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
在合同中需要明確合同的主體,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名稱、住所、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寫好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有什么技巧?這里給大家整理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方便大家學習。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1
出租方:合同編號:
承租方: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年月日
根據《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租賃物資的品名、規格、數量、質量。(詳見合同附件)
第二條租賃期限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計____天。承租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應在合同屆滿前____日內,重新簽訂合同。
第三條租金
租金收取:(雙方應約定租金計算方式及其支付方式)
第四條押金(保證金)
經雙方協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押金____元。承租方交納后辦理提貨手續。租賃期間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賃期滿,扣除應付租賃物資缺損賠償金后,押金余額退還承租方。
第五條租賃物資的維修保養
租賃期間,承租方對租用物資要妥善保管,并負擔維修保養費用。租賃物資退還時,雙方檢查驗收,如有損壞、缺少、保養不善等,要按雙方協商議定的《租賃物資缺損賠償及維修收費辦法》,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償付賠償金、維修及保養費。
第六條租賃合同變更
一、在租賃期間,出租方如將租賃物資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正式通知承租方,租賃物資新的所有權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出租方。
二、在租賃期間,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資轉讓、轉租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變賣或作抵押品。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出租方違約責任:
1.未按時間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
2.未按質量提供租賃物資,應向承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
3.未按數量提供租賃物資,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規定如數補齊外,還應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二、承租方違約責任:
1.不按時交納租金,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
2.逾期不還租賃物資,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
3.如有轉讓、轉租或將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資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期租金____%的違約金。
4.其它違約行為。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九條其它約定事項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份都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2.說明
建筑施工物資租賃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就租用建筑工程物資所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提供物資的一方為出租方,接受物資的一方為承租方。由于建筑施工工程所需的特殊物資比較多,工程承包方往往不能一一備齊,而通過租賃方式既可以節約資金,提高效益,又使出租方的物資充分發揮作用。
簽訂建筑施工物資租賃合同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必須明確租賃物資的名稱、質量標準和租賃期限。租賃物資的名稱應當按照國家物資目錄的標準稱謂寫清楚,而不應用習慣用語代替。雙方對租賃物資的質量要進行交接驗收,不得馬虎從事,以免發生糾紛。
(2)要明確租賃物資在租賃期限內的維修保養責任。通常應由承租方維保養,但有些特殊機械承租方無力維修保養的,也可以約定由出租方維修保養。對于由承租方維修保養的,租賃費用應低一些;由出租方維修的,租賃費用應高一些。
(3)要明確租金的數額、支付方式。雙方可以協商出租方收取一定的保證金或者叫做押金。在租賃期滿后,折抵租金。
(4)對于違約責任,應當寫明出租方違約如何處理、承租方違約如何處理的內容。通常出租方承擔的責任以租金為標準計算違約金;承租方違約按租金或者按損失數額計算賠償額。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2
當今社會,許多市民的權益保護意識越來越強,在許多情況下,合同是不可缺少的,在商業發展中,合同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以下是合同屋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施工分包勞務合同模板,歡迎閱讀并下載。
施工分包勞務合同模板第1篇承包人(甲方):
地址:
勞務分包人(乙方):
地址:
為確保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工程順利完工,根據施工安排,甲方將________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筑法》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職責,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方式:
二、工程期限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總工期為:共________個日歷天。
三、工程造價
1、工程實際造價按甲方施工技術部門簽證的實際完成的且經業主、監理驗收合格的工程量乘以合同的單價計算。
2、本工程造價單項價格一次包死,不受天氣變化、市場價格、職工生活費用增加、甲方相關工程施工進度、國家政策調整等因素的影響,如遇不可抗力,雙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是指當事人不能預見、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事情)。
3、單價:______________;工程量: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總價: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結算
1、施工期間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當月計量總額的70%。乙方工程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工程結算總造價的90%,甲方工程全部完成進入保修期后支付至95%,扣留的總造價的5%轉為質量保證金。甲方每期向乙方支付款項時均應扣除:甲方向乙方所供材料費用、機械使用費用;乙方向甲方所借的費用;甲方向乙方開據的罰款票據金額;合同規定扣除的其他款項。
2、乙方應合理使用甲方撥付的工程款,并不得挪用。每期工程款撥付時,乙方應將上期撥付資金使用情況上報甲方財務部門審核,同時將上月工人簽字的工資表復印一份交到甲方財務部門。
3、工程竣工結算以設計圖紙和工程實物為依據,按乙方實際完成的且經甲方、監理、業主驗收合格并經甲方工程部門復核認可的工程數量結算。
4、本質量保證金的比例為結算工程總造價的5%。缺陷責任期為甲方交工證書簽發之日起_______年,工程保修期為行缺陷責任期滿之日算起_______年。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或保修期內發生質量問題進行處理的費用從工程保留金扣除。
五、材料設備的供應
1、凡甲方統一采購的特殊材料設備,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購,一經發現自行采購將按所列單價的_______倍進行處罰,且自購材料設備不得在本工地使用。甲方采購的材料設備不得用于其他工地,更嚴禁將材料出售。乙方超過計劃使用材料設備______%的部分,甲方按合同執行期間市場最高價的______%對乙方加收資金占用費、采購保管費、補材料差價等費用。如乙方私自出售甲方供應材料,一經甲方發現將按合同執行期間兩倍對乙方進行處罰。
2、水電由乙方自行解決,若利用甲方供電的,電費按______元/度收取,用電數量為正常消耗量加損耗量。
六、施工圖紙
1、甲方在開工前5天內,向乙方提供一套復印的施工圖紙。
2、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說明、技術交底和有關材料作為施工的有效依據,正式開工前由乙方會同甲方共同審閱,施工中如有疑問及時向甲方專業工程師請示,由甲方專業工程師負責解釋。
3、非經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技術交底,不能作為乙方永久性工程的施工依據。
4、變更設計按甲方專業工程師書面提供的'變更設計文件為準。
5、乙方因施工需要根據設計圖紙自行繪制的施工用圖紙,必須報請甲方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
七、甲方的工作
1、按本合同約定的分工范圍和要求,供應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設備。
2、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技術交底,并對乙方工程質量、進度及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
3、對乙方進行技術指導和質量監督,對乙方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必要時有時有權發出停工令和返工令,甲方有權對乙方開具罰款票據。
4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及時會同監理進行檢查驗收。
5、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計量支付手續,撥付和結算工程價款。
八、乙方的工作
1、編制施工方案報送甲方,經甲方審定后組織實施。
2、服從甲方、甲方上級主管部門及本工程業主、監理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規定。
3、堅持文明施工,做好施工現場環境保護、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
4、乙方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相關有效證件才允許上崗,不得無證作業。
5、對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裝的設備,在驗交前應負責保管,保證其完好狀態。
6、及時發放所雇傭民工的工資,嚴禁拖欠民工工資
7、在工程缺陷責任期內,負責工程的缺陷修復。
九、勞務分包人資質
1、資質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資質專業及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工程質量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本工程設計文件、現行技術規范及相關工程施工規范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甲方專業工程師和監理工程師的抽查和重點檢查,并提供必要的檢查條件。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按本工程技術規范檢查驗收,工程質量保證合格率100%,優良率達到95%以上,并達到甲方項目質量計劃的質量目標。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質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應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無償返工,達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若返工后仍達不到工程質量驗收標準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安全施工
1、在施工中,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行業關于安全生產的規定,重視施工現場作業安全,制定安全措施,做好特殊工種的勞動保護工作。
2、乙方負責施工范圍內的安全事故處理及一切安全責任。乙方必須安排專業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施工段內的一切安全,經常檢查設備、機械、安全標志的完好情況,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3、為了保護工程、保障施工人員和群眾的安全,在必要的地點和時間內,乙方應設置照明、安全警戒標志和看守。同時做好勞動保護保證措施及相應工程項目要求的硬件措施,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4、一旦發生傷亡事故,乙方必須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急救機構,甲方代表應按規定向上級安全、建設主管部門報告。甲方應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所有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十二、工程轉包與分包
