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土地的合同
合同是雙方或多方之間達成的協議,簽署合同能約束雙方共同履行義務、承擔責任。優秀的關于土地的合同是怎么寫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關于土地的合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1
轉讓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戶
2、負責人: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
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通過公開協商方式,特訂立本轉讓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
坐落:面積:平方(大寫)四至界限為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流轉方式、
以轉讓方式,雙方商議確定為:每平方計200元,共平方,應支付轉讓費合計元(大寫:)。
1、甲方應該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轉讓后,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和收回土地。
(三)乙方的權利。
1、對轉讓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其轉讓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2、對轉讓期內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收回轉讓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3、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惠政策;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五、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以下條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六、其他事項
1、本轉讓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生效,不因甲方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村民委員會備存一份。
轉讓方(蓋章):受讓方(簽名):
負責人(簽名):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2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租賃范圍
甲方將該土地約平方米的土地出租給乙方使用(租地面積以實際丈量為準,墳地除外。)。
二、租地界址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三、租賃期限、租賃金額及支付辦法:
1、租賃期限為年,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租用該地的面積、金額:該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每平方米年租金為元/平方米,壹年的租金總額為元。
3、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由乙方于每年的_____月___日交納給甲方。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五天內將乙方租用土地的界址范圍處理清楚,以利于乙方使用。
3、如因乙方使用該塊土地而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
4、租賃期內,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變動不會影響此協議的執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響協議的執行。
五、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
2、乙方在承租期間,擁有該地的自主使用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經營。
3、乙方在承租期間內,可同他人聯營,可轉租他人經營,但租賃期不超過協議期限。
4、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5、承租期滿乙方有意續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如逾期交納租金30日以內,乙方除應補交所欠租金外還應按日向甲方支付年租金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日,甲方有權和乙方協商解除合同,乙方應甲方支付年租金百分之十五的違約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響該協議的執行。否則,乙方有權拒付租金并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在使用該土地過程中引起的村民糾紛和相鄰權等問題由甲方負責解決。在問題解決前,乙方有權延付租金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因此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4、如果因國家其他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雙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若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征收該地建設開發,土地征地款屬甲方所有,乙方享受地面附著物賠償費及青苗補償費。
5、承租期間若是發生土地使用權屬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七、承租期滿若不再續租或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乙方自行處理租地范圍內的一切設施,把地交給甲方。
八、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方經協商,就甲方位于村組(小地名)的平方米農村土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土地共(其中靠寬米,至向外延伸米)的經營使用權永久轉讓給乙方。此塊土地的具體四界為以為參照,上至,左抵,右至
2、甲方保證此塊土在轉讓之前的經營使用權合法屬于甲方,且無任何糾紛及債務抵押,否則由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一切損失。
3、乙方的轉讓金支付按照每平米萬元。甲方在支付轉讓金是,乙方應立即將該土地實際交付乙方,同時系于該土地的一切權利也一并移轉給甲方。在以后因政策等原因應續簽承包使用合同時,甲方必須就相關簽訂事宜協助配合乙方辦理。
4、今后乙方需要甲方協助辦理在該土地上建房等相關的事宜時,甲方均不得拒絕、推諉、拖延等,否則必須支付該轉讓金雙倍違約金給乙方,并且賠償乙方相應的損失。
5、甲方向乙方承諾,現轉讓的土地屬于基本用地以外的土地,如出現第三人追索的事宜等,需雙倍支付乙方給付的土地轉讓金及賠償相關損失。
6、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雨水污水的排出場地和必要的通行道路。
7、本協議簽定后,乙方先支付萬元給甲方。余款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好相關轉讓手續后,乙方一次性全部付清。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委員會存檔一份。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9、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處理。
甲方:
乙方:
20__年__月__日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4
出讓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大寫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設_________項目。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人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___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______通,即通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自出讓人向受讓人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_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___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
建筑容積率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_________。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動工建設。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在出讓期限內,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有權依法對出讓宗地使用權的開發利用、轉讓、出租、抵押、終止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_____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準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___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第三十二條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
第三十三條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兩年未動工開發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
第八章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帳號通知另一方。
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______款規定的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______款之規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人案業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人案尚需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和附件共______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5
出借人/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
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土地抵押向乙方借款事宜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信守。
第一條抵押物基本情況
土地位于,甲方于________年以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證號為:。登記土地使用權面積為,用途為用地,使用年限為________年,使用終止日期為。
第二條借款金額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小寫元。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進行抵押登記,并辦理合同項下債權公證。抵押登記和債權公證辦妥之日起二個工作日內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賬戶。
