_________月提交辭職申請,否則將視為自動離職,放棄任何報酬。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11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為:

在試用期間,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能力對乙方的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在試用期間,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并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三、乙方試用期工資為________元/月,甲方按月發放。

四、乙方在試用期內,考勤均由甲方按實際出勤狀況和公司考勤制度執行。

五、乙方每月工資由甲方自乙方上班之日起的次月5日以內發放,若乙方工作不足一個月,按月工資比例折合實際工作天數計算。若工資發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順延發放。

六、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三個工作日通

知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否則,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管理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七、乙方如在報到后工作時間不滿一月主動提出辭職或者不能勝任工作被甲方解雇,甲方將扣除招聘、培訓等費用后,按照________元/月的標準發放報酬。

八、在試用期內,甲方如認為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發現乙方應聘材料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雇,工資按乙方實際考勤,依據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關內容結算。

九、在試用期內,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規章制度的;或者故意或嚴重失職,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試用并予以解雇。乙方應在其過錯范圍內對甲方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十、在試用期內,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追償。

十一、試用期滿或試用期內工作突出并經考核合格者,將在當月內與公司簽訂正式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延長期內仍不合格者,公司應予以辭退處理。

十二、乙方聲明,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已知曉甲方的制度并愿意遵守各項事宜。

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后即生效。

十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13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約定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營業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并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認工作時間執行以下條款。

(一)

A、標準工時工作制。

B、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C、不定時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確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23日為發薪日。

(二)甲乙雙方協商約定月基本工資

(三)雙方約定加班加點工資計發基數按月基本工資為標準結算。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有關社保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乙方承擔。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按照國家關于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七、勞動合同終止、解除的條件和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3、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4、乙方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重大損害或給甲方造成5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6、乙方泄露甲方的商業機密給甲方造成損害的;

7、乙方兼任其他公司工作的;

8、乙方提供不真實人事資料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10、其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解除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的;

(3)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移交正常工作并經甲方同意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宣布解散的,或因門店經營不善、租賃合同解除、加盟商撤資、閉店或不可預定的天災、事故導致門店無法繼續營業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合同:

(1)職工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

(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甲、乙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征得乙方同意,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二)未約定的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執行。

九、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其它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系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后的三日內書面告之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代簽和涂改。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五)本合同附件包括:《梅爾卡蘭奴門店員工行為管理規定》

(六)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14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勞動政策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最新勞動用工合同書。

第一條:合同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乙方在甲方的勞動合同期限,同時也是甲方對乙方實行的用工合同期限。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學校狀況,結合乙方的專業技能特長,為乙方安排適合的工作崗位,并口頭或書面出具詳細的工作和職責范圍。

2)根據學校發展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隨時調換乙方的工種和崗位。

第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教育。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勞動資料、勞動安全設施和勞動衛生條件。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勞動安全衛生規章制度。

4)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假

1)學校在特殊發展期間,甲乙雙方可協商實行特定的工作日和休息日。

2)在國家法定節日期間,甲方應按規定安排乙方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甲方根據本單位的特點和經濟效益,每月議定工資報酬元。

2)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任務情況,甲方至少每月支付乙方一次工資報酬,如遇特殊情況可延期發放工資,但最多不能超過三個月。

3)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用工合同時,甲方應在解除終止合同時一次性付清乙方工資。

第六條:勞動紀律

1)甲方將國家有關規定制定的法律法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合同范本《最新勞動用工合同書》。

2)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服從甲方管理。

3)乙方若違反學校勞動紀律和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七條:社會保險和福利

1)乙方為甲方服務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并在各方面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參加養老、醫療、失業保險。

2)甲方應當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職業培訓

1)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培訓,培訓費由甲方單方或協商共同承擔。

2)乙方從事普通和技術工種的,上崗前均須經過教育和培訓,從事特種行業作業的,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生產特種行業資格后持證上崗。

3)在本合同期限內,若甲方出資培訓,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經甲方同意,乙方應當按照未滿合同的服務年限,在離開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補償培訓費。

第九條:處罰與獎勵

1)乙方在勞動工作過程中,提出對事業發展有利的合理化建議,甲方可視情給予乙方口頭表揚或經濟獎勵;

2)乙方若在工作中一貫表現積極、屢創佳績,甲方應給予乙方一定獎勵;

3)甲方可以隨時口頭或書面提出對乙方工作失誤改進的處罰決定;

4)乙方在工作中若出現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了利益損害,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或解除合同的各種處罰,并由乙方承擔對甲方利益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1)雙方訂立的勞動用工合同期限屆滿,本合同將自動解除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了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了重大損害;

(3)因自身原因被勞動教育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

(5)患病或因非工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______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長期拖欠工資,無故三十日內不發放基本生活費;

(3)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工作。

(4)乙方未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其它相關的損失,都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送教育局人事股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

甲方代表人:________乙方: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

勞動者_________性別____生日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試用期勞動合同內容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上,有效期為_____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_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甲方的權力。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力和義務:

1、乙方的權力。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力;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力;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力;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力。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力、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___%(90%),乙方承擔(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相關法律知識

只有試用期合同,不簽訂長期勞動合同違法我是一高校員工,簽訂的試用期合。我簽訂時一個月試用期合同做到第。我在公司半年,只簽過試用期合同。請教一下關于試用期合同的問題

七、乙方的其他權力、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力;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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