本工程不允許分包或轉包,若乙方違反這一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十三、違約責任
1、因甲方責任和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延誤的,合同工期順延。
2、因乙方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和規范要求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工或返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影響工期的,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3、因乙方責任導致工程不能繼續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4、若乙方不經甲方同意而自行終止合同,甲方有權只按乙方所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的60%予以支付,剩余的40%作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罰款,不再支付給乙方,同時沒收履約保證金。
十四、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并根據實際和需要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失效。
3、本合同一式份,雙方各執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
代表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聯系方式:
合同簽訂地:
合同履行地: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分包勞務合同模板第2篇甲方(承包人):
乙方(勞務分包人):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
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勞務分包事項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1、勞務分包工作對象及提供勞務內容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分包范圍:
1.4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價款
2.1工程合同價款:(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人民幣________元。
2.2合同價款的計價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3結算方式:
3、分包工作期限
開工日期:年月日
竣工日期:年月日
總日歷天數為:天
4、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按國家現行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和《建筑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本工作必須達到質量評定等級。
5、甲方代表:
6、乙方代表:
7、工程承包人義務
7.1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項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分)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向發包人負責;
7.2向勞務分包人交付具備開工條件的施工場地。
7.3負責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7.4負責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5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設備,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7.6負責與發包人、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系,協調現場工作關系。
8、勞務分包人義務
8.1、對本合同勞務分包范圍內的工程質量向工程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格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系;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8.2、勞務分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每月底前天提交下月施工計劃,有階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階段施工計劃,必要時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計劃,以及與完成上述階段、時段施工計劃相應的勞動力安排計劃,經工程承包人批準后嚴格實施;
8.3、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范、有關技術要求及施工組織設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約定的標準;科學安排作業計劃,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保證工期;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技術規范,嚴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加強現場管理,嚴格執行建設主管部門及環保、消防、環衛等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的管理規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擔由于自身責任造成的質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現場臟亂造成的損失及各種罰款;
8.4、自覺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隨時檢查其設備、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
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現場其他單位協調配合,照顧全局;
8.5、按工程承包人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工程承包人標準化工地要求設置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做好自身責任區的治安保衛工作;
8.6、按時提交報表、完整的原始技術經濟資料,配合工程承包人辦理交工驗收;
8.7、做好施工場地周圍建筑物、構筑物和地下管線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護工作,因勞務分包人責任發生損壞,勞務分包人自行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損失及各種罰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賃給勞務分包人使用的機具、周轉材料及其他設施;
8.9勞務分包人須服從工程承包人轉發的發包人及工程師的指令。
8.10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分包人應對其作業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勞務分包人應承擔并履行總(分)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工作程序。
9、質量檢查與驗收
9.1分包人應隨時允許并配合承包人或監理單位進入分包人施工場地檢查工程質量。
9.2分包工程質量應達到分包合同約定的工程質量標準。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
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
10、合同價款與支付
10.1分包人按時完成分包工程并通過驗收后,分包人應向承包人提交分包工程完整的竣工
結算資料。承包人與建設單位辦理完成全部工程結算手續后,待承包人收到建設單位支付的工程結算款后10日內,承包人將扣除分包工程保修金和其他應扣款項外的分包工程結算款支付給分包人。
11、質量保修
11.1分包人按國家規定對分包工程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甲方按結算總價的____%預留質量保修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退還預留的質量保修金。
12、分包合同解除與撤場
12.1分包人應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約定和承包人的要求施工。如分包人的施工進度和施工質
量明顯不能滿足分包合同和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要求分包人采取整改措施和加快施工進度。分包人應無條件的采取各種措施滿足承包人要求。如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5日內仍不能滿足承包人要求,承包人有權解除分包合同并要求分包人撤場。分包人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撤場的通知后應在5日內無條件撤出分包工程施工場地,并妥善保護施工現場的所有承包人財產和已完工程。分包人應承擔因此給承包人造成的所有損失。
12.2對于分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搭建的`臨時設施,如承包人要求拆除,分包人應按承包人要
求拆除,并將施工場地清理干凈直至令承包人滿意。
13、違約責任
13.1當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視為分包人違約。分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13.1.1因分包人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承包人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
13.1.2因分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的;
13.1.3分包人將其承包的分包工程轉包或再分包的;
13.1.4分包人不履行分包合同義務或不按分包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14、分包合同生效與終止
分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并在分包工程竣工交付、雙方簽訂分包工程保修合同、承包人付清分包工程結算尾款后終止。
15、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承包人分包人分別保存一份。副本___份,由承包人、分包人各執__份。
工程承包單位(蓋章):勞務分包單位(蓋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合同簽定時間:年月日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3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1通用條款:是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及建設工程施工的需要訂立,通用于建設工程施工的條款。
1.2專用條款:是發包人與承包人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具體工程實際,經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條款,是對通用條款的具體化、補充或修改。
1.3發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具有工程發包主體資格和支付工程價款能力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4承包人:指在協議書中約定,被發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體資格的當事人以及取得該當事人資格的合法繼承人。
1.5項目經理:指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指定的負責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6設計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設計并取得相應工程設計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7監理單位:指發包人委托的負責本工程監理并取得相應工程監理資質等級證書的單位。
1.8工程師:指本工程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身份和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9工程造價管理部門:指國務院有關部門、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
1.10工程: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的承包范圍內的工程。
1.11合同價款: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發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完成承包范圍內全部工程并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的款項。
1.12追加合同價款:指在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1.13費用:指不包含在合同價款之內的應當由發包人或承包人承擔的經濟支出。
1.14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