第三條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為個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2.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借出款項實際到達乙方指定賬戶之日。
3.乙方指定賬戶為: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期滿時乙方應將借款本息及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如乙方需續借,應提前____日提出申請,由雙方協商一致后再續簽協議;如果乙方提前還款應提前____日提出申請,在雙方協商一致并經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還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還。
5.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貸款利率計算,并于每月一日計提利息。
7.乙方應在借款到期后將借款本金并按月將利息匯入以下指定賬戶:
開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四條抵押登記
甲乙雙方于本合同簽訂后15個工作日內辦理抵押登記,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完成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手續,并將抵押物的他項權利證書及抵押登記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依法需進行變更登記的,乙方應在登記事項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協助甲方到法定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到期不償還借款的本金也不續簽借款合同,乙方構成違約,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約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還應按借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標準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額支付,即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償全部債務,清償全部債務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證處申請強制執行證書、請
求人民法院執行乙方擔保財產等。
3.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4、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借款總額百分之十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乙方聲明及保證
一、乙方提供的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資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實、準確、完整的。除已向乙方書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沒有任何可能影響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負債(包括或有負債)、違約行為、訴訟、仲裁事項或其他影響其資產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二、乙方對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擁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處分權。該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轉讓的,且不存在任何爭議,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質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強制性措施。
第七條抵押擔保的范圍
抵押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八條抵押權實現的費用
甲方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與拍賣或訴訟有關的費用;
二、其他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其價款超過抵押債權數額的部分歸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6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方將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的,但經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同意受讓青島雙豐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的土地及廠房、車間(以圖為準),坐落在平度市香店街道辦事處香店工業園內,劉林杰以北,漳州路以西,面積5.85畝,轉讓給乙方。
二、本宗地上的附著物,包括車間、辦公樓、警衛室等,以附圖為準。
三、廠房及土地的轉讓價格為80萬元,乙方簽訂合于年1月22日之前付60萬元,余款于年4月22日前付清。
四、乙方辦理廠房及土地的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將政府已繳納的土地款152500元同時轉讓給乙方),但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提供便利條件。
五、本合同生效后,以前所有債務與糾紛與乙方無關。
六、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同意提請青島仲裁委員會按照其規則進行仲裁。
七、本合同由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7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托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于,面積確定為。(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托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后,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即人民幣。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余下%即人民幣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行:
戶名:
帳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托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8
甲方:漢臺區鋪鎮安然寺村四組(由村委會代管) 乙方:
根據土地使用權合理流轉及遵守國家相關產業政策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自愿協商,并征得涉及土地經營權流轉農戶簽字同意后,現達成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用土地范圍及座落:甲方自愿將位于鋪武路東側安然寺村四組3.5畝耕地(詳見四至邊界圖)。
二、租用土地期限:承包期為30年,即從20___年11月15日起至2041年11月14日止(按公歷年份計算)。
三、租用土地價格:土地承包費每畝每年為600元,按年支付費用。合同簽訂生效之日乙方支付給甲方第一年(20___年11月15日蛭 20___年11月14日)土地承包費共計人民幣2100元(大寫貳仟壹佰元整),以后每年乙方應在6月10日前交清當年土地承包費,不得無故拖欠。土地承包費參照本合同初次承包價格,每滿5年上浮10%,租賃期間不再產生其他費用。
四、其他條款
(一)甲方責任和權利
1、租賃期內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處理好周邊關系,做好各項服務,確保企業穩定生產。
2、合同期內,乙方所租用土地甲方不得擅自收回。若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給乙方經濟賠償,賠償標準按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各植物和附著物的市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實際因事協商確定。因社會公共建設需要所租賃土地由政府收回的,甲方應在收回土地前6個月,將收回土地的座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本合同終止,土地承包費據實結算。土地上的建筑、附著物及資產賠償歸乙方所有,土地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3、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合同中規定的賠償外,還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為總租賃期間總租金的10%。
4、租賃期內,甲方的人事等相關變動不得影響此協議的執行。
(二)乙方責任和權利
1、乙方創辦企業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符合國家安全生產條例,并按時足額交清土地租用款額,如若違約,乙方承擔一切責任。
2、承包期內,若乙方停止租用甲方土地,須向甲方代表提出書面申請,以保證甲方能夠順利接茬耕種。
3、乙方創辦企業工商注冊于甲方所在行政機構,并離有政策規定招商引資的相關優惠政策。
4、在租賃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國家政策對所租賃土地進行聯營,轉租等行為,甲方不得干預,但需提前征得甲方同意。乙方遵守土地政策,不得修建固定建筑,臨時看管房屋,按土地部門要求辦理。
5、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不得要求返還已付清租金,并失去租賃權利。
6、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優先享有租賃權。
7、合同期滿后,若乙方不再租用甲方土地,則乙方支付給甲方一年的土地承包費作為土地復耕補償。土地上的建筑,附著物及所有財產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行處置。
六、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補充說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安然村村民委員會一份,乙方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附承包土地四至邊界圖。
甲方簽章:
安然村村民委員會公章、領導:
乙方代表:
20___年十一月五日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甲方集體所有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轉讓于乙方有關事宜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上附著物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甲方集體所有的閑置非農用土地及地上附著物經民主決議通過受讓于乙方使用。
第二條:使用權轉讓期限共____年,甲方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將上述使用權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回。
第三條:乙方支付甲方轉讓費共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如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需征用上述使用權,甲方有權收回。
