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果買賣合同感悟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甲方承諾每兩日接收不低于一貨柜泰國山竹。乙方保證每兩天提供給甲方不低于一貨柜泰國山竹。合同期限暫定為半年。
1.品名:_______________
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
2.品質規格:按照甲、乙雙方確定的標準及雙方協商(山竹的壞果率不超3%,超3%的部分乙方承擔),乙方應將好果交給甲方銷售。生果及壞果雙方協商解決,甲方有權退換貨。
3.價格:由甲、乙雙方根據當地市場價格協商一致確定。甲方保證貨到憑祥通關后付清全部貨款。
4.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貨量為 柜(件),做到有計劃 采收。
5.驗收辦法:按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抽樣驗收。甲方供貨的實際銷售商反應質量不合格,視為乙方供貨質量不合格,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可隨時終止合同。
6.價款結付:甲方按實收數量和乙方商定的價格,在到貨當日內全部付清貨款。延期按日息千分之五, 支付乙方利息,次日不能結清余款,乙方有權停止供貨。七日內不能結清,乙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給與賠償。甲方按照拖欠貨款的20%賠償給乙方。
7.費用負擔:清關費、運輸費由甲方先墊付,次日返款時扣除先行墊付費。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甲方負擔。
8.利潤分配:甲方銷售價格,乙方采購價格雙方公開,雙方承擔各自費用,利潤各占百分之五十。
9.雙方的責任:乙方應努力提高質量,按照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供貨任務。
10. 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乙方應在交貨前一天提前通知甲方,甲方不視乙方違約。
11 . 貨到甲方指定地點后,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
12.合作期間,相關事宜可雙方協商相關事宜,協商結果以書面通知為準。
13.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處以___%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并按《民法典》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日照市人民法院起訴。
1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作廢。作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
水果買賣合同感悟篇2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1.品名、數量、交貨時間、地點
品名
單位
數量
單價
金額
交貨時間
交貨地點
備注
合計
2.品質規格:按照有關主管部門確定的標準及雙方協商,乙方應將好果賣給甲方。
3.價格: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
4.交貨辦法:在合同規定日期內,柑桔成熟后具體商定交貨日期和日交量,做到有計劃采收。
5.驗收辦法:按國家規定的散果或成件果驗收辦法,在收購點過秤前抽樣驗收。
6.價款結付:甲方按實收數量、等級在_________日內(除扣回訂金、扶持資金外)全部付清。延期按銀行付息。
7.費用負擔:交貨前由乙方自理。如超過合同規定交貨地點收貨,其超里程運費,由甲方負擔。
8.其它:_________。
9.雙方的責任:乙方應努力提高產量、質量,按采收計劃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合同任務后,才能自行處理多余產品。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災害影響合同的執行時,應在十月二十日前提出協商修改合同。甲方,不得少收或不收,做好生產采收技術指導。
10.違約處理: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按合同總值處以_________%違約金賠償另一方損失,并按《合同法》及有關法規處理,如發生爭議,任何一方都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1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履行完畢作廢。作合同一式正本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
經辦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水果買賣合同感悟篇3
簽訂地點:
買方(甲):
地址:
電傳: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賣方(乙):
地址:
電傳:
電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起制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1.貨物名稱:木瓜
2.貨物數量:10,000公斤
3.貨物單價:200元/公斤
4.規格:一級 300—350克每個
5.總金額:2,000,000元人民幣
第二條:包裝標準:貨物用防潮、防震、防霉的紙板箱包裝,每箱10公斤。
第三條:貨物裝運標識:每個紙箱外都要寫明毛重、凈重、長、寬、高,并要用不易褪色的材料標上“小心輕放”、“此處向上”等字樣。
第四條:卸貨港口:寧波北侖港
第五條:貨款支付方式:在乙方交貨后,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
第六條:單據:由乙方提供海運提單(全套),并標明“運費付現”
第七條:裝運日期:以甲方指定時間為準
第八條:索賠:在貨物到達目的港5天內如發現貨物品質、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任外,買方有權利憑中國商檢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有關文件向賣方索賠。