1.15開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中約定,承包人開始施工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6竣工日期: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書約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圍內工程的絕對或相對的日期。
1.17圖紙:指由發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經發包人批準,滿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圖紙(包括配套說明和有關資料)。
1.18施工場地:指由發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場所以及發包人在圖紙中具體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場所。
1.19書面形式:指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1.20違約責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所應承擔的責任。
1.21索賠:指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對于并非自己的過錯,而是應由對方承擔責任的情況造成的實際損失,向對方提出經濟補償和(或)工期順延的要求。
1.22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23小時或天:本合同中規定按小時計算時間的,從事件有效開始時計算(不扣除休息時間);規定按天計算時間的,開始當天不計入,從次日開始計算。時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節假日的,以節假日次日為時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時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時間為當日24時。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2.1合同文件應能相互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先解釋順序如下: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承包人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2當合同文件內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時,在不影響工程正常進行的情況下,由發包人承包人協商解決。雙方也可以提請負責監理的工程師作出解釋。雙方協商不成或不同意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的解釋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范
3.1語言文字
本合同文件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款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在少數民族地區,雙方可以約定使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書寫和解釋、說明本合同。
3.2適用法律和法規
本合同文件適用國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規。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由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3.3適用標準、規范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適用國家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標準、規范但有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行業標準、規范的名稱;沒有國家和行業標準、規范的,約定適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標準、規范的名稱。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供一式兩份約定的標準、規范。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范的,由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術要求,承包人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藝,經發包人認可后執行。發包人要求使用國外標準、規范的,應負責提供中文譯本。
本條所發生的購買、翻譯標準、規范或制定施工工藝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圖紙
4.1發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日期和套數,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承包人需要增加圖紙套數的,發包人應代為復制,復制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發包人對工程有保密要求的,應在專用條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承包人在約定保密期限內履行保密義務。
4.2承包人未經發包人同意,不得將本工程圖紙轉給第三人。工程質量保修期滿后,除承包人存檔需要的圖紙外,應將全部圖紙退還給發包人。
相關的合同范本弱電施工合同消防工程施工合同防水工程施工合同爆破施工合同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綠化施工合同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協議書裝修施工協議書4.3承包人應在施工現場保留一套完整圖紙,供工程師及有關人員進行工程檢查時使用。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1實行工程監理的,發包人應在實施監理前將委托的監理單位名稱、監理內容及監理權限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在本合同中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工程師按合同約定行使職權,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要求工程師在行使某些職權前需要征得發包人批準的,工程師應征得發包人批準。
5.3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在本合同中也稱工程師,其姓名、職務、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但職權不得與監理單位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職權相互交叉。雙方職權發生交叉或不明確時,由發包人予以明確,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1234567
5.4合同履行中,發生影響發包人承包人雙方權利或義務的事件時,負責監理的工程師應依據合同在其職權范圍內客觀公正地進行處理。一方對工程師的處理有異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5.5除合同內有明確約定或經發包人同意外,負責監理的工程師無權解除本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5.6不實行工程監理的,本合同中工程師專指發包人派駐施工場地履行合同的代表,其具體職權由發包人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6.1工程師可委派工程師代表,行使合同約定的自己的職權,并可在認為必要時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應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負責監理的工程師還應將委派和撤回通知發包人。委派書和撤回通知作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師代表在工程師授權范圍內向承包人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與工程師發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向其發出的任何書面形式的函件有疑問時,可將此函件提交工程師,工程師應進行確認。工程師代表發出指令有失誤時,工程師應進行糾正。
除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外,發包人派駐工地的其他人員均無權向承包人發出任何指令。
6.2工程師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簽字后,以書面形式交給項目經理,項目經理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確有必要時,工程師可發出口頭指令,并在48小時內給予書面確認,承包人對工程師的指令應予執行。工程師不能及時給予書面確認的,承包人應于工程師發出口頭指令后7天內提出書面確認要求。工程師在承包人提出確認要求后48小時內不予答復的,視為口頭指令已被確認。
承包人認為工程師指令不合理,應在收到指令后24小時內向工程師提出修改指令的書面報告,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報告后24小時內作出修改指令或繼續執行原指令的決定,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緊急情況下,工程師要求承包人立即執行的指令或承包人雖有異議,但工程師決定仍繼續執行的指令,承包人應予執行。因指令錯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和給承包人造成的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本款規定同樣適用于由工程師代表發出的指令、通知。
6.3工程師應按合同約定,及時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準并履行約定的其他義務。由于工程師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造成工期延誤,發包人應承擔延誤造成的追加合同價款,并賠償承包人有關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
6.4如需更換工程師,發包人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項目經理
7.1項目經理的姓名、職務在專用條款內寫明。
7.2承包人依據合同發出的通知,以書面形式由項目經理簽字后送交工程師,工程師在回執上簽署姓名和收到時間后生效。
7.3項目經理按發包人認可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組織施工。在情況緊急且無法與工程師聯系時,項目經理應當采取保證人員生命和工程、財產安全的緊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時內向工程師送交報告。責任在發包人或第三人,由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相應順延工期;責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擔費用,不順延工期。
7.4承包人如需要更換項目經理,應至少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人,并征得發包人同意。后任繼續行使合同文件約定的前任的職權,履行前任的義務。
7.5發包人可以與承包人協商,建議更換其認為不稱職的項目經理。
8、發包人工作
8.1發包人按專用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下工作:
(1)辦理土地征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后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從施工場地外部接至專用條款約定地點,保證施工期間的需要;
(3)開通施工場地與城鄉公1234567
10.2群體工程中單位工程分期進行施工的,承包人應按照發包人提供圖紙及有關資料的時間,按單位工程編制進度計劃,其具體內容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10.3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工程師對進度的檢查、監督。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導致實際進度與進度計劃不符,承包人無權就改進措施提出追加合同價款。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1.1承包人應當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承包人不能按時開工,應當不遲于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延期開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師應當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的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答復承包人。工程師在接到延期開工申請后48小時內不答復,視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應順延。工程師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規定時間內提出延期開工要求,工期不予順延。
11.2因發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開工日期開工,工程師應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遲開工日期。發包人賠償承包人因延期開工造成的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