2、如因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不予賠償。
3、如因乙方不按時交納轉讓費,經甲方向乙方書面催款通知30日后,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
4、不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甲乙雙方可協議解除本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甲方不可單方無故解除合同。
5、甲方應保證乙方正常使用上述使用權,確保供水、供電、通行,并提供辦理使用權變更手續相關證明材料。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根據需要在辦理相關許可證件后有權在受讓土地上搭建建筑物及修建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涉。
2、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搭建的建筑物及修建的附屬設施由乙方占有、使用、受益、處分,甲方無權干涉,合同期滿后,乙方同等條件下有續訂合同的優先權。
3、乙方有權轉讓受讓的土地及地上附著物使用權
4、因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調整或政府行為征用、甲方單方收回使用權、合同期滿后,乙方建筑物或設施仍能夠使用,甲方應折價補償乙方經濟損失_________元。
5、乙方可與甲方協議解除合同,轉讓費據實結算,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向甲方書面通知60日后合同自動終止。
6、乙方應按時支付轉讓費用并不得違法使用上述使用權。
第六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土地管理部門留檔備查一份。
第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關于土地的合同篇10
土地承包合同轉租
甲方:
乙方:
一、今有甲方:將現持有土地轉租給乙方,有償使用,轉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土地畝,經雙方協商同意達成如下協議,每年每畝轉租費人民幣元,共計:元。種地款種前一次付清。合同期內若遇國家政府或辦事處、村委會征用此地,服從并按照國家辦事處、村委會政策執行(合同期內任何形式的占用補償由承甲方所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隨意更改撕毀合同,合同期內如果任何一方私自隨意更改撕毀違約,它方有權提交國家法律機關仲裁,并處罰違約方承包費的雙倍進行賠償。
二、合同到期后須恢復土地原來面貌。
三、此合同一式份,方各執一份。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年月日
土地承包權轉讓合同書2017-01-1013:23#2樓
甲方:芒章鄉中心小學
乙方:雷自春,男,系芒章鄉芒章村村民小組。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并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于芒璋中心小學教師住房背后,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芒璋中心小學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壹拾捌萬肆仟元整(184000.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并達成協議:乙方自愿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后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合同法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征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后。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芒章鄉中心小學芒章鄉村民小組2015年4月3日
附:第一次付款領條
領條
今領到芒章中心小學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款(永久性轉讓)三萬元整(30000.00)。(下欠154000元整)
領款人:
2015年4月3日
證明人:
2015年4月3日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租合同2017-01-1023:59#3樓
轉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按照《成都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實施辦法(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達成本合同。
第一條出租標的
甲方自愿將位于鄉(鎮、街辦)村(社區)村組的塊地塊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蔬菜、水果生產經營。
第二條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為30年,自2017年4月30日至2047年4月30日止。
第三條出租以現金支付,方式、時間:
逐年支付:于每年的8月30日前支付下年度租金,每畝每年為1000元,大寫:壹仟元整。并每畝每年遞增10元,大寫:壹拾元整。到2047年4月30日前乙方把土地恢復為種植水稻。
第四條土地的交付
1、甲方于2017年4月30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2、土地交付的標準為: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出租收益,有權根據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出租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出租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并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出租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出租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除按投資權屬明確為乙方或第三方的青苗補償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外的其他補償由甲方享受。
5、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出租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出租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出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自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出租的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4、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出租的土地。需繼續租用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出租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5、出租合同生效后,乙方須及時辦理備案登記,符合《成都市農村土地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條件的,可申請農村土地經營權。
6、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按照當年出租金的%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過錯方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逾期支付出租金,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承擔違約金。
3、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4、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5、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從事違反相關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受到國家有關機關的處罰,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爭議條款
1、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先向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或農業主管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2、上述方式解決不成的或無法解決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其他約定(雙方協定)
1、不準挖坑取土、取石,改變地形地貌;
2、不準修房建屋;
3、不準栽種除果樹以外的其他樹,不準變法搬土。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含共有權人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承包土地轉讓合同書2017-01-1020:24#4樓
甲方:住所地:
乙方:住所地:
公民身份號碼:
甲方的土地承包權轉包給乙方的有關事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特簽本轉包合同。
一、轉包土地的地點:
甲方自愿將與簽訂承包合同的坐落于的承包經營權轉包給乙方。
二、轉包土地的期限:
轉包期限為五個月,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1年2月29日止。
三、轉包價格:
土地轉包價格為500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納。
四、轉包土地的用途:
在轉包期間,乙方只能將轉包土地用于農業生產,不得買賣、再次轉租,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筑其他建筑物。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用途,若自行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解除轉包合同。
2、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及本合同規定情況下,乙方有自主經營權。因土地經營所帶來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
3、轉包期間的土地收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轉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轉包期間,乙方不得再次將土地轉包,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及其他事項: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2、若因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應該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解約,否則應該承擔對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并承擔本合同約定轉包價格二倍的違約金。
4、乙方擅自再轉包土地經營權,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該予以賠償。
5、在本合同履行期內,若遇有關部門依法征地,本合同自動解除,征地收益歸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字并手印)
乙方:(簽字并手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