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借款簡單合同范本
保證人1:
保證人2: (以稱債權人) (下稱保證人)
鑒于借款人 (下稱債務人)與債權人簽署了編號為 《借款合同》(下稱主合同);且保證人已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完全了解主臺向的內容,愿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債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圓臺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1.1保證人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下債權人發放給債務人的借款本金(大寫):人民幣 萬元整。
二、保證擔保范圍
2.1本合同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債權人實現值極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保證方式。
3.1保證人提供的保證為連帶責任保證。
四、保證期間
4.1保證人保證期間為自本臺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約定的借款到期日起二年。
4.2債權人與債務人就主合同辦理借款展期予續的,保證人同意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保證期間自展期到期日起二年。
4.3若發生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主合同借款提前到期的,債權人有權要求保證人提前履行保證責任,保證人保證期間自債權人主張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五、保證責任
5.l如果主合同項向下借款到期或者債權人根據主合同的約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債務人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應付款項,保證人應無條件地向債權人立即清償保證范圍內的所有應付款項。
5.2保正人款及時履行保證責任的,還應承擔債權人向其索償的訴訟費用、律師謝、差旅費、通知費用、催告費用以及其它相關費用。
5.3無論債權人對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形式的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它擔保方式何時成立、是否有效、不論其它擔保是否由債務人自己所提供、債權人是否向其它擔保人提出權利主張,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保證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均不能因此減免,債權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證人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人不提出異議。
5.4主合同項下,有兩個或兩個以上保證人的,各保證人之間對
債權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六條、保證人的承諾和保證
6.1按照債權人的要求提供相關資料、信息,并保證其真安性、完整性;同意債權人對其資信、財務狀況等進行監督檢查。
6.2簽署和履行本保證合同,是保證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法律上的任何瑕疵。
6.3保證人碰在下列事項發生或可能發生之日起7日內書面通知債權人:
6.3.1保證人或家庭成員發生對經濟狀況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行政措施、財產保全措施、強制執行措施或其他重大不利事件的:
6.3.2保證人出售、出租、轉移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6.3.3保證人對外投資數額較大或成為第三人債務提供擔保,對財務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義務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6.3.4保證人發生對財務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其他事件,如涉嫌違法犯罪或發生重大疾病等;
6.4保證人承諾:債權人和債務人對主合同的變更無須征得保證人的同意,保證人仍需繼續承擔保證責任。但增加借款金額、非法定原因提高利率或辦理展期的,應征得保證人同意;否則,保證人僅按主合同原約定的借款金額、利率和期限承擔保證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債權人和保證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有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并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7.2、保證人保證其向債權人提供擔保,己履行了必要的批準手續,否則,由此而造成債權人損失的,保證人應往本合同約定的保證范圍內向債權人承擔全賠償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8.1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債權人住所地法院管轄解決。
8.2在爭議解決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9.1本合同主債權設定了其他擔保權的,則債權人可以選擇使擔保權的順位(包括同時或先后)以實現債權。
9.2各方向對方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址送大訊息的,在通訊發出后的合理時間視為送達;如果通訊地址有變更,變更應該及時書面告知對方。
10.文本及生效
10.l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簽約方各執一份。
10.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10.3如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或部分無效、被撤銷、被解除,則保證人同意對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保證期間為兩年。
第十一條、提示及聲明
11.1債權人己提示保證人詳細閱讀本合同條款:
11.2保證人聲明,債權人已就合同條款作必要說明,保證人在合同條款與債權人理解一致的基礎上簽署本合同,否則已本合同第九條約定清楚。
債權人:
地址:
保證人1: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活:
保征人2: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借款簡單合同范本篇2
編號:
借款人:
特別提示:借款人和擔保人在簽訂本合同之前,請務必仔細閱讀本合同全部條款,特別是對黑體部分予以重點關注。如有任何疑問或不明之處,請及時向出借人及專業人士咨詢。本合同一經簽訂,即視為各方理解并同意本合同全部條款。
本合同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
本合同項下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借款用途為 。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將借款挪作他用,出借人有權監督借款的使用。
第三條 借款期限
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為 ,實際放款日與到期日以借據為準。借據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利率
借款期限內的借款利率為 。
第五條 放款
1、出借人發放或繼續發放借款的前提條件是:本合同項下擔保已經生效并持續有效(信用借款除外),且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未發生任何違約情形。