12、暫停施工
工程師認為確有必要暫停施工時,應當以書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暫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時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承包人應當按工程師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護已完工程。承包人實施工程師作出的處理意見后,可以書面形式提出復工要求,工程師應當在48小時內給予答復。工程師未能在規定時間內提出處理意見,或收到承包人復工要求后48小時內未予答復,承包人可自行復工。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發包人承擔所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相應順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準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3.2承包人在13.1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就延誤的工期以書面形式向工程師提出報告。工程師在收到報告后14天內予以確認,逾期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同意順延工期。
14、工程竣工
14.1承包人必須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14.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4.3施工中發包人如需提前竣工,雙方協商一致后應簽訂提前竣工協議,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提前竣工協議應包括承包人為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發包人為提前竣工提供的條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價款等內容。
三、質量與檢驗
15、工程質量
15.1工程質量應當達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的評定以國家或行業的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15.2雙方對工程質量有爭議,由雙方同意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鑒定,所需費用及因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雙方均有責任,由雙方根據其責任分別承擔。
16、檢查和返工
16.1承包人應認真按照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依據合同發出的指令施工,隨時接受工程師的檢查檢驗,為檢查檢驗提供便利條件。
16.2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工程師一經發現,應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因承包人原因達不到約定標準,由承包人承擔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6.3工程師的檢查檢驗不應影響施工正常進行。如影響施工正常進行,檢查檢驗不合格時,影響正常施工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除此之外影響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相應順延工期。
16.4因工程師指令失誤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發生的追加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擔。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工程具備隱蔽條件或達到專用條款約定的中間驗收部位,承包人進行自檢,并在隱蔽或中間驗收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驗收。通知包括隱蔽和中間驗收的內容、驗收時間和地點。承包人準備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工程師在驗收記錄上簽字后,承包人可進行隱蔽和繼續施工。驗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師限定的時間內修改后重新驗收。
17.2工程師不能按時進行驗收,應在驗收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進行驗收,承包人可自行組織驗收,工程師應承認驗收記錄。
17.3經工程師驗收,工程質量符合標準、規范和設計圖紙等要求,驗收24小時后,工程師不在驗收記錄上簽字,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驗收記錄,承包人可進行隱蔽或繼續施工。
18、重新檢驗
無論工程師是否進行驗收,當其要求對已經隱蔽的工程重新檢驗時,承包人應按要求進行剝離或開孔,并在檢驗后重新覆蓋或修復。檢驗合格,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全部追加合同價款,賠償承包人損失,并相應順延工期。檢驗不合格,承包人承擔發生的全部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19、工程試車
19.1雙方約定需要試車的,試車內容應與承包人承包的安裝范圍相一致。
19.2設備安裝工程具備單機無負荷試車條件,承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承包人準備試車記錄,發包人根據承包人要求為試車提供必要條件。試車合格,工程師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3工程師不能按時參加試車,須在開始試車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過48小時。工程師未能按以上時間提出延期要求,不參加試車,應承認試車記錄。
19.4設備安裝工程具備無負荷聯動試車條件,發包人組織試車,并在試車前48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試車內容、時間、地點和對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準備工作。試車合格,雙方在試車記錄上簽字。
19.5雙方責任
(1)由于設計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發包人應要求設計單位修改設計,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設計重新安裝。發包人承擔修改設計、拆除及重新安裝的全部費用和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
(2)由于設備制造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由該設備采購一方負責重新購置或修理,承包人負責拆除和重新安裝。設備由承包人采購的,由承包人承擔修理或重新購置、拆除及重新安裝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設備由發包人采購的,發包人承擔上述各項追加合同價款,工期相應順延。1234567
(3)由于承包人施工原因試車達不到驗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師要求重新安裝和試車,并承擔重新安裝和試車的費用,工期不予順延。
(4)試車費用除已包括在合同價款之內或專用條款另有約定外,均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師在試車合格后不在試車記錄上簽字,試車結束24小時后,視為工程師已經認可試車記錄,承包人可繼續施工或辦理竣工手續。
19.6投料試車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后由發包人負責,如發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時,應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四、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0.1承包人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并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0.2發包人應對其在施工場地的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并對他們的安全負責。發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違反安全管理的規定進行施工。因發包人原因導致的安全事故,由發包人承擔相應責任及發生的費用。
21、安全防護
21.1承包人在動力設備、輸電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以及臨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時,施工開始前應向工程師提出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防護措施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1.2實施爆破作業,在放射、毒害性環境中施工(含儲存、運輸、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蝕性物品施工時,承包人應在施工前14天以書面通知工程師,并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工程師認可后實施,由發包人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22、事故處理
22.1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工程師,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由事故責任方承擔發生的費用。
22.2發包人承包人對事故責任有爭議時,應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認定處理。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工程預算書在協議書內約定。
23.2合同價款在協議書內約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1)固定價格合同。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可調價格合同。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的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23.3可調價格合同中合同價款的調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影響合同價款;
(2)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的價格調整;
(3)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4)雙方約定的其他因素。
23.4承包人應當在23.3款情況發生后14天內,將調整原因、金額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確認調整金額后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師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內不予確認也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已經同意該項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實行工程預付款的,雙方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數額,開工后按約定的時間和比例逐次扣回。預付時間應不遲于約定的開工日期前7天。發包人不按約定預付,承包人在約定預付時間7天后向發包人發出要求預付的通知,發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預付,承包人可在發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發包人應從約定應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應付款的貸款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承包人應按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的報告。工程師接到報告后7天內按設計圖紙核實已完工程量(以下稱計量),并在計量前24小時通知承包人,承包人為計量提供便利條件并派人參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參加計量,計量結果有效,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
25.2工程師收到承包人報告后7天內未進行計量,從第8天起,承包人報告中開列的工程量即視為被確認,作為工程價款支付的依據。工程師不按約定時間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參加計量,計量結果無效。
25.3對承包人超出設計圖紙范圍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師不予計量。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26.1在確認計量結果后14天內,發包人應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按約定時間發包人應扣回的預付款,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結算。