第九條:不可抗力: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緣由發生在包裝、裝卸貨運輸的過程中導致賣方延誤或不能交貨,賣方可以免除責任。但賣方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立即通知買方并在5天內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此時情況下,賣方仍有義務負責采取措施盡快發貨。
第十條:合同延期和罰款:除不可抗力的緣由外,如賣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時間交貨,買方應同意在賣方支付罰款的條件下延期交貨罰款可由議付銀行在議付付款時扣除,罰款率為5天1%,不足20天時以20天計算。若賣方延期交貨超過20天,買方有權撤銷此合同。此時,賣方仍應向買方以上述為規定支付罰款。并且買方有權對此次交易造成的其他損失向賣方提出索賠。
第十一條:仲裁:凡執行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先通過友好協議商解決,如若不能,則將此分歧提交于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按有關仲裁程序進行仲裁,所得仲裁將是最后結果,雙方都受其約束,仲裁所產生的費用由雙方共同承擔。仲裁機構選寧波市工商
第十二條:落款: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三分,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各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寧波綠之韻貿易有限公司 乙方(蓋章):臺灣麗得商貿公司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水果買賣合同感悟篇4
出賣人(甲方):
買受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泰納果品供貨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果品名稱、數量、規格、價格、包裝及供貨批量:見每批果品供貨合同清單及發票數量,金額。果品供貨合同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二、質量標準:符合國家果品行業相應的標準,且可以參考安士生活果品驗貨標準。
三、履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交貨及運輸:
五、結算方式: 每月10日及25日為結算日,買受方根據出賣方實際送貨數量及開具的發票數量,金額一致的情況下結款。
六、果品驗收:
甲方應按照規定提供其注冊許可證、每批果品的檢驗合格證明、發票等。乙方應對每批果品進行驗收,并查驗品名、數量、規格、價格等與供貨合同清單是否相符,對質量有異議的,由雙方根據合同商討鑒定。
七、違約責任:
1、一方遲延交貨或遲延支付貨款的,應每日按照遲延部分貨款 5 %的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 7 日的,對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遲延方賠償損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貨驗收條件致使甲方無法按時交貨的,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甲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質量問題的,乙方有權拒收,并及時通知甲方,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4、若發生特殊情況,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貨的,或甲方無足夠果品提供給乙方的,均應提前 7 日告知對方,雙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時通知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5、一方無正當理由中止履行或單方變更、解除合同的,應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八、不可抗力: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經核實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九、爭議解決方式: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由海寧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詳細地址: 詳細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年月日:
水果買賣合同感悟篇5
買方(甲):__________
賣方(乙):__________
買賣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起制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1.貨物名稱:木瓜
2.貨物數量:10,000公斤
3.貨物單價:200元/公斤
4.規格:一級:300—350克每個
5.總金額:2,000,000元人民幣
第二條:包裝標準:
貨物用防潮、防震、防霉的紙板箱包裝,每箱10公斤。
第三條:貨物裝運標識:
每個紙箱外都要寫明毛重、凈重、長、寬、高,并要用不易褪色的材料標上“小心輕放”、“此處向上”等字樣。
第四條:卸貨港口:
寧波北侖港
第五條:貨款支付方式:
在乙方交貨后,由乙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交由甲方,甲方以銀行劃轉方式與乙方結算。
第六條:單據:
由乙方提供海運提單(全套),并標明“運費付現”
第七條:裝運日期:
以甲方指定時間為準
第八條:索賠:
在貨物到達目的'港5天內如發現貨物品質、規格或數量與合同不符,除保險公司或船方負責任外,買方有權利憑中國商檢出具的檢驗證書或有關文件向賣方索賠。
第九條:不可抗力:
由于人力不可抗力的緣由發生在包裝、裝卸貨運輸的過程中導致賣方延誤或不能交貨,賣方可以免除責任。但賣方必須在不可抗力發生后立即通知買方并在5天內以傳真方式向買方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此時情況下,賣方仍有義務負責采取措施盡快發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