2、借款人授權出借人將借款分 次劃入下列賬戶,借款利息自實際放款日起計算: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六條 還款
1、經協商一致,借款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償還借款本息:
a、按月付息,一次性還本;
b、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
c、其它: 。
2、每期還款日為實際放款日次月起的每期對應日;無對應日的,還款日為該期最后一日。最后一期還款日為借款到期日。
3、借款人應當將本息付至出借人下列指定賬戶:
戶名:
賬號:
開戶行:
第七條 提前還款
1、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借款的,應于擬定提前還款日前15天向出借人提交書面通知并獲得出借人書面同意。
2、借款人提前還款應滿足下列條件:
a、按如下標準向出借人支付補償金:
b、部分提前還款的,還款金額不少于:
c、在提前還款時,在本合同項下不存在到期應付未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補償金和其他費用。
3、提前還款部分按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和實際占用天數計收利息;借款人提前償還全部借款本金的,應結清全部利息。
第八條 借款展期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本合同項下借款,需要辦理借款展期時,應在借款到期前30天向出借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出借人審查同意展期的,雙方另行簽訂展期協議。如出借人不同意展期,則借款人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罰息
1、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償還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2、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使用的借款,出借人有權按罰息利率按日計收利息;對不能按時支付的利息,按罰息利率計收復利。罰息利率按在第四條約定的利率基礎上加收 %確定。
第十條 借款擔保
1、除信用借款外,擔保人自愿向出借人提供合法有效的 (保證/抵押/質押)擔保,具體事項另行約定。
2、為本合同的履行提供的擔保,如發生了不利于出借人債權的變化的,借款人應及時按出借人要求另行提供經出借人認可的合法有效的擔保。
第十一條 違約及違約責任
1、發生下列一項或多項情形的,構成借款人違約:
a、借款人未完全適當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承諾、保證、義務或責任;
b、借款人或擔保人提供虛假資料或隱瞞重要事實;
c、借款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失蹤或被宣告失蹤,或者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或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或財產代管人拒絕代借款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
d、借款人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e、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不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已經或可能影響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的;
f、發生第十條所述情形,借款人未另行提供出借人認可的新的擔保的;
g、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2、借款人連續二個月或累計三次未按時足額償還借款本息,或發生其他違約情形的,出借人有權停止發放尚未發放的借款,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提前清償全部或部分借款,以及所產生的利息、罰息及其他費用,直至解除合同。
第十二條 費用
訂立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登記、公證、評估等費用,以及由于借款人和擔保人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各自的義務,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產生的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等所有費用由借款人承擔。出借人為保障自身利益先行墊付的費用,出借人有權隨時向借款人追償,并從出借人墊付之日起計收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利息。
第十三條 共同借款
本合同如涉及二人以上(含)共同借款,任一借款人均應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對全部借款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出借人有權向任一借款人追索未償還的借款本息和應付未付的其他費用。
其他條款
第十四條 轉讓
1、出借人無需征得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其他方。出借人權利的轉讓應當通知借款人和擔保人,通知可以書面通知或在公開媒體上發布公告等形式作出。由于出借人權利轉讓需要變更抵押或質押登記的,抵押人或出質人應予配合。
2、未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借款人和擔保人不得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方。
第十五條 公證
如果出借人要求,各方應對本合同進行強制執行公證。借款人和擔保人同意本合同經公證后具有強制執行效力,借款人或擔保人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十六條 通知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借款人和擔保人應當立即通知出借人:
1、借款人的其他任何債務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予清償,或者借款人未予履行其應當承擔的擔保責任或其他義務;
2、涉及刑事案件、訴訟、仲裁、糾紛,對其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的;
3、地址、聯系方式、工作單位發生變更;
4、抵押物被查封、扣押、凍結、征用、被列入拆遷范圍或發生權屬爭議的;
5、擔保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其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承包、租賃、合并、分立、聯營、合資或合作;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工商行政登記;企業章程、法定代表人、股權等發生變更;
6、影響或可能影響借款本息按期足額償還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保密
出借人應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借款人和擔保人為訂立和履行本合同向出借人提供的有關非公開信息保密。
1、借款人、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發生違約行為時,出借人有權視違約情況公開違約信息,或為催收之目的將有關信息提供給催收機構。
2、法律法規或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條 獨立性
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或不可執行,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也不影響整個合同的效力。其中,《個人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效/被撤銷或被解除,不影響抵押合同、質押合同或保證合同的效力,擔保人仍應按照約定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九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各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在 進行仲裁。