26.2本通用條款第23條確定調整的合同價款,第31條工程變更調整的合同價款及其他條款中約定的追加合同價款,應與工程款(進度款)同期調整支付。
26.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與承包人協商簽訂延期付款協議,經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協議應明確延期支付的時間和從計量結果確認后第15天起應付款的貸款利息。
26.4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進度款),雙方又未達成延期付款協議,導致施工無法進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
五、材料設備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7.1實行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雙方應當約定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一覽表,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2)。一覽表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27.2發包人按一覽表約定的內容提供材料設備,并向承包人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其質量負責。發包人在所供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以書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與發包人1234567
(4)到貨地點與一覽表不符,由發包人負責運至一覽表指定地點;
(5)供應數量少于一覽表約定的數量時,由發包人補齊,多于一覽表約定數量時,發包人負責將多出部分運出施工場地;
(6)到貨時間早于一覽表約定時間,由發包人承擔因此發生的保管費用;到貨時間遲于一覽表約定的供應時間,發包人賠償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損失,造成工期延誤的,相應順延工期;
27.5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設備使用前,由承包人負責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27.6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的結算方法,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28.1承包人負責采購材料設備的,應按照專用條款約定及設計和有關標準要求采購,并提供產品合格證明,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
承包人在材料設備到貨前24小時通知工程師清點。
28.2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與設計或標準要求不符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時間運出施工場地,重新采購符合要求的產品,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3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在使用前,承包人應按工程師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檢驗或試驗費用由承包人承擔。
28..4工程師發現承包人采購并使用不符合設計和標準要求的材料設備時,應要求承包人負責修復、拆除或重新采購,由承包人承擔發生的費用,由此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8.5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應經工程師認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減的合同價款雙方以書面形式議定。
28.6由承包人采購的材料設備,發包人不得指定生產廠或供應商。
六、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29.1施工中發包人需對原工程設計變更,應提前14天以書面形式向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變更超過原設計標準或批準的建設規模時,發包人應報規劃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重新審查批準,并由原設計單位提供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師發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有關部分的標高、基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工程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變更導致合同價款的增減及造成的承包人損失,由發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29.2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對原工程設計進行變更。因承包人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發包人的直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9.3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涉及到對設計圖紙或施工組織設計的更改及對材料、設備的換用,須經工程師同意。未經同意擅自更改或換用時,承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并賠償發包人的有關損失,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工程師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議,所發生的費用和獲得的收益,發包人承包人另行約定分擔或分享。
30、其他變更
合同履行中發包人要求變更工程質量標準及發生其他實質性變更,由雙方協商解決。
31、確定變更價款
31.1承包人在工程變更確定后14天內,提出變更工程價款的報告,經工程師確認后調整合同價款。變更合同價款按下列方法進行:
(1)合同中已有適用于變更工程的價格,按合同已有的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2)合同中只有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可以參照類似價格變更合同價款;
(3)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工程的價格,由承包人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工程師確認后執行。
31.2承包人在雙方確定變更后14天內不向工程師提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時,視為該項變更不涉及合同價款的變更。
31.3工程師應在收到變更工程價款報告之日起14天內予以確認,工程師無正當理由不確認時,自變更工程價款報告送達之日起14天后視為變更工程價款報告已被確認。
31.4工程師不同意承包人提出的變更價款,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1.5工程師確認增加的工程變更價款作為追加合同價款,與工程款同期支付。
31.6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承包人無權要求追加合同價款。
七、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2.1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承包人按國家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規定,向發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資料及竣工驗收報告。雙方約定由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應當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數。
32.2發包人收到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并在驗收后14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擔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費用。
32.3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或驗收后14天內不提出修改意見,視為竣工驗收報告已被認可。
32.4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承包人送交竣工驗收報告的日期為實際竣工日期。工程按發包人要求修改后通過竣工驗收的,實際竣工日期為承包人修改后提請發包人驗收的日期。
32.5發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驗收報告后28天內不組織驗收,從第29天起承擔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責任。
32.6中間交工工程的范圍和竣工時間,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其驗收程序按本通用條款32.1款至32.4款辦理。
32.7因特殊原因,發包人要求部分單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項竣工的,雙方另行簽訂甩項竣工協議,明確雙方責任和工程價款的支付方法。
32.8工程未經竣工驗收或竣工驗收未通過的,發包人不得使用。發包人強行使用時,由此發生的質量問題及其他問題,由發包人承擔責任。
33、竣工結算
33.1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雙方按照協議書約定的合同價款及專用條款約定的合同價款調整內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
33.2發包人收到承包人遞交的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進行核實,給予確認或者提出修改意見。發包人確認竣工結算報告后通知經銀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價款后14天內將竣工工程交付發包人。
33.3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從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
33.4發包人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28天內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發包人在收到竣工結算報告及結算資料后56天內仍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由承包人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1234567
33.5工程竣工驗收報告經發包人認可后28天內,承包人未能向發包人遞交竣工結算報告及完整的結算資料,造成工程竣工結算不能正常進行或工程竣工結算價款不能及時支付,發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應當交付;發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擔保管責任。
33.6發包人承包人對工程竣工結算價款發生爭議時,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34、質量保修
34.1承包人應按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家關于工程質量保修的在關規定,對交付發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質量保修責任。
34.2質量保修工作的實施。承包人應在工程竣工驗收之前,與發包人簽訂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3略)。
34.3質量保修書的主要內容包括:
(1)質量保修項目內容及范圍;
(2)質量保修期;
(3)質量保修責任;
(4)質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
八、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發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24條提到的發包人不按時支付工程預付款;
(2)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提到的發包人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導致施工無法進行;
(3)本通用條款第33.3款提到的發包人無正當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結算價款;
(4)發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發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承包人造成的`經濟損失,順延延誤的工期。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發包人賠償承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發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2承包人違約。當發生下列情況時:
(1)本通用條款第14.2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協議書約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師同意順延的工期竣工;
