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
合同規定了雙方在交易或合作關系中的權利和義務,有助于雙方了解自己的責任和權益。這里分享一些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下載,供大家寫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參考。
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篇1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登記注冊地:
實際經營地:
勞動保障證號:
聯系方式及電話: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文化程度:
身份證件號:
社會保障卡號:
戶籍所在地:
實際居住地:
聯系方式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兩年)。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甲乙雙方只可依法約定一次)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輔助性、替代性)崗位從事工作,(屬于、不屬于)國家規定的有毒、有害、特別繁重或者其他特種作業。工作地點為。
2、派遣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義務將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如實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努力提高職業技能,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在實際用工單位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常白班、班運轉、輪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時數為小時,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個完整晝夜的休息);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甲方負責審核實際用工單位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資不包含在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約定的基本工資中,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乙方享有與實際用工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實際用工單位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商定的乙方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由(甲方發放、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乙方加班工資的計發基數為。
3、乙方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
(2)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為元/月;績效獎金由實際用工單位另計,發放途徑按照甲方與實際用工單位的約定執行。
(3)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定額為,單價為元,法定工作時間以外超過定額部分,由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另計。
(4)其他工資分配形式實際用工單位連續用工的,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同工同酬的辦法,合理為乙方實行工資調整。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方應當按規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單位所在地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為乙方申報的繳費基數須經職工本人確認或公示,甲方應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明細情況告知乙方。
3、甲乙雙方應依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南京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依法繳存住房公積金,其中乙方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甲方代扣代繳。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因為此類原因乙方遭受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不視為乙方過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的,甲方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乙方在申請進行職業病診斷、鑒定時,甲方敦促實際用工單位負責處理相關事宜和如實提供相關資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七、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負責協調實際用工單位,按照本合同和勞務派遣協議的約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
2、乙方因出現《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情形及違反實際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有權依照法律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續期間非乙方本人過失被實際用工單位退回的,甲方應按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向乙方按月支付報酬。乙方因《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第十二條規定被用工單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時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經濟補償金解除勞動合同;重新派遣時降低勞動合同約定條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4、實際用工單位未按勞務派遣協議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或者實際用工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單方解除權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5、乙方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滿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
八、其他約定條款:
1、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輔助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并在用工單位內公示。
2、甲方有責任審查用工單位是否嚴格控制勞務派遣用工數量,使用的被派遣勞動者數量不得超過其用工總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條款內容變更時,雙方應當協商一致,以書面方式變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終止,應當按照法定的條件、程序和經濟補償規定標準執行。
甲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應當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處理。
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15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甲方依法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續時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簽名日期:
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擴展需要,招(雇)乙方為本公司職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私營企業勞動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自愿基礎上,經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崗位,承擔任務,擔任工種。乙方應完成崗位所規定的數量指標和質量指標。
第三條工作安全、衛生條件
甲方必須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衛生的法規標準,采取勞動保護措施,改善勞動條件,建立安全工作規章制度,保證工作安全和職工健康。
第四條勞動管理
1.甲方必須嚴格執行勞動政策和有關勞動管理的法律規定,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勞動制度及各項規章。
2.甲方有監督乙方遵章守紀、安全工作、職業道德及工作任務完成情況的權利。
3.乙方應嚴格遵守公司紀律和規章制度,不得把公司的各種機密和與公司利益有關的文件泄露給他人,若發現并對本公司已造成客戶流失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
4.工作中應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8小時工作制,每月有薪假為2天,因工作需要,需延長工作時間的,經雙方協調而定。
2.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每月號為發薪日。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方因轉產、調整經營項目,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又無法安排其他工作的;
(3)參照國務院《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乙方屬于應予辭退的;
(4)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4.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經營、工作需要,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七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后果及責任大小給予賠償(賠償金額5000—10000000元人民幣不等)。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后,應先行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在法定申訴時效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訂后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篇3