第二十條 其他
1、出借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遲延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放棄或變更,也不影響其進一步行使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
2、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查閱而設,不對合同條款的內容和解釋構成任何限制和影響。本合同中的“擔保人”分別指抵押人、出質人或保證人;本合同項下有兩種或兩種以上擔保的,“擔保人”指所有提供擔保的合同當事人。
3、本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當事人和 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已提請借款人對本合同各條款,特別是黑體部分作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借款人的要求對相應條款作了說明,借款人確認對本合同內容不存在誤解或疑義。
出借人(公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借款人(簽字): 共同借款人(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年 月 日
個人借款簡單合同范本篇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選擇性條款不得違反地域管轄和級別管轄,可以選擇原告、被告、標的物、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
2、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個人借款簡單合同范本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______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_________次性歸還給乙方;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_________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借款簡單合同范本篇5
甲方(出借款人):(身份證號碼: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
連帶責任保證人: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愿出借給乙方人民幣 伍萬元整(¥: 50000.00 元 ),借款期12個月,自20_ 年 5月7日至 20_ 年 5月6日,于訂立本合同之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乙方保證不用借款從事違法活動。
二、每月利息率為20 ‰,乙方應每三個月付清利息一次,不得拖欠。乙方保證按期歸還借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借款,乙方承擔甲方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
三、本合同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轉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乙方償還借款的順序為先利息后本金。
四、乙方應覓連帶責任保證人 叁名,確保本合同的履行。連帶責任保證人愿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金、利息和追討該借款的差旅費、律師費、訴訟費等的責任,并拋棄先訴抗辯權。
五、甲乙雙方及連帶責任保證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條款。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保證人: 簽訂合同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二日
借 據
今借到馬相明人民幣肆萬元整,¥:50000.00 ,月息率為千分之 貳拾(20)‰,借款期限 12 個月,自 20學習年5 月7日至 20_年5月 6日。
借款人身份證號: 借 款 人: 連帶責任保證人:
借款日期:二〇學習年五月七日
個人借款簡單合同范本篇6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各方根據法律、法規,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并保證共同遵守。
1、借款金額:甲方同意借款給乙方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
2、借款用途:用于經營投資。
3、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______分計算。
4、借款期限: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實際借款數額和實際放款日與該借款合同不符,以實際借款數額和日期為準。乙方收到借款后應當出具借條,乙方出具的借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借款的歸還: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歸還,借款結清后,甲方歸還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據。如推遲還款,乙方應當按日支付違約金千分之五。
6、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發生下列事項的之一的,甲方有權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規定期限內償還本金及利息而無需為正當行使上述權利所引起的任何損失負責。
(1)乙方違反本合同借款條款中的任何條款。
(2)根據擔保條款的約定,因抵押人、抵押物發生變故或者抵押人違法擔保條款的約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義務的。乙方發生其他可能影響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的行為。
7、本合同的相關費用(包括抵押登記、公證等)均由乙方負責。
8、抵押條款現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價值為抵押,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擔保。抵押物基本情況詳見所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所有權證復印件。
9、抵押擔保范圍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實現債權的其他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訴訟費、律師費等)
10、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到主債務履行完畢止。
11、抵押期間,未經過抵押權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變賣、贈與或其他方式處分抵押物。
12、本合同中借款條款如因某種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無效,不影響抵押條款的效力,抵押人仍應當按照約定承擔責任。
13、其他條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條款在辦妥抵押登記后生效。
14、如借款人違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押權人執2份,借款、抵押人各執一份。
15、如本合同發生爭執或糾紛,各方同意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