(2)本通用條款第15.1款提到的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協議書約定的質量標準;
(3)承包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
承包人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因其違約給發包人造成的損失。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承包人賠償發包人損失的計算方法或者承包人應當支付違約金的數額或計算方法。
35.3一方違約后,另一方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時,違約方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后仍應繼續履行合同。
36、索賠
36.1當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賠時,要有正當索賠理由,且有索賠事件發生時的有效證據。
36.2發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以及應由發包人承擔責任的其他情況,造成工期延誤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時得到合同價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經濟損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書面形式向發包人索賠:
(1)索賠事件發生后28天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通知;
(2)發出索賠意向通知后28天內,向工程師提出延長工期和(或)補償經濟損失的索賠報告及有關資料;
(3)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于28天內給予答復,或要求承包人進一步補充索賠理由和證據;
(4)工程師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賠報告和有關資料后28天內未予答復或未對承包人作進一步要求,視為該項索賠已經認可;
(5)當該索賠事件持續進行時,承包人應當階段性向工程師發出索賠意向,在索賠事件終了后28天內,向工程師送交索賠的有關資料和最終索賠報告。索賠答復程序與(3)、(4)規定相同。
36.3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或發生錯誤,給發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發包人可按36.2款確定的時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賠。
37、爭議
37.1發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可以和解或者要求有關主管部門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雙方可以在專用條款內約定以下一種方式解決爭議:
第一種解決方式:雙方達成仲裁協議,向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解決方式: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7.2發生爭議后,除非出現下列情況的,雙方都應繼續履行合同,保持施工連續,保護好已完工程:
(1)單方違約導致合同確已無法履行,雙方協議停止施工;
(2)調解要求停止施工,且為雙方接受;
(3)仲裁機構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九、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承包人按專用條款的約定分包所承包的部分工程,并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非經發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將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38.2承包人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
38.3工程分包不能解除承包人任何責任與義務。承包人應在分包場地派駐相應管理人員,保證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或疏忽導致工程損害或給發包人造成其他損失,承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38.4分包工程價款由承包人與分包單位結算。發包人未經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單位支付各種工程款項。
39、不可抗力
39.1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專用條款約定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39.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承包人應立即通知工程師,并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采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發包人應協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師認為應當暫停施工的,承包人應暫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48小時內承包人向工程師通報受害情況和損失情況,及預計清理和修復的費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續發生,承包人應每隔7天向工程師報告一次受害情況。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14天內,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清理和修復費用的正式報告及有關資料。
39.3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的費用及延誤的工期由雙方按以下方法分別承擔:
(1)工程本身的損害、因工程損害導致第三人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運至施工場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裝的設備的損害,由發包人承擔;
(2)發包人承包人人員傷亡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并承擔相應費用;
(3)承包人機械設備損壞及停工損失,由承包人承擔;
(4)停工期間,承包人應工程師要求留在施工場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員及保衛人員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5)工程所需清理、修復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延誤的工期相應順延。
39.4因合同一方遲延履行合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遲延履行方的相應責任。
40、保險
40.1工程開工前,發包人為建設工程和施工場內的自有人員及第三人人員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1234567
40.2運至施工場地內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裝設備,由發包人辦理保險,并支付保險費用。
40.3發包人可以將有關保險事項委托承包人辦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40.4承包人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并為施工場地內自有人員生命財產和施工機械設備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用。
40.5保險事故發生時,發包人承包人有責任盡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
40.6具體投保內容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41、擔保
41.1發包人承包人為了全面履行合同,應互相提供以下擔保:
(1)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及履行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
(2)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按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各項義務。
41.2一方違約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相應責任。
41.3提供擔保的內容、方式和相關責任,發包人承包人除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外,被擔保方與擔保方還應簽訂擔保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2.1發包人要求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負責辦理相應的申報手續,承擔申報、試驗、使用等費用;承包人提出使用專利技術或特殊工藝,應取得工程師認可,承包人負責辦理申報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42.2擅自使用專利技術侵犯他人專利權的,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3.1在施工中發現古墓、古建筑遺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質研究等價值的物品時,承包人應立即保護好現場并于4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工程師應于收到書面通知后24小時內報告當地文物管理部門,發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門的要求采取妥善保護措施。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如發現后隱瞞不報,致使文物遭受破壞,責任者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43.2施工中發現影響施工的地下障礙物時,承包人應于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工程師,同時提出處置方案,工程師收到處置方案后24小時內予以認可或提出修正方案。發包人承擔由此發生的費用,順延延誤的工期。
所發現的地下障礙物有歸屬單位時,發包人應報請有關部門協同處置。
44、合同解除
44.1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4.2發生本通用條款第26.4款情況,停止施工超過56天,發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進度款),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3發生本通用條款第38.2款禁止的情況,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包給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義分別轉包給他人,發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4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2)因一方違約(包括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緩建)致使合同無法履行。
44.5一方依據44.2、44.3、44.4款約定要求解除合同的,應以書面形式向對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發出通知前7天告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對解除合同有爭議的,按本通用條款第37條關于爭議的約定處理。
44.6合同解除后,承包人應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購材料、設備的保護和移交工作,按發包人要求將自有機械設備和人員撤出施工場地。發包人應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條件,支付以上所發生的費用,并按合同約定支付已完工程價款。已經訂貨的材料、設備由訂貨方負責退貨或解除訂貨合同,不能退還的貨款和因退貨、解除訂貨合同發生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因未及時退貨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除此之外,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44.7合同解除后,不影響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5.1雙方在協議書中約定合同生效方式。
45.2除本通用條款第34條外,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終止。
45.3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后,發包人承包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
46、合同份數
46.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發包人承包人分別保存一份。
46.2本合同副本份數,由雙方根據需要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結合工程實際經協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4