勞務派遣合同協議模板范本
勞務派遣合同協議模板范本(一)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
2、甲方應承擔勞務人員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
3、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勞務派遣服務費用;
4、用于勞務人員的一次性費用:勞動合同鑒證費、勞務人員的體檢費等。
(二)費用的標準:
1、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按國家和省的規定由甲方確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勞務報酬單;
2、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3、勞務派遣服務費標準:甲乙雙方經過協商,從以下兩種標準中任選一種。(√×)
(1)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_______)
(2)若由乙方直接發放勞務人員工資,乙方收取____________元人·月的勞務派遣服務費。(_______)
4、一次性費用標準為:勞動合同書及鑒證費用由甲方按實際發生數支付;其他一次性費用經甲、乙雙方協商后由甲方承擔。
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
姓名:
性別:
身份證號碼:
出生日期:年月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鑒于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不具備勞動法律關系的`主體資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勞務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期限為x年。
本協議于年月日生效,至__年x月x日終止。
第二條乙方承擔的勞務內容、要求為:
第三條乙方提供勞務的方式為:
第四條乙方認為,根據乙方目前的健康狀況,能依據本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約定的勞務內容、要求、方式為甲方提供勞務,乙方也愿意承擔所約定勞務。
第五條乙方負責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的義務。乙方負有保護義務的商業秘密主要包括:
第六條雙方同意甲方支付乙方勞務報酬的標準、方式、時間。
第七條乙方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甲方依法代為扣繳。
第八條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本協議終止:
一、本協議期滿的;
二、雙方就解除本協議協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協議義務的。
第九條甲、乙雙方若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十條本協議終止、解除后,乙方應在一周內將有關工作向甲方移交完畢,并附書面說明,如給甲方造成損失、應予賠償。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兩張中國人壽“人身意外綜合保險”卡,用于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間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十二條乙方同意醫療費用自理,醫療期內甲方不支付勞務費。
第十三條依據本協議第九條、第十條約定終止或解除本協議,雙方互不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沙河市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為雙方聯系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的,甚至涉及仲裁時,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訊地址發生變化,應立即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造成雙方聯系障礙,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
第十六條以下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1、河北金匯通企業集團考勤管理制度
2、金匯通企業集團通訊補助管理辦法
3、河北金匯通企業集團加班管理制度
4、河北金匯通企業集團休假管理制度
5、河北金匯通企業集團勞動合同管理制度
6、河北金匯通企業集團招聘管理制度與流程
7、河北金匯通企業集團違紀處罰管理制度
8、河北金匯通企業集團離職管理制度
9、河北金匯通企業集團培訓經費管理制度與培訓流程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篇5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乙方性別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終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開始。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第五條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六條根據用工單位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七條乙方按用工單位的要求應達到 工作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八條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周休息日為。 用工單位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九條甲方和用工單位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一條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單位退回期間,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乙方報酬。
六、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并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39;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單位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篇6
甲方(勞務派遣企業)全稱:
單位類型: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職工)姓名:
性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甲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安全衛生保護,保障乙方休息、休假;乙方愿意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履行勞動義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確定:
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始,以完成工作任務或與實際用工單位的協議終止為合同終止期限。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_____(實際用工單位)的_____崗位從事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實際用工單位書面公布的工作內容和崗位要求,按時完成合理定額,并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2.乙方應當積極參加實際用工單位的職業技能培訓,努力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崗位工作要求。
3.實際用工單位因生產經營或調整勞動組織需要,需要調整或調動乙方工作崗位的,應由甲方征求乙方的意見,并與乙方協商一致。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生產經營情況,約定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_____小時,每周(月)工作不超過__________小時。
2.實際用工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安排補休,加班工資由實際用工單位直接發放,不包括在勞務費中。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監督實際用工單位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有權拒絕實際用工單位的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甲方及實際用工單位負責及時救治,并按規定時間為乙方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各項工傷保險及相關待遇。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
五、勞動報酬
乙方工資由甲方按實際用工單位提供的結算清單每月_____日代發。由于實際用工單位未及時支付到帳的,由甲方先行墊付,并由甲方向實際用工單位按雙方協議追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1.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甲方應當每年至少一次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本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乙方監督。乙方有權按照規定查詢個人的繳費記錄。
3.合同履行期間,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和雙方約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1.甲方應依法建立勞務派遣,并以書面形式向乙方予以公布;未依法建立或未予以公布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無約束力。
2.乙方有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實際用工單位規章制度的,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實際用工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行為的,甲方有權予以辭退。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派遣乙方到實際用工單位工作的,應與實際用人單位約定由其承擔或部分承擔甲方對乙方的義務,并將約定內容書面告知乙方。實際用人單位未按約定承擔對乙方義務的,由甲方承擔對乙方的義務,實際用人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2.出現勞動合同依法可以中止履行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可以中止履行。合同中止期間,勞動關系保留。中止履行情況消失,雙方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應當繼續履行;不具備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合同終止。合同中止時間不計人勞動合同期限。