發包人:
承包人:
工程名稱:羅田大別川旅游驛站綜合樓工程
施工地址:羅田縣大河岸滾石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建設工程勞務合作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概況及承包工作內容
1.1工程名稱:羅田大別川旅游驛站綜合樓工程
1.2工程概況:建筑面積
1.3包工內容:樁基基礎及樁基基礎以上的主體施工
第二條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20__年20__年
第四條合同價款
4.1合同價款:按建筑面積確定承包價_____元/平方米,合同總造價為:_____元人民幣。
4.2對合同價款內容的明確:
泥工:含混泥土澆筑、砌體及土方回填等。
第五條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
5.1進場施工第一個月只支付工人生活費,第二個月支付第一個月工程量的30%(含已支付的生活費),第三個月支付第二個月工程量的30%,以此類推,主體工程竣工后支付到總工程量的60%,九月份支付到總工程量的90%,20__年年底一次付清余款。
5.2前期合同價款的&39;支付必須以工人領取生活費得方式由乙方造表簽字,按照造表直接發放到工人手上的方式進行。
第六條安全施工
6.1安全施工:承包人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和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布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各項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
第七條工程質量、驗收與保修
7.1工程質量應達到設計圖紙要求及約定標準和質量目標。如圖紙、發包人指令和國家及當地政府施工驗收規范、標準之間有差異或不一致,承包人應在取得發包人書面認可后,以質量要求較高者為施工依據。
7.2承包人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質量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范和施工圖組織施工。在施工中發現設計有誤,須立即向發包人提出,取得文字變更洽商手續后方可繼續施工。
7.3分包工程驗收以國家頒發的施工驗收規范、質量檢驗標準及施工圖為依據,自分包工程施工完畢后28日內由發包人、承包人共同辦理書面驗收手續,逾期未辦理驗收,發包人又交后序施工的或投入使用的,視為符合合同要求,工程交工。
第八條工期延誤
8.1對于以下原因造成完工日期推遲的,經發包人施工代表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8.1.1因戰爭、動亂、自然災害或非發包人承包人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等不可抗力;
8.1.2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第九條文明施工
9.1發包人、承包人應嚴格執行國家頒發的“施工現場管理暫行規定”,加強科學管理,堅持文明施工。
9.2所有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并保證其務工人員不隨地大小便,不打架斗毆,不偷盜,如果有以上事件發生,按照14.2.3執行。
第十條:承包人自備工具及須知
10.1承包人自備工具為:翻斗車、震動泵、鐵鍬等。
10.2由承包人自備的工具須其自帶入現場,發包人提供電力供應到施工現場(100米內)。
10.3承包人自備機具,其維修保養自理。
第十二條發包人的權利及義務
12.1負責提供場地、道路、水電等具備施工條件的工程施工現場,負責工程施工的組織與協調及技術、質量、安全、場容等方面的交底及解決施工中存在或發生的技術問題。
12.2負責于20__年3月15日提供施工圖紙1套,提供必要技術資料和辦理施工洽商。
12.3負責組織施工檢查、驗收,監督承包人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按圖施工情況,材料領用情況及行政管理事務。
12.4負責本工程中各工種,工序間的協調與配合,承包人在安全、質量、工期、場容等方面發現有違反合同約定內容的,發包人應書面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承包人進行整政。
12.5負責組織工程的驗收工作。
12.6本工程發包人施工代表為周勇,負責日常施工的管理、協調工作。發包人也可委托現場簽認用工、辦理洽商變更手續的職權,人事如有變動,應提前7日通知承包人。
第十三條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13.1承包人對與其確定勞動關系的作業工人必須認真審查,保證人員的政治素質、身體素質和技術水平,工人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超過60周歲。
13.2承包人需將其作業人員登記造冊(須寫明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種、級別、工作證號碼及身份證號碼,作為人工工資發放的依據。
13.3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承包人必須保證人員相對穩定,不能隨意變更備案人員,人員變動率小于5%,服從發包人的統籌安排,統一調動。
13.4承包人必須按施工圖紙及說明施工,如有合理化建議應征得發包人同意,并辦理書面洽商變更手續后方可改動施工。
13.5承包人應對其作業工人進行安全生產、食品衛生、交通安全及預防煤氣中毒等方面的教育,自覺遵守發包人現場管理規定,服從發包人有關人員的指導、教育、監督和檢查,并及時向發包人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十四條違約責任
14.1發包人違約責任
14·1·1由于發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窩工時應按實際發生情況向承包人辦理書面洽商,如超過三十天以上酌情予以補償。
14·1·2由于發包人施工人員指揮錯誤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其經濟損失及有關責任由發包人承擔。
14·1·3發包人超過約定的支付時間不支付勞務費或決算價余款的,承包人可向發包人發出要求付款通知,15天布予以回應的,承包人有權依法追索拖欠款。
14.2承包人違約責任
14.2.1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發包人工期延誤或工程質量嚴重不符合要求時,發包人可以終止合同,并要求承包人在3日內退出施工現場,承包人應當退出施工現場,但發包人應在要求承包人退出施工現場的時限內,與承包人就結算事宜達成書面協議或由監理公司、發包人、承包人共同對己完成的工程量進行簽認。
14.2.2因承包人責任造成質量事故和延誤工期,其工料損失概由承包人承擔。
14.2.3由于承包人的勞務人員發生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偷盜等事件,承包人負全部責任,為此發包人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追究由此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合同爭議的解決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首先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羅田縣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一份,備案留存一份,副本一份。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后列入其他事項,其他事項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5
甲方:
乙方:
為更加有效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農村基本水利設施,使其發揮最佳效益,造福于社會和我村。經村兩委研究決定,現將我村村東的小水庫一座進行公開承包,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水庫四至及水面面積
東x西x南x北x長x寬x
二、承包期限及交款方式:
三、權利及義務
1.水庫屬甲方所有,乙方有經營使用權和收益權,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整體規劃。
2.水庫的維護及維修費用由
3.合同期內乙方經甲方同意后有轉讓、轉包、使用權的權利
四、違約責任
1.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履行合同,如有一方無故違約和終止合同(因國家政策變化而引起的除外)罰違約金x元。
2.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嚴格管護水庫造成資產受損的,除修復外,甲方有權收回標的或終止合同并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五、承包期內乙方承擔所發生的一切稅費。
六、本合同簽訂后,不得因承包人或法定代表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一式三份,簽訂后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見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就錨桿制作及張拉等達成如下承包協議:
一、承包范圍
錨桿的找孔位、中位架加工、錨桿制作、下錨、注漿、錨桿張拉鎖定。
二、承包單價:
1. 中位架加工:單價:______元/個。
2. 錨桿制作: 單價:______元/米。
3. 下錨、注漿:單價:______元/米。
4. 錨桿張拉: 單價:______元/條。
5. 找孔位: 單價:______元/個。
工程結算以實際發生工程量為準,單價不變,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7
建設(發包)單位:(簡稱甲方)
施工(承包)單位:(簡稱乙方)
甲方為單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遵循經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甲方將世博工程項目的基礎土方工程任務委托乙方承包,甲乙雙方就有關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嚴格遵守。
一、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二、范圍:±0.00以下土方工程。(含機械挖土、轉運土、掏樁縫)
三、工期
20___年__月__日。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工過程中,除遇下列情形外,工期不予順延:
1、可抗力。
2、甲方變更計劃、施工圖紙而影響施工的。
四、工程價格與工程款支付。13400m3,綜合單價按/立方米計算(以上價格包含乙方施工整個土方工程發生的協調、棄土、稅收等所有費用,為一次性包干價,在施工期內不作任何調整)。挖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后現金結賬付款。
1、土方工程結束,經甲方驗收合格后,乙方應提供稅務機關認可的稅務發票進行結算,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五、工程量:3400m3。
六、質量要求
1、在土方的開挖土(含挖土、轉運土等)中,乙方的所有施工工序必須按項目部的施工質量要求施工。
2、所有施工工序必須經甲方項目部、監理、建設單位以及有關人員的檢查合格,并進行下道施工程序,甲方才能簽字認可。
3、對在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乙方無條件盡快按甲方的工要求處理,對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乙方的要求賠償的權利。
4、乙方必須在20___年__月__日退完土,否則每天罰款伍仟元整。
七、甲方責任
1、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責任
1、服從甲方的監督、指揮和管理。
2、按圖紙及甲方的指導進行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
3、安全、文明施工,確保施工安全,合同生效前,乙方應向甲方交納安全風險保證金____元,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不安全事故,致使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及第三人傷、亡或財產損失,乙方應自行全額承擔。工程完成后,如乙方未發生不安全施工,甲方如數退還乙方交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____元。
九、其它條款:
1、違約金:由于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元。由于乙方原因終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元。
2、乙方承擔施工中工傷事故的全部責任。
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訂立補充條款、協議,補充條款、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爭議解決,如雙方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潢川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后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8
總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勞動法)的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面積結構及施工位置:
4承包范圍;幕墻的加工制作及安裝。及材料二次搬運(不含多次搬運)。
5承包方式;包清工.包材料消耗.保安全.包質量.包工期。
6工期約定;
7合同單價及價款:
8價款依據:本合同條款,邀標說明及報價單,現場簽證。
9本合同為人工費清包,但包括小型機械,小型工具,用具,三級用電設施,安全及勞保用品等。
第二條甲方工作職責:
1開工前10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位置及做法說明一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向乙方提工住宿,及生活和施工所需要的水電,及設備。
2指派D: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及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現場調節,驗收,變更簽證,及其他手續。
3向乙方提供經圖審過的完整藍圖一份,白圖兩份。
4配合乙方就施工條件與總包方(第三方)進行溝通及交渋。
5對乙方提供的材料申請進行核實并及時配發。
第三條乙方工作職責: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及以施工為前提系列會議,擬定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交甲方審定。
2對施工材料做好預算并及時交甲方審核。
3指派D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履行合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4嚴格執行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防火安全規定,環境保護規定。嚴格按照圖紙或做法說明進行施工,做好各項質量檢查記錄。參加竣工驗收,編制人工結算。
5遵守國家或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接受總包對專業分包的‘安全生產管理及文明施工獎罰實施細責‘妥善保護好施工現場周圍的建筑物,設備管線,古樹明木不受順壞。做好施工現場保衛和垃圾消納等工作,處理好與其他施工單位的共存施工關系。
6施工中未經甲方同意或有關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建筑物結構,腳手架及各種管線設備。
7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前,負責對現場一切設施和工程成品進行保護。
8乙方收到工程款后,應優先安排務工人員工資的支付不得無故拖欠,甲方有權進行監督。
第四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此采取措施而產生的費用。
2因為甲方原因造成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則工期順延,如影響過大造成乙方經濟損失,則由甲方承擔。
3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工作量影響工期則工期不順延,并承擔甲方損失。
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停工及不可抗因素造成影響,導致停工4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則工期順延。
第五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施工組織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10-20___),[玻璃幕墻工程質量檢驗標準](JGJ/T139-20)等國家制定的施工及驗收為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3甲乙雙方應該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和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以認可。若甲方要求復檢時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檢,甲方應承擔復檢費用及損失,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
4由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反工費用由乙方承擔。
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夠組織驗收,需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成品保護和看管費用。
第六條關于工程價款及及結算的約定
1雙方商定本合同單價采用固定價格。
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五次支付乙方人工費,具體支付方式如下:
(1)施工人員進場后,甲方按人數付給乙方勞務工生活費1600元每人每月。
(2)埋板放置完成后一周內付至合同價款的15%。
(3)骨架全部完成,一周內付至合同價款50%。
(4)幕墻基本完成后一周內付至合同價款的80%。
(5)驗收合格后付清尾款。余留3%作為保修金,一年后付清。
(6)本工程保修期為驗收后一年,乙方負責保修期內的幕墻保修工作。
第七條關于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圖紙或做法說明,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有關防火設計規范。
2乙方在施工期間應嚴格遵守【建筑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其他相關的法規,規范。
3由于甲方確認的圖紙或做法說明,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和防火設計規范,導致發生安全或火災事故,甲方應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消防條例,導致發生安全事故或火災事故,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5施工中乙方動用電.氣焊。需辦理動火手續,采取防護措施,并有專人看管監護確保現場沒有安全隱患方可以離去。
第八條獎勵和違約責任的約定:
1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為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給乙方合同價款萬分之六的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給甲方合同價款萬分之六的違約金。
3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一萬元,作為獎勵。
4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設備及現場堆放的材料,并做好成品保護。
5乙方未辦理任何手續,自行拆除建筑物結構,腳手架或設備管線,由此造成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施工期間因為質量或安全違反總包安全規定,所造成的罰款由乙方承擔。7施工期間所發現的問題由甲方向總包方提出,乙方不得自行作為。
8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向另一方提出,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責任方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第九條合同解除
1如一方嚴重違反約定導致工程無法繼續,則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并由責任方賠償另一方經濟損失。
2工程完工后一年內合同自行解除。
第十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程質量,及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用協商方法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未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附則
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2本合同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
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9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文明施工現場管理,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根據《自治區建設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規定》,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協議書。
一、本協議書作為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二、雙方應認真貫徹“建設單位負責,施工單位實施,地方政府監督”的文明施工原則,建立由業主方項目經理牽頭,總包、分包共同參與的文明施工管理小組,負責文明施工日常管理、協調工作,共創文明工地。
三、甲方應經常聽取地方政府、業主方意見,嚴格按照自治區、市縣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辦法,加強對勞務乙方日常文明施工狀況的檢查、督促,發現問題及時指出,限期整改,嚴格獎懲制度;乙方應加強文明施工管理,教育和督促全體職工牢記“方便人民生活,有利生產發展,維護市容整潔和環境衛生”的宗旨,遵紀守法,文明施工。
四、分包范圍內的文明施工由分包方項目經理負責,主動接受地方政府、業主方及甲方的監督,自覺實施整改措施。并根據施工總平面布置圖和甲方的要求,合理使用場地。施工材料要分類碼放整齊;施工通道、水電煤管線嚴格按操作規程設置,場地內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等標志牌,溝槽開挖后及時設置標準的警示燈、警示牌、護欄和人行步梯。施工竣工后,認真清理施工現場雜物,拆除臨時設施,并將垃圾棄至指定地點,做到工完場清。
五、乙方施工應重視市容保潔。施工場內、運輸車輛及道路有保潔措施。如果施工中對周邊單位、居民造成堵路、積水,按照“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及時負責做好工作。
六、貫徹甲方檢查督促下的乙方負責制原則,嚴格注意環境和飲食衛生,并制定相應的制度,實行專人負責保潔,定期進行大掃除,保持生活設施和周圍環境整潔衛生。
七、愛護城市公共設施和綠化景觀,注意節約用水、用電,積極配合有關部門保護好施工區域地下管線、周圍綠化及建筑物。發現地下不明管線應采取保護措施,并通知有關方面,做好防患工作。
八、乙方應遵守和執行甲方項目經理部的各項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相關規定處罰。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依據有關法規、規章處理,法規、規章等沒有明確規定的,經雙方協商處理解決。
甲方:
乙方:
日期:
簡單施工合同書樣本篇10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甲、 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機械設備特簽訂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營盤水—古浪雙塔高速公路第五合同段。
2、工程地點:甘肅省古浪縣新堡鄉。
3、承包方式:以固定單價包月
二、租賃設備數量及單價
本協議單價為固定單價,無論任何原因以后均不作調整。該單價中包括乙方的機械租賃費、稅金、利潤及協議明示或暗示的一切風險及費用。
三、租賃期限
自20_年 2 月 27日起進場至甲方工程不需要為止,若乙方不能按本協議進場時間進場,則按實際進場日期起算租賃費。
四、甲乙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配備專人對租賃的機械進行管理調度。
2、提供給乙方駕駛人員食宿。
3、負責制訂有關的規章制度,督促乙方認真執行。
4、負責安排、協調乙方機械進行作業。
5、有支付給乙方設備租賃費用的義務。
6、租賃機械的主油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服從甲方的管理,嚴格執行甲方的規章制度。
2、負責機械設備的日常保養,承擔修理費、配件、副油及其他易損材料費。
3、負責司機的日常管理及駕駛人員的工資、獎金、及其他福利待遇費用的支付。
4、負責乙方駕駛人員醫療保險,工傷保險費。
5、為保證甲方可以正常使用機械,乙方必須給所出租機械配備雙班司機,保證隨叫隨到,以滿足甲方施工需要。
6、為保證施工機械作業安全,乙方駕駛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操作規程進行機械作業,不得違章操作。如乙方機械在作業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安全事故責任和費用,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7、機械的進出場調遣費由乙方自負。
8、為了維護地方穩定和安全,乙方的駕駛人員不得滋事擾民,不準喝酒,不準賭博、不準打架斗毆,若乙方人員不遵守紀律造成違法亂紀等責任事故時,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9、為了維護甲方的利益,乙方駕駛人員不準在租賃期內駕駛機械干私活、倒賣油料,若發生此類現象,經甲方管理人員發現一次,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對前期所有租賃費不予結算支付。
五、結算及支付方式
結算方式:每月20日進行當月結算,每月機械有3天的維修時間,若維修時間超過3天,則根據本協議單價按實際使用天數結算。支付方式:每月結算后支付給乙方當月租賃費的70%,剩余30%待租賃結束后支付給乙方,甲方支付時,乙方必須按照國家稅法完善財務手續,給甲方提供足額的國家正式發票或由甲方代扣代繳稅費。
六、違約責任
本協議為雙方共同協商簽訂,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乙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或單方面解除合同,視乙方為根本性違約,甲方有權不予結算,并要賠償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七、其他
1、乙方出租給甲方的機械進場后,乙方不得隨意調出或調換,如遇特殊情況,須告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乙方自負贏虧,由于乙方管理不善出現虧損時,甲方概不負責。
3、辦理結算支付時必須是協議簽訂人或其書面授權的委托代理人,其他人員一律不得辦理。
八、協議的生效與解除
本協議共一式三份,甲方持兩份、乙方持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付清租賃費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