3.經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書面形式變更。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應當將變更要求書面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之日起日內未作出書面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4.本合同應當依法解除和終止。雙方依法終止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自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之日起個工作日內,向乙方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在乙方履行完必要手續的_____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乙方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等手續;同時,甲方應當依法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相關費用。
九、雙方需要約定的事項:
十、違約資任
1.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故意不及時續訂勞動合同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2)其他:
2.乙方的違約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仲裁的一方須在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解決。合同履行期間,所定條款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應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日期:
勞務合同書電子版怎么寫篇7
發布時間:20__-04-2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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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20__年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93次會議通過20__年8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法釋〔20__〕6號公布自20__年10月1日起施行)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對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補充解釋如下:
第一條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對下列情形,視為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一)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三)勞動關系解除或者終止后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第二條拖欠工資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系仍然存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申請仲裁超過六十日為由主張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已經
收到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第四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因勞動關系是否已經解除或者終止,以及應否支付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經濟補償金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五條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后,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系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六條勞動者因為工傷、職業病,請求用人單位依法承擔給予工傷保險待遇的爭議,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后,當事人依法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七條下列糾紛不屬于勞動爭議:
(一)勞動者請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社會保險金的糾紛;
(二)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制度改革產生的公有住房轉讓糾紛;
(三)勞動者對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傷殘等級鑒定結論或者對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的職業病診斷鑒定結論的異議糾紛;
(四)家庭或者個人與家政服務人員之間的糾紛;
(五)個體工匠與幫工、學徒之間的糾紛;
(六)農村承包經營戶與受雇人之間的糾紛。
第八條當事人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預先支付勞動者部分工資或者醫療費
用的裁決,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裁決中的給付義務,勞動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九條勞動者與起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戶產生的勞動爭議訴訟,人民法院應當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為當事人,但應同時注明該字號業主的自然情況。
第十條勞動者因履行勞動力派遣合同產生勞動爭議而起訴,以派遣單位為被告;爭議內容涉及接受單位的,以派遣單位和接受單位為共同被告。
第十一條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均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同一裁決,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并案審理,雙方當事人互為原告和被告。在訴訟過程中,一方當事人撤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另一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繼續審理。
第十二條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客觀原因無法申請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申請仲裁期間中止,從中止的原因消滅之次日起,申請仲裁期間連續計算。
第十三條當事人能夠證明在申請仲裁期間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申請仲裁期間中斷:
(一)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
(二)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
(三)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
申請仲裁期間中斷的,從對方當事人明確拒絕履行義務,或者有關部門作出處理決定或明確表示不予處理時起,申請仲裁期間重新計算。
第十四條在訴訟過程中,勞動者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申請人經濟確有困難,或有證據證明用人單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
勞動者提供擔保的義務,及時采取保全措施。
第十五條人民法院作出的財產保全裁定中,應當告知當事人在勞動仲裁機構的裁決書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書生效后三個月內申請強制執行。逾期不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第十六條用人單位制定的內部規章制度與集體合同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不一致,勞動者請求優先適用合同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的具有勞動權利義務內容的調解協議,具有勞動合同的約束力,可以作為人民法院裁判的根據。
當事人在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持下僅就勞動報酬爭議達成調解協議,用人單位不履行調解協議確定的給付義務,勞動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第十八條本解釋自二○○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本解釋施行前本院頒布的有關司法解釋與本解釋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的規定為準。
本解釋施行后,人民法院尚未審結的一審、二審案件適用本解釋。本解釋施行前已經審結的案件,不得適用本解釋的規定進行再審。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20__年7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489次會議通過)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特作如下解釋。
第一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二條因企業自主進行改制引發的爭議,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三條勞動者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加付賠償金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四條勞動者與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發生爭議的,應當將用人單位或者其出資人列為當事人。
第五條未辦理營業執照、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者營業期限屆滿仍繼續經營的用人單位,以掛靠等方式借用他人營業執照經營的,應當將用人單位和營業執照出借方列為當事人。
第六條當事人不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仲裁裁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審查認為仲裁裁決遺漏了必須共同參加仲裁的當事人的,應當依法追加遺漏的人為訴訟當事人。
被追加的當事人應當承擔責任的,人民法院應當一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